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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 2020-12-14 14:27:28

Ⅰ 好人好事,将犯罪分子推倒在地死之了,好人有罪吗

我个人觉得应该是没有罪的,但是可能会让你赔偿一定到经济,现在很多都是这样,你做了专好事,见属义勇为,出手重了,有时候自己也搭进去了,但是现在出台了新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是不用负责的,属于见义勇为,有迹可循,所以不要怕,你是正义的一方,谢谢。

Ⅱ 法律认为的坏人大多数都是好人!所以我支持犯法的你!谢谢你们为社会除害!

从法律角度说,犯罪分子在没有被抓并经过法院的判决之前都不能算坏人,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办坏事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

Ⅲ 一个人从好人走向违纪、发展一般违法,最后陷入犯罪的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

1.一个好人会因为物质因素和情感因素的影响.走向一个极端.当他心理开始厌世的时版候就慢慢从违纪.渐渐变成权违法.从而演变成犯罪.当然这个过程的变化他自己会可能不知道.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
2.道德水平的高低关系着对道德观念的态度和对法律的认识.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会感觉随便侮辱他人是人权的言论自由.但却不知已经触犯法律.道德跟知识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3.在这个高速运转的世界,道德观念的意识也许早已被拥挤的人潮挤落遗失了.人们一昧的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变得越来越虚荣.生活中充满欺骗.这是人性堕落的一种表现.也许人们真的需要清醒的想一下.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什么?......

Ⅳ 为什么一个好人会犯罪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Ⅳ 如何避免“好人犯法”的尴尬

因喂养流浪猫狗,关女士3年里挪用公款22万余元买猫粮、狗粮,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遭公诉。为帮母亲偿清公款,其女在网上发帖求助,最终在数千人的捐助下,昨日凑足钱的女儿将22万余元还给公司,并把公司谅解书交到法官手中。(中国新闻网10.26) 和前段时间网上热议的“廖丹假章救妻”一样,此番挪用公款救助流浪猫狗的关女士,虽然涉嫌违反国家刑法,但因其特殊的动机和出发点,得到了人们的普通同情、理解和捐助。 通常来讲,“罪犯”做坏事,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理应被人们痛恨,但此二人却没有这样的遭遇,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们都是非常善良的人,廖丹对常年卧病在床的妻子不离不弃宁可自己坐牢也要舍身相救,关女士则宁肯自己冒险犯罪也要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小动物。套用一些网友的话说,他们的罪行都“很可爱”,是被“逼出来的”。 好人犯错,大都与钱有关。廖丹为了救治疾病缠身的妻子才私刻医院公章;关女士因为经济上的窘迫,导致爱心难以现实的表达,只能铤而走险。现实中的他们收入都非常有限。可见,要想这些善良的穷人不犯错,一个重要而必须的方法是,改善就业形势,增加就业机会,提高从业者的素质,让“穷人”少一些,再少一些。唯此,才能让“好人”在自身收入和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不必违法乱纪,踏踏实实做好人。 做公益的太少了。诸如各类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动物保护组织等公益组织,相对于我们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太少了。从事公益事业的人也太少了。与之相反,媒本却总有某某人借从事公益之名获取私利的消息源源不断。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本身经济并不富裕的人“单枪匹马”从事并不能产生收益的公益事业,很多时候,路只能“越走越窄”。 从事公益事业,应该更有技术含量。好人犯罪,从其过程来看,大都只是凭借个人的力量。比如关女士,自己的收入有限,但流浪的小动物却与日俱增,终有一日她会不堪重负,而对小动物们割舍不下之际,她便挪用公款,走上犯罪道路。从后来她的消息被女儿发上网后得到数千人的捐助的情况来看,并非没有人愿意参与公益,而是知道关女士行为的人太少,而不知道是因为关女士没有说。所以,做公益,应该成为一项有宣传、有组织、有措施、有方法的活动。这一点,关女士显然忽略了。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发展公益事业,应该倡导全民参与,应该在提升经济实力的基础上进行,应该有团队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让“公益”这益灯长明不熄,也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好人犯罪”的尴尬。

