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法员工主动辞职
1. 公司违反劳务合同 员工主动辞职 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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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2.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单位负法律责任吗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公司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
拓展资料
擅自离职指擅自撕毁劳动合同或虽经向所在企业提出辞职而未获准即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种行为。在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下,实行将固定用工制改为用工劳动合同制。企业用工可通过企业所在地劳动主管机关(劳动局或劳动服务公司)的介绍,或者由企业或用工单位自行向社会公开招收招聘、按照择优原则,通过考核录用,试用3个月至半年,再通过考核然后定工种等级。
一般新招职工,须进行技术、业务、文化等培训。培训期视需要而定,多数在3个月以上。按我国有关规定,培训期达3个月以上者,结业后的1年以内不准辞职,如坚决辞职或擅自离职的,则必须负责赔偿企业对其本人培训所支付的费用损失。所以擅自离职的职工,不但要负责赔偿培训费,而且要负因其擅自离职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必要时,应负法律责任。
资料来源:网络:擅自离职
4. 公司让员工主动离职,该怎么办
东家不打打西家吧。事实上,很少公司会让员工主动离职的,除非那公专司经营很不济,要属裁员,但不想给解雇金,就去迫著你们自己离职。或不想给退休金给老员工。那这些原因的话要寻求法律和政府介入,进行调解了。要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对於年轻人的话,公司都出此下策,如果你是坏员工,你再留下来,你也会很辛苦的,因为公司已经决定不要你了。这个方法弄不走你,也会有其他的方法在等著你。你是敌不过公司的。相反,如果你是好员工,那就代表公司不懂得挽留人才,让人才为公司发挥出重要的价值,那这种公司更不值得去为它而留下来,继续为它打拼和卖命。宁愿再找另一间好公司来做,都不愿留在这浪费时间。
5. 对公司违法违规不满,员工提出离职应怎样补偿
像单位存在单位行为的违法犯罪,但没有涉及到劳动者本人及本身利益的回,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注意,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维权的,必须符合该法律条目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补偿或赔偿劳动者的条目里,并没有规定单位偷税漏税等行为是赔偿或补偿的依据。只有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本身的劳动权益或者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才需要赔偿或补偿。
通俗来说,只有涉及到劳资纠纷才适用单位补偿原则,而单位违法与劳动者本身无关,除非是单位负责人强令劳动者违法而劳动者予以拒绝的(比如老板强迫会计做假账的)。
6. 公司随意对对员工工作调整迫使员工自己辞职违反劳动法了吗
第一,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内。如因工作容需要需延长固定工作时间的,除支付额外工资外,还须到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二,<劳动法》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当然,请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享受年休。
第三,公司可以很据生产经营需求而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但不得以调整工作岗位使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合同。你公司调整工作岗位的行为不违法。
第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除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理由外,基于其他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7. 企业违反劳动法导致职工提出辞职案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职工提出辞职的,在正常情况下,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但是,如果是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违法情形,职工被迫辞职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8. 公司逼迫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
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9. 公司违反劳动法,个人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可以的,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专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属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 公司恶意逼员工主动离职怎么办
1、从事实上来,是个人业务不源足,导致公司存在“解聘”的想法,这个需要理解企业;
2、从法律上,你所描述的解除合同理由没有法律支持,是否有公司制度规定;如达到何种条件,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3、一般来说,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劳动制度,而业绩不达标一般不可做为制度中解除的理由;
4、当前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照常发基本工资,当然基本工资是多少,貌似你也无法出具证明资料,这在以后要吸取教训,或者从现有制度中研究;
5、当前的困局可以跳开来想一想,熬着并不是长久之计,有能力的换个单位照样混出来。树挪死人挪活。
祝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