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面依法治国
⑴ 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1、“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适应经济新常态,把握稳与改的张力,保持质与量的平衡,需要高超的方法论;
3、让改革和法治互相助力,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以改革魄力完善法治,需要缜密的辩证法;
4、让经济与生态价值合流,在量化的标准中体现出人的尺度、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自然达成社会财富的累积,这是深刻的发展观;
5、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包蕴着宽阔的历史视野、睿智的哲学判断。
⑵ 如何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⑶ 如何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重大而深远。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深刻地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和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必须深入领会《决定》提出的“三个事关”“三个全面”“四个更好”的深刻含义,重点要把握以下3个方面。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面临的一个永恒课题,也是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执政能力建设。从掌握全国政权的那一天起,就为掌好权,执好政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走过不少弯路,甚至出现了严重失误。总结新中国成立6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执政的历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摒弃人治,厉行法治,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关系问题,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依法执政促进和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谈不上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甚至有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当前,我们党所处的执政方位和执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我们党要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执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执政的法治基础。具体来讲,就是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础,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制度健全与否,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它的法治体系是否健全。法治体系既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稳定性的重要支撑。古人讲:“法者,国家所以公布大信于天下。”法治健全,国家就有信誉,政府就有威信,社会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对现实安心,对未来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谋发展、促发展,国家才能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法治兴衰同国家治乱息息相关,没有哪一个国家不厉行法治而强盛的。我国历来有“有家有国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诫治国者必须重视建章立制,通过制度来确保社会公正和人民安居乐业。应该说,经过长期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 确立并不断完善,但从历史发展、实践发展的视角来看,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很紧迫。我们要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打牢制度基础,增强指导供给,强化制度保障。党中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一个重要的战略意图就是通过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决我国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来自各方的风险和挑战,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决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更加注重运用法治的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顺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_网络文库
http://wenku..com/link?url=YopSphKDSg31S9pbK_Hfc7K1mtWcs8eNE-6G2YgrzdivDmfJgE-0_
⑷ 如何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⑸ 如何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全抄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袭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
1、“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3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适应经济新常态,把握稳与改的张力,保持质与量的平衡,需要高超的方法论;
3、让改革和法治互相助力,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以改革魄力完善法治,需要缜密的辩证法;
4、让经济与生态价值合流,在量化的标准中体现出人的尺度、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自然达成社会财富的累积,这是深刻的发展观;
5、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包蕴着宽阔的历史视野、睿智的哲学判断。
⑹ 怎样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这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在党和国家生活中的客观地位决定的,也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根本属性和中国未来发展的根本方向,其具体表现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讲当今中国的实际,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自然也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为根本遵循,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引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厉行法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总道路,其内涵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 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⑺ 怎样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格局
依法治国,将来渗透到从科学立源法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将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契合,将对领导干部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这也意味着,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基本方略与根本保障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加深刻的影响,下一阶段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
⑻ 如何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内涵要求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1、这是历史的深刻启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相反,一些国家陷入这样那样的“陷阱”,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不少国家没能解决好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没能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从我们自己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既吃过破坏法治的苦头,也尝到了法治昌明的甜头。历史深刻启示我们,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2、这是现实的迫切要求。当前,中国正经历空前深刻的社会变革。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稳定的秩序,在各方竞逐的市场领域维护公平的规则,在意见碰撞的观念世界坚守文明的底线,必须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3、这是长远的战略谋划。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5年时间,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这一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后,我们还要向着“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前行,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还将应对可能更为复杂的局面和问题。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只有靠法治,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我们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民族复兴筹、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深刻内涵。
1、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宪法作为根本法,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具有统帅作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依法治国核心是党依法执政。
在我国,治国理政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施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具体表现,就是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3、 依法治国重要内容是政府依法行政。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务院及其下辖的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执行机构,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重大人事任免、监督权力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执行人民大会立法、决定来体现执行人民意志。换句话说,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重大事项的决定,都要通过国务院及其下辖的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付诸实施。这样行政机关就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意志得到贯彻实施的关键。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使政府真正依法履行各项职能。
4、 依法治国要确保司法独立。
法治国家要求司法机关拥有独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都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5、 依法治国要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
如果说一个国家的权力机构的立法活动、政府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是一个国家法治大厦本身的话,那么,一个国家的全体成员的法治观念、守法意识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