㈠ 银行行长在职期间开办小额贷款公司违规吗
肯定违规啦,建议举报双开
㈡ 急...银行这样涉嫌违规放贷吗我怎么处理
认了吧,所谓无利不起早,找你担保,肯定你得利的,不管是得人情,还内是得金钱,既然你敢给容人担保,就要有准备,万一别人还不上的时候你去顶缸,同样的,虽然钱没有打到你的卡上,但是银行的人可以说当时合同签完之后,你给的银行账号就是哪个受益人的账号啊,反正我认为你反诉的可能性不大,而且银行可能给你留那么大的漏洞么??
再说了,你母亲为啥要给人家担保啊,我可以这样假设一下,比方说你母亲欠对方人情,或者对方来求你母亲帮他担保,这样受益人就欠你母亲人情了,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既然有好处的事,必然会有风险的,跟做生意是一样的。
㈢ 银行出现违法放贷案件有什么影响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㈣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会承担法律责任
㈤ 银行董事长违法放贷近69亿受贿1300多万获刑16年吗
12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同日,防城港市防城区原区委书记莫小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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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
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一审宣判
12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
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莫小林利用其先后担任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员会书记、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张某锋等个人和广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梁某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个人和单位的财物共计1515万余元。
㈥ 我想举报银行行长违法放贷罪,找哪个部门
银行行长违法放贷,造成银行损失的,或者侵害当事人权益的,其行为违法,当事人可以向人民银行举报。人民银行在地方现在都成立了银监局,当事人可以向银监局举报。
法律依据:
《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6)银行行长违规放贷扩展阅读:
银监局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㈦ 建行内部员工未经共有人签字,行长就签字放贷了。这种故意违规的行为,建行是按什么违规条件处理,我又该
你说的是房屋抵押贷款吗?
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你不签字的话那么房管局就不会办理抵押登记!
有可能银行的贷款只是一笔信用贷款,不涉及你的房产抵押!
㈧ 什么是银行违规放贷
银行违规放贷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包括在办理发放贷内款业务过程容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比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不检查借款人的相关资料真实性,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
㈨ 银行违规放贷应承担什么责任
会承担法律复责任
㈩ 银行违规贷款法律将怎么处理
银行违规放贷的性质是由行为本身决定的,如果只是违反内部管理制度,可能银行内部纪律部门会根据管理制度作出处理;如果违反监管法律法规,可能银监会就会介入,到时候除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能银行也要受到处罚;如果行为违反刑法,如牵涉贪污、贿赂等,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比较严重了。
所以违规放贷得看怎么操作的,通常银行有非常严谨的工作守则和标准,有些时候是我们不理解导致的,所以建议你把行为说清楚,或者找专门的人士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