Ⅵ 以前干过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想做个好人,可以吗

可以,但是一定要下定决心,不管以后别人怎么说,都不能再改变,不要一味的埋怨别人不理解你,迈出第一步,勇敢做个好人吧,不是去试试,是,一定要。

Ⅶ 法制阳光照我成长 八百字作文,讴歌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 ,抨击违法犯罪的丑恶行为。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走上错误的道路,如果不懂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使我不由地想起两年前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情。
一个暑假的下午,外公正在洗菜,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连忙过去开门,只见一个30来岁的小伙子焦急地站在门外,外公问他找谁?他答道:“我是你儿子的同学—王培,是天元人,今天骑摩托车来浒山给生病的爸爸配药,由于车子没有年检,被路上执勤的交警扣留了,回不了家了,爸爸还等着我给他送药呢,可取回这车要3500元钱,我身上的钱已用完了,要不你借我一下,明日早上肯定还你。”3500元钱对当时的外公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外公看到他一副诚恳的神态,还是咬咬牙答应下来了。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到了晚上,舅舅下班回来了,外公把下午那件事情告诉了他,舅舅一头雾水,说:“没有这个人的,你肯定上当受骗了。”外公当时差点晕过去了,为了这事外公几天吃不下饭,消瘦了许多,一直为那笔钱后悔不已。可蹊跷的是那个人过了几天又来骗钱了,他以为我外公认不出他了,可外公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指挥十几个村民围住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骗子,骗了我这么多钱还不心死呀!今天一定要把你送到派出所不可!”那场面可真雷人!我帮外公拨打了110,十几分钟后,几辆警车呼啸而来,我们一起把骗子押到警车上,随后我们也跟随民警去派出所做笔录,外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民警对骗子进行了审问,拘留了一星期,可他还是嬉皮笑脸,不知悔改,一看就是一个惯犯了,真是社会上的耻辱呀!
虽然外公的3500元钱已失而复得了,可当时要是外公警惕性高一点,也就不会给骗子机会了,它们专门向这种人下手,这样的人真是可耻呀,所以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长大后做一名社会的好公民。

法律好比一艘大海上的船,在船上活动的空间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那是一个闷热无比的夏天,当时我还只有九岁,上三年级,可那天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还心有余悸,想忘记都很难。
早上7:20分,妈妈像往常一样开车带我去王昕老师家学习钢笔字。空气中没有一丝风,妈妈就把车窗摇下半截,顺手把包放到了副驾驶上,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后排。
车子徐徐地开到二号街拐弯处,这时前面有三名男子,大约有三十岁左右,正面向我们走来,。妈妈使劲的按喇叭,可是他们没有一点儿避开的意思。眼看就要撞上了,突然中间的一名男子蹲了下来,妈妈急忙踩刹车停了下来,以为碰到了。谁知一看,原来假装在系鞋带。而另一名男子来到了妈妈的窗户边,对着妈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以为撞到了那个人的腿,于是把窗玻璃拉到了底线,对着那人说:“不好意思,有撞到了吗?”而那个人却一言不发的,只是又指了指自己的腿。妈妈突然觉得眼前有个黑影一闪,就警觉的把目光瞄到了副驾驶上。啊!糟糕,包不见了!再抬头一看,却被眼前的一慕惊呆了:刚刚三名男子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而此时还懵懂无知的我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才恍过神来跳下车,一边往街后面跑去寻找,一边大喊:“有贼啊,有人抢包啦!”而此时妈妈也下了车,立即引来了很多好心人:“哪里有贼,哪里有贼?”妈妈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大概讲了一遍,那几个好心人迅速往街后面去寻找可疑人物。可那几个坏蛋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而那时九岁的我只能让坏蛋逃离我的视线,而我却无能为力!!!
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做战斗吧!那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为自己犯下的种种罪行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教育是一门必修课。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制,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隐患,防范危险事故。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所以无论你出于何种原因,请你优先考虑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因为你的父母,朋友,老师,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无所谓的,只要下次不再犯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违法终是违法,即使在学校里也要遵守,我们现在要做一名合格的学生,这样将来便不会走上犯法的道路,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伴我成长,我们不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伴我成长,我们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Ⅷ 不犯法的人一定是好人吗

好人是一个主观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因人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而异,不能一概历论。一个不犯法的人只能说是一个守法的人,而不一定是主观意义上的好人。

Ⅸ 程序员是黑客中一种(包括me),但却是好人。因为有法则,也不会犯法,犯法那是骇客!你们现在知道吗

知道了,谢谢

Ⅹ 一个人犯法之后,比如杀了人,会比好人多哪些征兆

这些因人而异,有人会惶惶不可终日,有人会隐藏得很深。但总的来讲,肯定会变得更凶残,更容易往错误的方向走得更远。会比较敏感、警觉,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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