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主管
⑴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
我国国家机关中没有这样一个职位,而且这样讲模糊不清,也不是从政内的人的作风
所谓“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可能是指他所在出版社的某刊物或者是某下属机关,咱卫生部这主管的刊物还是不少
不管怎么样,应该不是指某个人啦
⑵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是哪个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卫生工作的组成部门;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最早并一直保留至今的政府部门之一。
现任部长:陈竺。
部机关共有行政编制为387名,内设13个职能司(局、厅)。
下属单位有20个,分别是:
医学科学院、 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中心 、统计信息中心、 干部培训中心、 卫生经济研究所、 北京医院 、协和医院 、中日医院、 机关服务中心 、国外贷款办、 医学考试中心、 健康报社、 卫生出版社、医院研究所 、国际交流中心 、人才服务中心、 科技发展中心、 医学会、 预防医学会 。
根据国务院规定,还负责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⑶ 政府和卫生部是什么关系
1、卫生部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地方各级卫生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卫生部以下的卫生行政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其中,上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业务领导为主,与同级人民政府以行政领导为主。
2、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纠纷处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工作,履行的就是政府的职能。政府在其中主要负责领导和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好处理工作,一般不直接参与具体的处理工作。具体实施时会有所差别。
⑷ 中国医疗卫生系统的主管部门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⑸ 卫生部主管的杂志有什么我需要评副高,谢谢!
评副高的,杂志必须要有CN的刊号,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外医疗》杂志是专国家卫生部主管的卫属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主办的专业性学术期刊,中国核心数据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
主要栏目有:院长论坛、创新视点、临床研究、病例(案)探析、名医名院、医疗新秀、治院方略、医患情真、管理之窗、后勤服务、医药互动、法规在线、医院文化、护理天地、影像特析、综合医学、中医中药、妇幼保健、卫生防疫、特室特科、综述、论著.
期刊的影响力也比较高。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张编辑)
⑹ 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
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卫生工作[1]。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的机构。
2013年,国务院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卫生部主管扩展阅读:
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国家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管理直属单位。
⑺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什么管理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⑻ 卫生部主管单位有那及本
中外医疗 中国卫生产业
⑼ 市卫计委是个什么机构,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什么卫计委怎么就这么强大
市卫计委全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后组成的机构。
市卫计委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市级地方政府。
强大在于它的职能和权力: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
(9)卫生部主管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所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了。
⑽ 教育部和卫生部分别管什么,有什么职责和责任出了问题谁负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 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 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 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 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 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部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规章,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起草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中央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