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重要意义
1. 如何发挥法院在依法治县中的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依法治县中应发挥好哪些职能作回用,经过调研,认为主要应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丰富的审判实践为基础,在立法和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
二、以抓好行政审判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职能作用,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抓好各类案件审理及执行工作,依法调节好各种社会关系,强化监督机制,以公开保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四、以法制宣传为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多渠道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普法工作;
五、坚持不懈地抓好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法官素质;
总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最终裁判者,在依法治县中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司法公正,为推动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2. 如何加强我县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是社区的平安。社区是人们生活的最主要区域,其平安与否至关重要,城市和农村皆然。目前,由于社会、经济、历史因素,一些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步伐并没有跟进,呈现出相对滞后的状态,这个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刑事发案平稳,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少。小 平同志描绘了对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其中一条就是“犯罪行为大大减少”。刑事发案,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保持在一个可控制的范围内,人民群众才有安全感,平安感才会更加真切、具体。
三是社会群体事件得到有效解决。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平安中国必须对事件的解决有一整套的方案,从而使不同利益主体各得其所、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平安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单单是犯罪率低和犯罪案件得以迅速破获。平安建设不仅包括通过打击犯罪给大家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还包括如何预防纠纷、规范执法、有效解决矛盾,给人以出行上的平安、饮食上的平安等等,这些都应该包含在我们所说的平安概念里。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首先,平安与法治具有一致性,可同步进行,二者并行不悖。其次,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上来说,我们可以依靠法治,实现一种有规则的治理,达到社会的有序状态,并在有序中让每一个公民享受到安宁与幸福,也即通过法治实现平安。
平安建设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于国家而言,应当加强政权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注重专项整治与治安防范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与此同时,“公平决定平安”,国家还要注重社会分配要公正,要通过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减少因经济困难导致的犯罪。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要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用法治思维的标尺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尤其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更加需要坚持依法行政。
要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提高公民学法、守法的意识。如在各种升学、就业考试中增加法律知识的内容,让每一个完成义务教育的公民都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让每一个公务人员都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说,领导和公众都具备一致的法律知识和价值观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3. 乡镇干部在依法治县中发挥本职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首先,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四中全会公报中涉及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工作就有十余处,这在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是少有的。可以说,全会对司法行政作出新的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其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区)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于宏观与微观的结合部,其职能涵盖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教育公民知法守法,培养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律师、公证为各级党委、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为部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通过人民调解,减少矛盾纠纷,为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总之,司法行政工作在依法治区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对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良好风尚,促进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司法行政系统长期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职能,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培育了一批法治实践工作的行家里手。因此,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依法治县(区)工作中具有自身独特的职能优势,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依法治区的工作实践。
4. 谈谈你对依法治县,以德治县的认识
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
依法治县与以德治县的有机统一是安泽县在普法工作上的一大创新,一个特色。安泽县人口虽然不多,但来自全国16个省167个县,不同的地域文化及历史沿革,造就了不同的风俗习惯。经过几年的探索,他们发现要使人员构成较复杂的安泽群众互敬互让、携手共进、崇尚法治、追求和谐,就必须走具有安泽特色的普法之路,将法制文化与传统道德完美融合,将法律知识与乡土文化有机结合。
“一事一议”与“点题”公开
安泽县在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着力从三个方面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一事一议”制度的实行有效激发了老百姓参与建设的热情。全县各乡村,大到架桥修路,小到环境卫生,都要经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直接参与监督。村务透明度有了明显加强,凝聚村民智力,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始终保持了在全省、全市的领先态势。目前,全县群众依法参与集体事务率达到90%以上。
在定期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安泽县各村实施了村务“点题”公开新办法。即群众如果对村里政务、财务等事项有什么疑虑或建议,只需写个纸条或打个电话,就会在15日内得到真实、详细、公开的答复。“点题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村委换届选举中,全县有89个村一次选举成功,一次选举成功率达到86%,成为安泽干群和谐的又一佐证。
“433模式”与平安建设
经过多年实践,安泽初步摸索出了“四级民调、三站式办访、三级书记接访”这一具有安泽特色的“433”和谐共建大格局。“四级民调”就是由乡、村、组、调解员四级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负责、逐级调解”的基层民调组织;“三站式办访”就是以村设民事调解室、乡村民情分析协调会、县设民情现场办公会为体系的层级办访网络;“三级书记接访”就是引申所有“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常态化开展“县乡村三级书记大接访、职能部门大办访”活动,采取“三级书记带头接访、县级领导轮流接访、职能部门联动办访、领导干部定期约访、包村干部主动下访、严格考核检查督访”的“六访”举措,变“关门等访”为“公开接访”、变“随机接访”为“值守待访”、变“孤军作战”为“整体联动”、变“寻访领导”为“预约群众”、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近年来,通过“433”的和谐共建模式,全县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3%,全年近300起民事纠纷全部化解在基层,无一起激化纠纷和上交纠纷。
5. 依法治县心得体会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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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平台 创新载体 完善机制 着力打造“法治宿松”求实效
