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依法治教的认识
㈠ 依法治教的重要社会意义是什么
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专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属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依法治教的意义:
(一) 依法行政是现代国家民主,尤其是行政管理民主发展的前提与保证;
(二) 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保证;
(三)依法行政是控制行政权力膨胀趋势的必然选择;
(四) 依法行政是推进与深化行政管理改革的有效途径。
㈡ 小学教师结合实际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当前,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正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作为行使国家检察权的群体,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深入进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唯如此,才能全面理解依法治国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努力实践执法为民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正确把握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才能勇于担负服务大局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才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我们有如下体会: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今后,我们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用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㈢ 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请结合实际说明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㈣ 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简言之,就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依法治教是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关系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的工作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政治,靠制度保障。”以下就是依法治教的生动实例:
依法治校——从保障孩子的权益做起。去年春天,开学典礼刚刚结束,一位家长拉着孩子气冲冲地找到我:“校长,你们学校懂不懂法律?因为寒假作业没有做完,班主任就不许我的孩子报到上学,全校孩子都上学了,却罚他一人在家补作业,这不是侵犯孩子的受教育权吗?”作为一名小学校长,我不能不思考:孩子进了学校,进了课堂,其公平受教育的权益就得到了保护吗?
纵观我国现有的教育法规,都遵循着一个基本理念:那就是保障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益。面对现实,有多少孩子因为习惯、家庭、成绩等因素,被排斥在老师的关注之外,不受老师的欣赏和喜爱;想想教育法规赋予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看看身边无数双渴求关爱的眼神,对我们而言,关注每个孩子均等受教育的机会是多么重要!或许,我们一时无力改变区域间的教育差别,但我们有什么理由在校园里纵容或制造差别呢?我认为,依法治校的首要任务是在校园内让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
依法治校是学校办学思想的航标灯。
小学的六年,是孩子社会化进程中逐渐健全人格的关键时期。我们从每个孩子生命成长的视角出发,提出“六年影响一生”的办学理念,并在传承、提炼、弘扬红岩精神的基础上,实施“红梅花儿开,朵朵放光彩”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当然,我们首先找到《红梅赞》的词作者——阎肃老师,征得阎老同意,将该句歌词的使用授权给学校,又马上将“六年影响一生”、“红梅花儿开,朵朵放光彩”以及校徽、校歌都在教育领域进行了注册,让我校的品牌在法律的保护下,指导和鞭策我们去公平地关注每个孩子的成长需要。
依法治校是学校管理的切实保证。
“孩子是校园的灵魂”,这始终是我校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首要前提;“保护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益,增加教育机会,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老师们行为的准则。今年暑假,我校进行全面的环境文化改造,其间,开展了一次以“唤起百花齐开放”为主题的自由创作活动:让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校园墙砖的绘制活动,孩子们用铀色在瓷砖上直接创作,现场烧制,不经任何挑选,都贴在了楼道的走廊里。开学后,孩子们兴奋地带领自己的同伴、老师、家长去欣赏自己的作品……这不仅让孩子们了解了瓷砖绘制的技巧和工艺,也在公平地参与中,展示自我,体验成功。可有的家长说:孩子带她去看过好几次了,其实画得并不好,她很失望。老师们告诉家长:好与不好都是咱们的孩子,他们的学习体验、展示交流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和保护!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依法治校的永恒追求。
针对普遍存在对孩子的溺爱现象,在倡导人文关爱的基础上,我们通过班队会、网上沙龙、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途径,搭建多种实践平台,增强教育的民主性和平等性,引导孩子从感受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到初步体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例如:许多孩子们都埋怨,在小学六年里,几乎没有机会评为三好学生,也极少有登台展示或上台领奖的机会。于是,我们在校园电视台,常年设立吉尼斯擂台赛,让孩子们挖掘自己的优势特长,发明竞赛内容和制定参赛规则,在全校范围内申报,由大队部组织竞赛。瞧!孩子们有的申报最佳表演奖、最孝敬父母奖、最善于合作奖、最会削铅笔奖,甚至班级日志记录最整洁奖等等,精彩纷呈的竞赛活动,既发展了孩子的个性,又减少了因为阶层、性别、能力等差异而引起的教育机会不均衡。其实,我们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最终也是为了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益得到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我们依法治校的永恒追求。
她呼唤我们增强依法治校的使命感;“六年影响一生” 是学校的、家庭的、社会的共同使命,她更需要在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下,让每个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㈤ 谈谈你对依法治校与和谐校园看法。
依法治校 创和谐校园
