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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违法解雇

发布时间: 2021-01-02 17:59:35

㈠ 怀孕期违反公司规定能辞退员工吗

如果是怀孕女职工,在孕期期间,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保护,主要是下面几种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要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劳动法上也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为劳动者入职的欺诈、胁迫等原因进入公司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怀孕女职工虽然能获得劳动合同的一些限制,但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不包括在内,因此照样可以辞退。

㈡ 孕期被解雇可获多少赔偿

你可以不用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继续上班的!如若公司为难你,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护你的权利!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㈢ 怀孕期间违反公司制度可以辞退吗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严重违反公司违章制度的怀孕女职工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孕期违法解雇扩展阅读

怀孕期间不得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否则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㈣ 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

笔者在近几年的办案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解雇的案件。用人单位之所以要解雇怀孕员工,排除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往往是因为怀孕的女职工事情比较多,产检、病假、产假等行为都要耽误工作时间,公司就觉得比较麻烦,况且孕妇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相比怀孕前肯定下降,而且在孕妇不工作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觉得成本提高,不划算。可事实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孕期的女职工是不能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一旦这么做了,就构成了违法。另一方面,怀孕女职工一旦遭遇此种情况往往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本律师就此支招如下: 1、如果单位人事部负责人口头通知女职工,说明天或月底你不用来上班了,言外之意就是你被解雇了,那么,不用惊慌,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如下考虑: (1)如果你本身也不想再继续工作下去了,那么,你可以回复负责人:解雇我可以,请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我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同意支付补偿金,那你就不同意解除合同,照常上班,照常领工资,继续与公司抗衡,坚持住,单位不能随便解雇你的。 (2)如果你本身不同意解雇或离职,那么,你可以回复负责人:请给我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如果单位出具了,你可以拿着该解雇通知聘请律师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以及因违法解除而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单位不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则你不同意解雇,接下来的应对方案同(1). 2、如果单位直接向你下达了,一定要将该证据保存好,你可以考虑聘请律师直接去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赔偿。 3、实践当中,一旦女职工拒绝解聘要求,单位往往就会有下一步动作,即调岗或降工资,如遇这种情况,不用着急,你可以如此回复单位:调岗和降工资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首先应经过我劳动者同意,现在我不同意,你们调岗和降工资均是违法的。

㈤ 怀孕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吗

一般普通员工违反公司章程,违反公司制度,要是情况很严重的,那么就可能会被辞退,而且还没有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因为这个去投诉什么的。但是,如果是女职工做了这些事,能不能因为女职工孕期获得“免辞金牌”还不一定。
如果是怀孕女职工,在孕期期间,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保护,主要是下面几种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要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劳动法上也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为劳动者入职的欺诈、胁迫等原因进入公司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怀孕女职工虽然能获得劳动合同的一些限制,但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不包括在内,因此照样可以辞退。

㈥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怀孕女职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特殊时期的女员工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有的企业非要进行解除,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需要经济赔偿两倍,具体还需要按照女员工的工龄进行计算,也就是说工龄越高,那么用人单位赔付的越多。
延伸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书范本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㈦ 怀孕被辞退有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因为怀孕被辞退,单位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会支持的回。
《劳动合同法》第答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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