----宿松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全县普法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立足“十二五”时期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产活县、文化立县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执法为民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地实施“六五”普法和法治宿松建设纲要,有效地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 完善机制 法治宿松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其一、全面普法规划。我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伊始,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听取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研究下发《宿松县“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转发《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分别召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期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各级各单位领导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和部署,分别制定了本地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乡(镇)实施方案和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方案。
其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常委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此外,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配齐师资力量,负责全县各级各单位的普法宣讲工作。各乡镇、村成立了宣讲小组,组有普法宣传员。
其三、完善保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公、检、法等各单位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县司法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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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经常到各地各单位检查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县、乡镇财政都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直机关基本保证了普法所需费用,极大鼓舞和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民规划统一部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和运行有序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 创新载体 保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
在继续采取传统的“摆、讲、赛、考”普法模式的基础上,我县根据公民法制观念日渐提高,不断创新法制教育主题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声色并俱的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
一是抓住引擎切点,扩大规模宣传。我县自去年以来,开展了“学雷锋活动月”、“江淮普法行”“万人签名禁毒活动”“社会保险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将法律法规纪念日、节庆日作为重点时期,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多次上街进行咨询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借助“江淮普法行”这一宣传平台,开展法制讲座、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极大丰富了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形式,拓展了宣传面,加大了宣传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突出营造氛围,不断创新载体。我县利用广告牌、电子屏、手机短信、政府网站、宣传条幅、橱窗等形式,常年开展法制宣传,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浓厚氛围,使全县公民耳濡目染到法治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此外,我县在园林广场建立了“法治广场”,设立宣传标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宿松日报和宿松电台开辟相关栏目,播放法制宣传专题,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我县在新浪网上开辟“法治在线”微博,手机信息普法。全民互动,以身边的事说“身边的法”,颇具影响力。
三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自“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着力抓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学习。首先是抓好干部的普法学习,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习用法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对领导干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从学习制度、时间上做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根据意见规定,各级各部门都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中心组分别举办了法制讲座,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了全县各级各单位负责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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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的依法行政法制讲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编印了《干部普法学习读本》,供全县干部职工学习,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能力。其次是抓好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各级各部门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的同时,还着力抓了法律素质的提高,要求他们不但要学普法内容,更要结合本职工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检法司系统今年开展了“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并举办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再次是着重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我县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我县在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既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以人为本,因人施教,从教育入手,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运用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律文艺汇演、法律征文比赛等形式,此外,在程岭初级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法提供又一平台,极大的调动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灵活多样、形象生动的实践中深受启发,既提高了自身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又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依法行政 全力创建 打造魅力宿松法治政府
当前,我县已步入加快发展建设区域经济强县的新阶段,迫切需要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因此,开展宿松法治创建工作,是宿松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县委、县政府也在着力打造成为一个法治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开展法治宿松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在实施“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政府研究制订《宿松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宿松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阳光执法制度等13种依法行政制度。制订了开展法治宿松
6. 如何抓好依法治县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落实杜书记就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方面的讲话精神。要在我县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同时,切实解决好随之而来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等各类案件。要把以审判工作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快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的建设,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在吃透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牢筑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院上下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科学规范的行使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7. 如何加强我县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我县法治建设是提升我县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县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现“平安XX”、“和谐XX”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更好的搞好我县法治建设,我们在全县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查。根据调查问卷所了解的情况,作一些浅显分析:
一、法治建设的现状
