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遵守经营管理秩序
① 执法局是干什么的
包括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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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② 肢体残疾四级的人能享受什么政策待遇
1、对残疾人个人的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第1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对残疾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国进行了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残疾人员的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4、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革命残废军人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给予减征或者免征耕地占用税。
5、对于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有国家统一出台的;也有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的如:劳动就业康复医疗文化教育法律援助经济救助等方面.对于你的情况(年轻)能享有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劳动就业问题.假如你还没找到合适工作,可找当地残联,请他们帮助推荐;从事个体经营可享有:税收优惠,经营场地照顾,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劳动技能的培训等.具体情况找当地残联.。
6、家里装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管道煤气、小区物管费,费用减半.每年过年社区有慰问金。公共厕所、公园等免费进出。
③ 急求股东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急求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融入到整个企业的管理系统当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只是制度上的管理。企业的一切经济事项都与财务有关,所以财务的管理就是企业的管理,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目标。
二、财务目标选择的现实约束
从宏观定位角度来看 ,我们的市场经济目前仍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 ,仍处于探索发展过程中。或者现实地说仍是一种不成熟的市场经济 ,这种现实背景决定了我国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过程既有西方已走过的道路 ,也有在现实国情、现实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下的个性选择。关于财务目标的选择 ,目前我国学术理论界流行的观点是弃用“利润最大化”而代之以“股东财富最大化”、“权益资本利润率最大化”、“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等 ,主要理由是 :(1)具有双重性质的国有企业既要盈利又要承担社会责任 ,“利润最大化”会扭曲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公司 ,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对“利润最大化”没有足够的追求动机 ;(3)“利润最大化”缺乏可操作性 ,“利润最大化太难实现 ,既不现实 ,也不道德” ;(4)“利润最大化”使竞争者产生短期行为。上述各观点的提出主要是在理论上分析其优缺点而决定其取舍。但是 ,联系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的现实情况 ,我们不得不对“利润最大化”做一重新审视。
1.利润是收入和费用配比后的结果 ,为实现“利润最大化” ,经营者会想方设法降低费用或增加收入。常规的做法包括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强化成本核算、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销售等等。在这一过程中 ,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短期行为。企业行为的短视、投资的盲目、市场交易的不公平竞争 ,凡此种种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忧虑 ,认为利润最大化和短期行为之间有绝对的前因后果关系。但是透过各种表面现象我们不难发现 ,短期行为不是目标选择本身造成的 ,而是由环境制度不完善及行为者自身素质缺陷决定的。配套机制出了问题 ,采用什么样的目标都是难以奏效的。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 ,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不尽如人意 ,再加上竞争者自身素质的约束 ,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不适应、不成熟 ,导致了一些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利润最大化” ,就像我们不能否定人类正常的趋利动机一样。我们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 ,为企业追求利润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
2.一切目标都是追求者根据现实条件的自主选择 ,其本身有发展变化的规律性 ,不能用一个目标涵盖一切主体追求。现实制约是企业选择发展目标的惟一决定因素 ,市场经济中的每一个企业在经营规模、竞争实力、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千差万别 ,每个竞争主体都有权根据内部和外部条件约束选择这个目标而不选择那个目标。目标多样化和动机的变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派生物 ,在市场调节下 ,企业追求的出发点不同 ,但最终的发展方向却会殊途同归。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在实践基础上对财务目标选择的规律性进行总结和概括 ,以指导实践 ,而不是从理论上推断企业应该采取这个目标而不应该采取那个目标。
3.利润目标是一个总体目标、总体思路 ,是企业理财工作的努力方向 ,具有指导性意义 ,其实现依靠一系列具体实施目标。企业行为是一个复杂的有机运动过程 ,日常事务的处理、投资决策、技术应用与开发、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市场开发等等 ,应该始终围绕着一个最根本的目的 ,既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这一总体目标引导下 ,企业的各项活动才能有的放矢。有的学者认为企业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太复杂 ,企业的很多行为无法判断是否是为了利润目标。但价值取向确定的只是方针大略 ,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只能是总体策略性约束和总体方向性引导 ,在这一过程中 ,我们不能排除企业根据现实条件变化采取一些非盈利行为 ,但这只是暂时的、局部的 ,并不影响企业作为盈利组织的最终利润追求。
4.由于历史和现实的某些原因 ,我国国有企业在体制改革大潮中显得力不从心 ,很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惨淡经营 ,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 ,利润目标被纷繁复杂的日常行为目标所掩盖。企业连年亏损并未引起经营者足够的危机感 ,反而对亏损习以为常 ,这和集体或私有成分的企业强烈的趋利动机形成鲜明对比。按市场优胜劣汰规律 ,目前我国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而陷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由于某些政策性或社会性原因 ,破产机制并未完全发挥作用。为唤醒企业沉睡的利润动机 ,使企业真正加入市场竞争 ,扭亏为盈 ,尽快走出效益低下的泥淖 ,求得生存 ,求得发展 ,我们有必要重提“利润最大化”财务目标。
5.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过于沉重。企业办社会 ,机构庞杂 ,人浮于事 ,行政意识浓厚 ,官本位思想严重 ,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企业作为一个正常市场经营者最起码的利润追求。企业领导忙于行政职位的升迁、职工福利的提高、社会就业的安排、国家及地方利益关系的协调 ,很少或根本就无暇顾及企业最根本的利润目标追求。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企业轻装上阵 ,甩掉各种不必要的包袱 ,集中精力办企业 ,一个心思创效益 ,而“利润最大化”此时是最起码的行为约束。
6.尽管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度改革刚刚起步 ,但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与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形式上比较接近。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归最大的“股东”———国家所有 ,企业管理者由代表国家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由于产权国有化在现实中的虚拟性和非人格性 ,长期以来企业的命运实际上由内部管理人掌控 ,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经理阶层的追求价值与企业的最终使命往往相左。行政职位的迁贬与薪金报酬的多寡和企业盈利不一定呈正相关。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 ,经理们也就缺乏对企业盈利追求的积极性。强化国有企业经理阶层的利润观念 ,并不能仅仅依靠转换财务目标来实现 ,委托代理关系在利益追求上的趋同 ,最根本的是依靠内部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上述种种分析表明 ,现阶段我国财务管理目标仍以“利润最大化”为宜 ,它最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经济情况。对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来讲 ,利润目标最能反映企业的本性 ,追求利润是避免淘汰、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 ,是企业行为的“原动力”。我们不能以利润目标的某些负面影响或其他理由而否定企业正常的利润追求。当然 ,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利润最大化”并不一定要涵盖所有企业 ,涵盖所有时期的目标追求。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和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 ,适时调整财务目标 ,保持财务目标的多元化、层次化 ,也同样是一种客观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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