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不做笔录是违法吗
① 报案后没去做笔录,算不算立案
抄不是,公安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对袭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② 报案做笔录后,派出所没给回执单违法吗
按照规定,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派出所没内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虽算容不上违法,但肯定是不对的,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报警回执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③ 报案人不去做笔录犯法吗案件是一年前报的案当时就做了笔录
假如报案人是受害者,受害者有报案义务,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犯法。至于笔录问题是派出所的程序问题,和报案者无关
④ 报警后派出所不不找嫌疑人做笔录为法吗
如果真的没有找,那就是违法,叫做不作为。但是公安机关找嫌疑人录口供,是不对外公布的,你并不清楚。
⑤ 报警笔录做到一半决定不报案了,不继续做笔录了。请问这样的笔录还有效吗还会出现在个人的信息里头吗
报案后不做笔录复是不符合报案制程序的,在公安系统内部,要求最严格的就是流程,只要不按照流程办事,有了事情这个警察就会被处理。
如果当时没有做笔录,他那边应该会有一个文字材料的(警察内部都有),说明报案者为什么不能做笔录。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是如果他注明是伤者康复后自行赴派出所进行笔录,那他不会催你的,你什么时候去就行了。
当然,也有可能碰到不负责任的警察忽悠你,当时他就什么材料没写,不过北京的警察要是这样干一次,就至少背一个处分。
⑥ 我报警了,派出所要我去做笔录,我不去,我叫警察来我家里做笔录可以吗
你是因为什么报警呢?如果只是普通案件,不需要勘察现场,那一般都是报警人去派出所做笔录。毕竟警力是有限的
⑦ 打110报警是否一定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吗不去就不受理
是的,不做笔录不受理为案件的。请尽快做笔录吧
⑧ 笔录做了是属于报案吗还需要打110报案吗
我报了110我人也去了石浦镇派出所了的,还有那个敲诈勒索我的女人张翠萍版一起去了派出所的,警察权就没有给我录口供,也没有给那个做鸡的女人张翠萍录口供,就让我们走了,气人吧?还有那些警察可牛逼了,我一进去,那说话口气好凶啊好像谁欠他几千万没有还他好像我杀了他全家人似的那警察那说话声音像地雷爆炸了似的震耳朵啊!把我耳朵震得不要不要的
⑨ 报警了不去做笔录犯法吗
去做笔录不是强制性的,报案人可以选择不去做笔录,公安机关一般也会做撤案处理,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报假警就不违法。
⑩ 当事人当天报案,警局是否必须将当事人带往警局做笔录
1,报警后,立案了才展开调查,固定证据(如给当事人做笔录)。
2,还有可能报案后,派出所不能马上判断是否构得上立案条件,也可能会作初步调查,做笔录。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10)报案不做笔录是违法吗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以及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