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依法行政的特点
㈠ 法治政府应该具有哪六个特征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厘清了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为建设法治政府明确了方向;科学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构架,为建设法治政府架设起桥梁;五大体系的建立,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认清现实中客观存在的问题,为建设法治政府扫清了障碍;而找准正确的路径,则为建设法治政府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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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的含义要求
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能否落实。
因此,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如果能够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方面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作用。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作为权力主体和管理者,政府部门极易主观行事,而多年来又没有形成对政府行为的有效制度约束。因此,一方面,要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调整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与监督的立法角度,即从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立法转变为允许性立法。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做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允许的一律视为不允许。与此同时,要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约束政府行为。
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改革,必须抓住时机,积极推进。但也要看到,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重要的是坚持方向,把握原则;重要的是不浅尝辄止,延搁拖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法治政府的内在特征及其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法治政府
㈡ 美国依法行政的不具有的特点
美国依法行政的主要特色
美英同属普通法系,行政法理论和制度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美英行政法几乎完全一致。 但到了十九世纪末,为了解决工业迅速发展而引起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美国建立了独立管制机构(Independent Regulation Agency),他集行政权、准立法权和准司法权于一身,独立管制机构它的出现,标志着美国依法行政开始形成自己的特殊模式。 第一个独立管制机构是联邦州际商业委员会;此后美国又陆续建立了其他一些独立管制机构。尤其是在罗斯福新政时期,为了摆脱经济危机,不得不设立大量的独立管制机构来推行新政措施。行政权的迅猛扩张,尤其是独立管制机构集三种权力于一体,导致反对呼声越来越强烈。于是,美国于1946年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从行政程序上和司法程序上对庞大的行政权加以控制,从而使美国行政法得以迅猛发展。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越战失利、总统选举舞弊及种族歧视扩大,公众对行政机关越来越不满 ,于是依法行政的方式有了一系列改革,其宗旨是实现行政公开。公众认识到过去通过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上限制行政权,只能保障个人的权利免受行政机关的侵犯,而不能保证行政权的行使符合公共利益,也不能保证行政机关能有为公众提供更多的福利。因此,行政必须公开,由公众直接参与对行政的监督。1966年美国制定了《情报自由法》,1972制定了《联邦咨询委员会法》,1974年制定了《联邦稳私权法》,1976年制定了《阳光下的政府法》,这些法律的颁布对行政公开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效仿。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美国法院在加强对行政监督时表现了一种新的风格,法院的司法审查既没有放弃传统的防止行政权侵犯私权的目的,同时又更积极地扩大公众对行政程序的参与,监督行政机关努力维护公益和提供福利。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美国依法行政经历了从传统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模式、到独立管制机构加行政程序模式、再到行政公开模式的发展过程,从而与同为普通法系的英国的依法行政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从宏观上整体考察美国的依法行政,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特色:
1.独立管制机构的兴起
王名扬教授认为,独立管制机构的成立标志着美国行政法开始形成自己的特色。 独立管制机构的建立违背了传统的三权分立原则,但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美国又从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两方面来加强对独立管制机构的控制,以克服其消极面,发挥其积极作用。而在同一时期,英国却采用了另外一种依法行政模式-建立行政裁判所,这是普通法系两大脊梁在依法行政方式上的重大不同。英国的行政裁判所只有准司法职能,明显不同于集三权于一体的美国独立管制机构。独立管制机构在美国行政法上具有重要地位,它直接影响美国其他重要行政法律制度的发展,如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法官制度等等。
2. 行政程序制度和行政公开制度的发达
由于独立管制机构的普遍建立,美国开始重视从行政程序上来制约行政权滥用,终于在1946年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这部法典基于“正当法律程序”原则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是确立公正优先原则的典范,它一经制定便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带动形成了历史上行政程序立法的第二次高潮。 美国行政程序发达,行政公开制度尤为突出。“美国在行政公开方面的立法比其他西方国家早,而且更为完备,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它西方国家起了示范作用。” 《情报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隐私权法》构成了美国行政公开制度的骨架。《情报自由法》规定政府文件原则上应公开,除非基于特殊情况,如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等;《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合议制行政机关的会议原则上应公开,除非基于特殊情况,如国家安全;《隐私权法》规定了政府掌握的个人信息(隐私)原则上必须对该个人公开和限制向第三者公开,除非基于特殊情况,如国家安全。行政公开已成为现代世界行政法发展的一个潮流,美国行政公开制度在这个大潮中无疑扮演了开创性角色。
3.行政法官制度的建立
美国行政法官制度是美国行政程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个缩影。它一方面反映了行政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张的历史趋势-行政司法权日益发达;另一方面它更反映了公众对约束行政权的呼声日益高涨。遵守行政程序和恪守自然公正原则已成为与行政权扩张并驾齐驱的主题。 概而言之,美国行政法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为了保证行政法官的地位逐步趋于独立化,以保障行政法官能公正办案,从而有效制约行政权的滥用。行政法官地位的独立化过程,是与其名称演变相伴随的。美国行政法官的称谓先后经历了Examiner[审查官]、 Hearing Examiner[听证审查官]、Administrative Law Judge[行政法官]三个阶段。每一次名称的改变,均标志着行政法官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增强。
4.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
行政程序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是美国依法行政的两大保障。在美国依法行政过程中,司法审查虽在特定时期(如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所放松;但从整体角度而言,司法审查是呈逐步加强趋势的。司法审查的范围逐步扩大,即使立法排除复审,法院也想方设法加以否定 .原告资格逐步放宽。“在最近几年中原告资格的栏杆大大降低了。在过去的十年中,过去通行的严格限制原告资格的观念让位了,代之而起的是发展中的观念日益频繁地打开了司法复审行政行为的大门。” 过去实行严格的时机成熟性原则,现在则为“时机的成熟性放宽。” 法院扩张了宪法中正当法律程序的适用范围,使其不仅仅及于普通法上的权利,而且适用于社会福利补助项目。 总之,司法审查的逐步加强,反映了美国社会对行政权扩张进行控制的必然要求。
㈢ 依法行政的特点
依法行政是指行抄政机关必须袭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的六个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
㈣ 简述依法行政的特点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
(1)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
(2)严格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
(4)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
㈤ 行政学原理作业答案
行政学原理作业答案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1、机关行政有哪些特点?
2、程序管理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3、什么是事务管理?
4、简述办公现代化的内容?
5、简述依法行政的含义。
6、行政管理法规立法的原则有哪些?
7、简述行政执法的含义及原则。
8、什么是行政复议?
9、什么是监督行政?
10、案件分析
某市制革厂附近的下水道堵塞,造成污水四溢,臭气熏天。附近1000多户居民深受其害,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某报记者对此作了专门的采访,并在该报的监督专栏里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批评和建议,终于促使有关部门马上采取措施。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解决了下水道堵塞问题。
问题:(1)上述报纸是什么监督?(2)这种监督具有什么作用?
11、什么是行政改革?
12、简述怎样实现行政管理技术方法的科学化。
13、简要回答我国政府行政信息公开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