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底线公平正义与依法治国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
为了使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正确理解和贯彻,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和正义观。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这些制度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并得以顺利实施;
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全体人民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这一目标贡献聪明才智。
(1)国家底线公平正义与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基本认识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并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对实践的重大指导意义表现在:
(1)它继承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重大理论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2)这一概括为我们坚持公有制又完善和发展公有制指明了方向。
(3)突破把计划经济等一些原本不属于社会主义固有的东西当作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传统观念。
(4)这一概括,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时代的要求,澄清了不合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模糊观念,摆脱了长期以来拘泥于具体模式而忽视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倾向,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