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违规套现怎么处罚
⑴ 我的公务卡被单位财务科长拿去套现,现在他因为贪污公款被检查机关带走,也还不上我的钱,他拿我公务卡套
算个人行为。而且还不上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所以不能把卡交给别人使用。
⑵ 如何定性 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如何定性
都不可以的
中石化ic的主要功能就是限制车号加油,违规的事情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的!
⑶ 假发票套现公款30万吃喝犯罪吗
还要看具体案情,可能涉嫌诈骗罪、贪污罪。
⑷ 套现的公款用于公务开支属于什么性质
只要没有把钱贪污就不会有多大的问题,最多就是违反财经制度。
⑸ 个人用发票去单位套现属于犯罪吗
这种行为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的,利用发票骗取资金,属于诈骗行为
⑹ 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财务报销的虚开发票套现应负什么责任
这要看具体情况。
单纯知情不举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若接受指令而配合,其有可能以共犯论处,因领导指令的行为不属违法性阻却事由,但可主张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