依法治校是进—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进我国全民素质教育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的整体水平,维护广大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增强学校领导、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近日,我校通过政治学习的形式,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全校教职工人人参加学习,受教育面积达100%。广大教职工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制观念,进一步理解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提高了执法意识,并懂得在教育教学中依法治教、依法育人。
如何“通过依法治校 ,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
1、民主法治是和谐校园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民主法治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事务的治理,学校与国家、社会关系的处理以及学校的制度安排、规则程序、合作参与、责任分担、利益共享等都离不开民主法治。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学校事务治理的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可能造成的弊端,从而提高协调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
2、学校的办学理念要变成师生的共同追求,要内化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制度建设是各学校都在花大力气抓的一项工程,但千万不要走向教条化和形式化的倾向,制度几大本,条款一大堆,却成了管理的“摆设”,如果制度建设偏离了人本思想,偏离了共同的价值取向,就不会产生“谐振效应”。
3、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各科老师等诸要素共同构成教育主体。构建和谐校园必须注重教育主体诸要素间的和谐发展,在提倡谅解与宽容、促进公平与公正的和谐氛围中,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效益的整体提升。校长作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办学思想的形成上下功夫,要用自己的实力、活力、魅力去影响干部,影响师生形成共识的价值观、群体意识、行为规范等等。同一学科教师要摒弃文人相轻、同行是冤家的陋习,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不同学科的教师要打破画地为牢的学科壁垒与偏见,涉猎其他学科知识,改变自己单一的知识结构,走综合型教师发展之路。在教师和谐互动的正向氛围中,完善学校的合作机制,让教师充分认识到学校的兴衰荣辱都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都关系到渴求发展的莘莘学子。
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需要随着教学、科研和学校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长远的征程和永恒的主题。需要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全面参与,不懈努力。学校发展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根本之道,在构建和谐校园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扭住发展这个执政兴校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以发展增和谐,以改革促和谐,以公平求和谐,以法制保和谐,把我校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http://60.191.4.29/user1/wuweimin/archives/2006/572.html
㈥ 什么是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内主体容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1、对依法治教基本内涵的理解所谓依法治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业它既包括国家和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2、依法治教是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这其中既包括国家及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3、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无论国外的法律还是我国的法律,均对保证人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4、依法治教是指通过法律的调整使教育管理和教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㈦ 如何理解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就是把法律贯彻在教育中,用法律的手段搞好教育。
㈧ 如何理解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重要意义和实践方法
依 法 治校、以德治教是“依 法治 国”、“以德治国”思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运用和具体体现。在民族教育工作中贯彻实践依 法治校、以德治教的思想 ,必须从“依 法治国”、“以德 治国”的有中国特色的 社 会主 义治 国观出发 ,从民 族教育的实际出发 ,注意四个问题 :
一 ,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学规律办事 ;
二 ,加强育“德”工作 ;
三 ,建构有中国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教育理念 ;
四 ,加强以世界 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宗 教观和祖国 观教育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师德建设
㈨ 简述一下你对如何推进自己学校依法治教的看法和具体意见
实现教育的公正与公平,其实就是要实现“人人有好学校可以上”的目标。所谓“好版学校”,从表象权看,简言之,就是指那些教育教学质量好的学校;从内涵分析,“好学校”就应该是指那些管理依法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老师主动进步、社会和家长都十分认可的学校。
而现实是,目前我们的学校个体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优质学校特别缺乏,择校现象十分严重;学校发展潜力仍然得不到充分的开掘和利用。社会意见很大。——反思教育的不均衡发展,反思教育教学质量不高或提高缓慢,积极探寻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持续提高的新途径,这些都已迫在眉睫,不容回避。
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中小学目前的变革方向应该有两个重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此促进学校个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应该成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的有效途径。“依法治教”正是解决目前中小学办学未必规范、办学水平低下和办学质量不高或提高不快等问题的关键。
“规范办学”,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办学。它的“底线”,就是“依法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