二、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三、推进县域法治化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要搞好我县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做到依法制县,提出以下几点:
1、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是我县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我县,根据调查问卷有76%的调查对象认为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我县居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管提高居民法律素质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能得到多数人认可的方式依然是宣传,尤其是由多个部门、多个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集中宣传更容易赢得群众的青睐。近期,我县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着实让群众享受了一回“法治盛宴”。法治这个近乎于抽象的词汇生动的展现在群众面前,图板、传单、影像资料等宣传品让群众直观的感受到“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守法”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法律素质。就法治宣传活动而言,宣传做为另外一种教育方式,更容易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更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
2、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我县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有86%的调查对象认为要加强我县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我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我县广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3、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是我县法治建设的重点
有91%的调查对象认为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是推进我县法治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要推进我县法治建设,提高我县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显得尤为重要。要提高我县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公职人员能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忠实信仰者,能时时刻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既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实现法治的意义。
今年,我县在政法系统集中开展的“整作风、树形象、做表率”教育整顿活动较好的解决了执法队伍建设问题。教育整顿活动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整作风、树形象、做表率”为主题,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抓手,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以上内容是对法治理念贴切的诠释,同时也是法治理念与时俱进的结果。
4、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我县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
有51%的调查对象认为要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进程,强化法治建设成效,就必须从我县基层的106个村(12个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抓起。从我县推行的“两种模式”中不难看出,法治建设的触角已经无限延伸,法治与民主也正在有机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应以宪法、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围绕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村(居)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村(居)民自治,逐步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的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各种思潮在此激荡,各种信息在此交流,各种矛盾在此汇集,只有有效地推进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更好的发挥好治安调解员的作用,才有可能实现全县法治效果的提升。通过调查得知,在“大调解”机制的影响下,我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乡级调解员由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担任,村级调解员由村屯干部担任。按常理理解村级调解员做为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更容易接近矛盾双方面的当事人,更清楚矛盾的结节点,从而更好的解决矛盾纠纷,但是实事上往往是事与愿违。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被当事人误解,以至于产生不信任。由此看来我们应该多多注重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养,基层法治建设虽然不是只靠村屯干部就能完成的,但是如果村屯干部自身素质都不过关,那法治建设就更无从谈起了。
5、强化司法公正是我县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有76%的领导干部认为要推进我县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
6、强化法律服务是我县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法律服务是一个既属于商业服务的范畴,又包括法律咨询和出庭以及有关行使司法权力的行为的概念。有85%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服务在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从立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为加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从司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在司法活动中起到制衡作用,促进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从执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促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从守法层面看,法律服务的强化,能够教育群众知法、守法,有效地引导群众依法提出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
因此,要推进我县法治建设,就要强化法律服务,就是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监管机制,规范律师执业活动;要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提高公证的公信力;要规范商事仲裁,提高仲裁水平;要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立面向社会的统一的司法鉴定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基层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加强我县法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我县法治建设必将为我县的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8. 党组书记谈如何加强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组织落实。自开展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以来,绝大多数乡镇和部门建立健全了依法治理机构,不断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划及工作制度。大部分乡镇与村居签订了依法治理责任书,多数乡镇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工程”,县机关有一半以上的部门由一把手亲自负责。不少乡镇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如龙港和灵溪两镇今年投入依法治镇的经费各为500万元、230万元,大部分乡镇采取了实报实销的方式,在依法治理方面舍得投入。各乡镇的依法治乡镇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党委有决定、人大有决议、政府有规划。许多大镇还与所属部门、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使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形成了目标到基层、责任到个人、措施到一线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普法。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能够把法律普及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并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普法教育,努力使各类对象的学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大部分乡镇和部门的领导能自觉接受法律知识教育,如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参加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本单位的法律知识讲座、自学考试等,通过学法有效地提高了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部、人事局、普法办积极推行公务员和一般干部学法的“并轨制”,把公务员和一般干部的学法纳入各类培训和任前考试之中,今年全县组织3300多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现全县已完成95%的干部学法任务。
9. 依法治县认识和建议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专和行使其行政属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程阶段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