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处分
Ⅰ 农村房屋买卖,处分权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产交易应该遵守哪些相关政策?农村房屋买卖,处分权是怎么规定的?购买农村房屋需要注意哪些?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本文将有关农村房产交易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的处分权 农村房屋买卖,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所有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一个也没有。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性文件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在这个批复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是: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予保护。
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
从《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来看,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同等的权利,履行法律设定的同等的义务和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不会因为买卖双方是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而区别对待。依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任何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 也就是说:不管买方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是本村人,还是外地人,买卖关系都是有效的。
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法:
一、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一条规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村民多占宅基地,以免农村土地过多地被用于宅基地,从而保证耕地的数量不至于减少。该规定不是禁止或限制村民转让其宅基地。
二、从法律关系来说,农村私房系农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国家保护个人的房屋所有权,所有权人有合法的处分权。
①房屋所有权不能离开土地使用权而单独转移,如果以宅基地使用权禁止转让为由而否定房屋所有权转让,不仅剥夺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而且将导致由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因房屋的存在而受到阻却的结果。因此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②当农村私房转让后只要受让人不改变房屋的用途而一直用作生活居住,那么改变的仅是房屋所有权主体,房屋的用途仍未改变,从而也不会引起宅基地设立目的的变更,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受让人。
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将农村私房的购房人限定在本村或经批准回乡落户定居的无宅基地或其已有宅基地少于当地标准的范围内,并且须经有权机关批准,不满足上述条件,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属地方性法规,且是在合同法颁布实行后制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来看,不能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④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农村私房的转让,因此农村私房转让后,其宅基地使用权是允许进行变更登记的。
⑤转让人将房屋转让给受让人后,也有义务将宅基地的使用利益归属于受让人。
Ⅱ 农村党员的处分决定能在村公开栏公开吗
答:农村党员的外分决定事实应该能在村村公开栏公开。
Ⅲ 村干部违反财务纪律根据什么处分
1、村干部具有党员身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处分。
2、村干部不具有党员身份,则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会计法》等制度进行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农村处分扩展阅读
依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六条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反规定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Ⅳ 农村干部处分谁去宣布
乡镇党委、政府或纪委负责同志,或者民政干事,看村干部对象。
Ⅳ 镇纪委可以直接处分吗农村党员
如果没有犯罪,镇纪委可以直接处分。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镇纪委对农村党员有直接处分权。
Ⅵ 农村书记受免职处分还能担任经济合作社社长吗
看情节,若免党内及村委会职务还可担任社长,同时看合作社章程是否有违备
Ⅶ 农村干部受轻微处分满2年可以参选不
这种情况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当初你受过处分,从思想上来说,你这种人压根思想就有问题!
Ⅷ 农民是否享有农村土地的处分权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处分权是所有权的 重要部分,农民既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就没有处分权。
Ⅸ 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处分农村集体资产是否有效
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处分农村集体资产是无效的行为。
请参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Ⅹ 农村书记犯罪,受什么党级处分
村级也是行政组织,我民间法律人可依据发生的事实,看他负行政,民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