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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 2020-11-21 10:49:05

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这个总目标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为我们绘制出路线图,指明了具体路径。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1)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内涵:

①奠定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三大基石”。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②构筑了法治中国大厦的“五大支柱”。这就是形成五大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③设计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施工方案”。这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④描绘了法治中国大厦的“效果图”。法治建设既是法治本身的“自转”,也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公转”。

参考资料:人民网-法治中国的新航标——怎样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是我国法治的特色,也是我国法治的特有优势。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全面依法治国也难以实现;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就会失去政治和社会基础;不推进依法治国,党就难以对国家实现有效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失去基本保障。

2、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公权力与促使公权力机关积极有效履职有机统一

我国法治强调公权力执掌者必须合法、积极、有效履职尽责,确保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祉,不得消极无为。同时,又强化制约和监督,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控权和促进积极履职双管齐下,防止权力滥用与预防庸政、懒政、怠政同时发力,从而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3、坚持平等、自由、秩序等法治基本价值有机统一

我国法治强调自由与平等、秩序的有机统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宪法法律,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党和政府不断创造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充分保障宪法法律所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种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4、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机统一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从而实现执政党依法执政、公权力机关依法行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

(2)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路径。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载体,已经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路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必须依靠法治,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基础上由成熟而定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不断完善发展。

⑶ 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怎样的战略意义,不少于700字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核心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治化。法治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中的绝大多数制度、体制和机制,已通过立法程序规定在国家法律体系中,表现为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因此,发展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构建完备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实质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法律化、规范化和定型化,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归根结底是要增强治理国家的权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强化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力、遵守力,提高国家制度体系的运行力、执行力。应当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基本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需要。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社会分工、公平竞争和自由等价交换,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必须规范政府行为,将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过分干预,依法保证市场主体自主决策、分散决策;必须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自由,保证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实现公平竞争;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降低交易成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解决争议,维护市场秩序。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治体系,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通过民主科学立法,实现初始环节资源配置的分配正义;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实现法律的执行正义和矫正正义功能。司法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可以为市场经济改革提供一种缓和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对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秩序、尊严幸福等法治价值的崇高追求,是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国家工作法治化的实践过程,是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治理社会、配置资源、保障人权、驯化权力的良法善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不断深化法制改革,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推进依宪治国,切实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民主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建设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推进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军,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努力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国的实践基础;推进法治国际合作,完善国际法治新秩序。最根本的,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事业的领导和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途径。公平正义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普遍价值追求,但却见仁见智,没有共识性的最大公约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我们不宜抽象地主张公平正义,而应当通过法律和法治来表达和实现可操作的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重构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评判体系,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诉求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科学立法,把抽象合理的公平正义诉求转化为具体明确的法定权利或权益;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公众通过法治方式,依法维护和实现自己表现为法定权利或权益的公平正义。二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三要通过民主科学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规范行为,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四要在发生矛盾纠纷等利益冲突问题时,通过包括司法程序在内的各种法治程序、法治机制来解决,实现法治的实体与程序公正,至少是法治程序的公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

⑷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什么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六个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另外,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依法治国:

第一,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第二,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⑸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做到哪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增强社会活力进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终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五个坚持”。这“五个坚持”是依法治国之本,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核心问题。在处理这一核心问题时,需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已明确告诉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党的领导确保依法治国方向正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原则就明确了谁领导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保障,二者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就是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权益。这一原则就明确了依法治国是为了谁的问题,提出了维护人的尊严的问题。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应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时,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也要靠人民维护,二者也是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就明确了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从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概括来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二是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的同时,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违法犯罪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保障,从而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另外,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法外开恩,对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形成制约,从而有利于预防特权思想和各种潜规则对干部队伍的侵蚀。同时,它鲜明地反对法外歧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最后,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保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

法治和德治犹如鸟之两翼,需相互配合,才能相得益彰。这一原则就明确了德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这一点,连意大利政论家马基雅维利都说的十分明白:“若要美德得以遵守,法律是必需的;而若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五)从中国实际出发

