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
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B. 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怎么区分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包括违反行政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工商、土地、税务法规等。
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如违反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
C.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1、主体不一样。行政违法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而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民事主体。2、对法律的遵从不同。民事违法政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做了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而行政违法则是行政主体做了法律没有规定的事情,即法无授权不得做。3、法律后果不同。这个你懂的。3、刑罚仅用来处理犯罪行为。是犯罪行为的后果表现之一。
D. 民事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1、2006年1月19日凌晨4时许,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女教授欧阳洁跳楼身亡。欧阳洁生前曾与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副院长、翻译研究中心主任王东风签订一份翻译合作协议,由王东风所在的翻译研究中心为欧阳洁的3本管理学著作进行翻译。
欧阳洁父母认为,女儿的死,和女儿与王东风的合同纠纷有间接关系。就这份翻译合同,欧阳洁的父亲欧阳周向天河法院起诉王东风违约,要求王东风支付违约金26万元。昨日,此案在天河法院开庭。王东风称:他严格执行了翻译合同,欧阳洁的死与他无关。
2006年3月8日,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欧阳洁与中山大学翻译学院副院长王东风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签订三方翻译合作协议,约定由王东风翻译欧阳洁的3本管理学著作(《决策管理――理论、方法、技巧与应用》、《国际管理挑战赛赛前必读》、《市场预测与决策分析方法》);
3本书合计126万字。该协议内容十分简单,未就翻译质量作出具体约定。仅约定欧阳洁需要支付给王东风3笔费用,合计30万元。
欧阳周提出,虽然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3本书的翻译要达到什么水平,但王东风组织了一批学生翻译,导致翻译出的文稿质量不合格,被皮尔逊公司退回。
欧阳周认为,在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翻译质量的情况下,应当参照行业标准。王东风所在的翻译研究中心只是一个研究机构,不是营利性机构,没有资质去为管理学专业著作进行翻译。“如果欧阳洁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那么王东风作为专业人士犯了更大的错误。”
在没有资质的前提下,王还组织没有翻译资格的学生对该书进行翻译,直接导致翻译质量不合格,书稿被退回。此后,欧阳洁为了让书稿达到出版标准,又出资让他人翻译书稿,给她经济上带来很大困扰,回老家借钱时曾在家人面前痛哭。
王东风的律师提出,翻译质量并无问题,而是欧阳洁一直都有资金问题的困扰,到译稿已经完成时欧阳洁都未能全额付款,至今仍有4万元未付,如果说违约也是欧阳洁违约。欧阳洁也知道不是由王东风本人翻译,有一批学生在翻译书稿。协议并未说明要由王东风本人翻译。
年过70的欧阳周和陶琪参加了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陶琪向记者表示,打这个官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要讨个公道。法庭建议双方调解,王东风的律师表示,如果要补偿愿意补偿1.5万元,对此,欧阳周表示,如果补偿数额太低他不会接受。
2、朱某在工厂浴室捡到苏某的进口手表,先说第二天归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
我国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4)民事违法行为扩展阅读:
民事违法的主要特征:
它同其他违法行为相比,有以下特征:
1、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民法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行为;
2、某些民事违法行为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即使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同样构成民事违法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违法行为,本人虽不承担民事责任,但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某些情况下,违反国家民事政策和社会共公利益的行为也可构成民事违法行为。
E. 民事违法行为应受什么处罚
承担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法院还可以:
1.予以训诫
2.责令具结悔过
3.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4.依法罚款、拘留
(参见民法通则第134条)
F. 民事违法是什么
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民事行为,对于任意性规范并无“违反”可言。在我国,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是通过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这两个效力条款来控制的。通常而言,强制性规范的目的只在强制或禁止特定行为,其本身并不直接规定违反该规范民事行为的效力。进言之,违反强制性规范民事行为的效力不是由这些规范本身所明确的,而是经由效力条款所确定的。强制性规范只有经由效力条款这一通道才能发生影响民事行为效力的效果。
G. 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怎么区分
一、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的区分:
1.简单说,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国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违法要受处罚或罚金,一般体现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具有公权性质。
2.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商法,民法,姻婚法,继承法,经济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民事违法责任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这里一般体现的是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私法性质。
二、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定义:
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主要的是看违法行为的主体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还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或者是触犯刑法行为的。 简单来说,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属于刑事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尚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所谓的民事违法行为,只能说违法法律规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需要进行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的行为。 例如:在网上传某人绯闻或者隐私,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是民事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如果在网上转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谣言,造成公众恐慌的,但没有严重后果的,就是行政违法,会受到治安处罚;在网上传播企图颠覆政府国家的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的,就构成刑事违法,要受到刑事制裁。
资料扩展
一、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包括两种情况:
(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这类失职行为使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但还没达到渎职罪的程度。
(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如司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行政违法在许多情况下,专指行政过错,主张把职务过错称为纪律违法。
二、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范和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违反法律规范是行为违法性的形式;违反民事义务和侵犯民事权利是违法性的内容。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民事违法行为的内容括三类:
一是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
二是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三是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
根据当事人所负的义务不同,违法行为有违法的作为和违法的不作为两种。违法的作为指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违法的不作为指不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行为的违法性,是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之一。违法行为,如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该违法行为系民事行为,则应归于无效。
H. 如果对方犯了民事违法行为那么可以通过哪些合法的途径维权
正当。
维权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聚众到售楼部可能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这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出警。同时,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肢体冲突,演变成群殴事件,警察维稳也是应当的。
I. 民事违法行为应受到的怎样的法律
具体情况不详
不好回答
具体可以查看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
是侵权行为还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