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破产有补偿金吗
Ⅰ 劳动法规定公司倒闭员工有补偿吗
一、劳动法规定公司倒闭员工有补偿吗?
理论上是有补偿的,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另外,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企业总不可能在经营的风生水起的情况下就突然要宣布倒闭,倒闭肯定是因为企业的资金周转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员工想要补偿,问题是企业现有的资产恐怕连员工的基本工资都无法正常的结算。如果是国营企业,还可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来补偿员工,如果是私营企业,员工的权益是很难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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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107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 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用人单位一旦被依法宣告破产,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消失,意味着劳动合同一方主体资格消失,劳动合同归于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Ⅲ 企业依法破产此时的在职职工是否都应该得到补偿
首先,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的职工和有固定期限的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一样内的,容没有特殊待遇!其次,你的意思是你是退伍军人,是不是“固定工”(固定工和无固定期限的职工不是一个概念!)吧?然后是固定工的待遇是好一些,补偿金是不是高一些吧?1、你不是固定工。86年国家开始实行合同制改造以后,国有企业招收的职工基本上是合同工(技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可以推迟几年,具体看地方规定,一般不超过三年),你是99年入伍,01年工作,肯定不是固定工;2、虽然你不属于固定工,但是国家对退伍军人有特殊“照顾”,你的工龄从99年入伍时算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也要计算服役的时间;3、其实国家实行合同制改造后,国有企业原则上应将所有的固定工该成合同工(劳动合同一般是无固定期限的,即使如此有很多企业因为职工的抵制没有完成改制,所以成为国有企业破产中的重要遗留问题),并且2008年之后国家停止了国家计划破产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企业固定工的安置费要比一般破产的企业的经济补偿金高3倍左右),所以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今年才破产的话,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有其他的具体问题,或者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HI我!
Ⅳ 什么叫依法破产,如何对职工进行安置,赔偿
企业既然已复经破产,肯定制经过了破产清算,职工的补偿金是除破产费用与共益费用外的按照第一顺位清偿.破产财产在破产清算时已经清算清楚,不可能是在企业宣告破产后再变企业财产或者租赁财产所得.据此推断,此笔补偿金必定被有关人员挪作它用,是不正当的,还涉嫌构成犯罪.建议联名向法院起诉.
Ⅳ 企业破产员工要具备怎样条件才能得到补偿金
企业破产后,企业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Ⅵ 企业破产职工应补偿多少
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这个补偿金是有条件的,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此可见,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有严格规定的。
假设:你所在企业于2008年2月依法宣告破产,你在破产企业连续工作了10年,你在该企业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的平均工资为1200元,那么,你应得的补偿金为12000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给你。
如果你只是在破产企业保留了劳动关系,而实际没有在企业工作,也就说企业没有给你发工资,那么你的工龄只能计算到你离开企业之前,补偿金基数也按当时的工资计算。
Ⅶ 公司破产了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应该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专》第四十六条第六项属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Ⅷ 依法破产企业补偿金何时到位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当日付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内工作的年限,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Ⅸ 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员工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李先奇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员工能否主张回经济补偿金”这个问题答。
一、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