吸收中国优良传统法律文化与客观看待西方法治的有益经验,两者是不矛盾的,这一原则就明确了继承与借鉴的关系问题。近代以来,中国人向西方寻求治国之术,无论是“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君主立宪的戊戌变法还是提倡民主共和的辛亥革命,均以失败告终。为什么呢?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法治体系的形成都植根于本国政治体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国情不同,法治体系不同。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中国国情决定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同时,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注意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注意借鉴国外法治的有益经验。

前景令人向往,目标催人奋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而且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参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五个坚持”
http://www.71.cn/2014/1224/793959.shtml

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遵循哪些原则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⑺ 如何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难点

第一,进一步提高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 自觉性和水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情况 如何,涉及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昌明、文 化的繁荣、社会的进步,直接关系着党执 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整个国 家从上到下都应该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 使命感,提高实施依法治国的自觉性,提 升依法治国的水平,把宪法和法律作为一 切活动的准则。

第二,更好地规范和监督权力,保证 国家权力依法正确、有效行使。依法治国 的重点是治权、治官。任何权力不受监督 必然导致腐败。只有权力得到有力的规范 和监督,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各种违法现象 ,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

第三,更好地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规范、 调控、监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依 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 要求。要注意把国家作为公权力机构和国 家作为所有者、出资人区分开来。要杜绝 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沿着崇尚公平正义、追求共同富裕的 方向发展。

第四,在法治的轨道上进一步发展社 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下的人民 的依法治国。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 法治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为基础。同时,依 法治国也是建设政治文明,发展民主的保 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主权在民, 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我们应该在法治的 轨道上促进民主循序渐进地发展,使人民 更好地当家作主。

第五,健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机 制。人权是人根据其本质属性要求应当享 有的权利,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 我国人权已经入宪,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 家神圣的职责。我们应当进一步健全人权 法律保障制度,把人民的各种权利和自由 维护好、实现好。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兴盛 、社会才能和谐、人民才能幸福。

第六,完善推进科学发展的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 党中央提出的战略思想和取得的重大理论 成果。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 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 的贯彻与实施事关党的工作大局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它是中国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中国社 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我们不仅要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执法、司法和法 律监督,我们还应该注意针对城乡协调发 展、地区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经济与对外经 济协调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制定相关法律, 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推进科学发展观 落到实处。

第七,加强社会法治,维护社会的公 平正义。厉行社会法治,维护公民的政治 、经济、文化权利,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 教育、劳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 事业、社会管理以及财政、税收的相关立 法,尽快改变我国社会法、财政法、税务 立法滞后的局面,防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 随意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社会、文 化权利,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 安宁、稳定、和谐的社会基础。

第八,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实施的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是一 个艰巨而光荣的伟大事业。共产党的领导 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 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 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 施,保证党始终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 的领导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 略实施,建议成立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保 证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实施的组 织领导。

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用十六个字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就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

2、有法必依就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必须遵守和执行。

3、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执法,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复和司法权。

4、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遵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依法治制国是依据法律治理国家,法律就是一个尺子。

(8)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⑼ 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必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意愿作出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正确决策,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条客观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从根本上说,执政党的任务就是治国理政,通过总结实践经验、集中人民智慧,提出党的主张,解决国家工作中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各个领域,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和“瓶颈期”,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环境、资源、收入分配、城乡统筹等不少领域牵涉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

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还是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最佳途径。

(9)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是执政党以法律为载体,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自己的价值目标和政策措施,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从而实现其政治主张。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是强调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努力做到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协调同步。

(二)始终坚持严格执法

我国各级行政机关是重要的执法主体,80% 以上的法律和法规都是通过行政机关的具体职能活动来实施的。忠实执行法律法规,是各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更为突出、更加紧迫。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全面依法治国

⑽ 坚持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完善党的依法治国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

(10)推进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全面推进法治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和理论支撑。

这三个方面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规定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方向。这些是该决定的上级规定。只有有了这些规定,才能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其他一些新的规定、措施和亮点。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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