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暴露身体
⑴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暴露个人性器官违法吗
公共场合公开 暴露 性器官,在全世界都是违法的(美、英、德、日、韩、台等)。无知版者无畏啊!权只有在私人会所或艺术特批场所等不违法!
在我国是违反国家公共治安管理条例!
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秩序法”第83条规定,“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⑵ 电脑说:一个女人穿那么暴露上公共场合,是什么意思是勾引男人吗
也不尽然是勾引男人,主要是她思想空虚,想引起多数人的高度关注。
⑶ 公开裸露属于什么罪
1、就裸露不构成犯罪(就像两个人在公众场合公然XX,三个人就构成犯罪了,属于聚众淫乱版罪)
2、如果由权于这个裸露的行为,造成了其他恶劣结果(交通瘫痪等,就可能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3、当然裸露的行为 可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派出所可以强制制止、教育、罚款、拘留
⑷ 不能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什么部位
不能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隐私部位,也就是不能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性器官。
⑸ 暴露行为算不算犯罪(违法)。
暴漏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扰乱社会秩序,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治回安管理处罚法》第答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⑹ 穿着暴露性感在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合法吗
公共场所开展商业宣传,如果该场所属于公共场地,需要到当地城管部门报批;至于穿着一般没有要求,只要不是一般人认为的有伤风化(有违公序良俗)或裸体,则不做违法性评价。
⑺ 哪些公共场所容易致女性"走光"
走光地带之一:酒吧
酒吧高脚凳是最容易“走光”的酒吧永远是一个眼波流动的地方,就像广告里的情节,男人捏着酒杯瞄来瞄去,一不小心,你就会被他们瞄到不该瞄的地方。遍布广州的酒吧,永远都有“走光”的女人和以“观光”为乐的男人,特别是坐在酒吧里的高脚凳,是穿超短裙美女。
走光地带之二:地铁
坐地铁一定要保持坐姿哟在地铁的站台边,当地铁临近的那一刻,疾风卷来,裙摆翻滚,如不按住,你的“小裤裤”马上就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上了地铁以后,并不是就安全了,坐在座位上,如果你稍一放松自己,坐姿不雅,对面那一排眼睛随时都会盯向你的裙子。
走光地带之三:人行天桥
人行天桥的坡度与“走光”的机率成正比常言说得好,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走光,最多发生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尤其是闹市里的人行天桥,如果“短裙一族”走在侧护栏边上,无疑会为桥下的不轨之人提供“观光”的机会。“走光”者可能毫无戒备,“观光”者却是有备而来。还有广州某动物园内曾有过网状底板的小人行天桥上,更是穿裙子美眉们的“禁地”,如今这座桥已经拆掉,可这类天桥保不准在其它地方还存在。
走光地带之四:直立观光电梯
观光电梯,谁看谁?广州很多的商场和酒店都有直立在大堂的巨型观光电梯,有人戏言:电梯里的人“观光”外面,外面的人“观光”电梯———当透明箱位缓缓上升时,超短裙美眉们就极其危险:你在看外面的风景,外面的人在看你的“风景”。当看到下面有一片高抬的人头时,定是你的裙子“露光”了。
走光地带之五:快餐店
美食当前也别得意忘形快餐店“走光”以肯德基和麦当劳最有代表性。进门以后,很多人会习惯性地面向明亮的落地玻璃坐下,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视野变得更开阔。可是,当陶醉在美食之中以后,难免会忽略自己的坐姿,手趴桌面,叉开双腿,懒洋洋的,舒服极了,可是当你发现玻璃外面射来无数目光时,你才会知道是自己正在“走光”。所以,到“透明度”这么高的地方用餐,要么不要穿超短裙,要么要提高警惕,否则就会“走光光”。
走光地带之六:手扶电梯
跟着手扶电梯转动的可能另有眼睛穿着短裙去逛商场,有点危险,因为商场内的手扶电梯也是容易让人“走光”的场所。当你站在手扶电梯上,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站姿,否则,无论你是弯腰还是抬腿,都很容易暴露裙底的“风光”。所以,穿着短裙来这样的地方,要不出错很难,只好拜托各位“观众”多点君子风度。
走光地带之七:河边
这里浪漫易成放荡都是风儿惹的祸。周杰伦唱“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其实飘动的又何止是头发。穿着大摆短裙,趴在珠江边的石栏边,疾风吹来,一种跃跃欲醉的飘逸感顿袭心头。这时,你身后的人也会飘飘欲仙,因为你的裙摆被风吹得很高,那诱人的翘臀已全部露了出来。所以记者建议,如果风太大,就别穿超短的大摆裙到珠江边去,先不说“走光”,着凉了也不好。
走光地带之八:出租车
聪明的女士总是坐在后座,“走光”的机率大大降低上出租车时,左脚先踏进车门,在右脚还没有抬起之时,司机大佬这时就可“一饱眼福”了,因为乘车者无论是短裙还是长裙(长裙要提起才能上车),都会暴露裙底“风光”。而下车时,对于车门外的人来说,“走光”也会重演。所以建议,如果打算坐出租车,要么穿上长裤,要么坐在后座。
走光地带之九:公共汽车
公共汽车里小心有人揾着数因为公交车的上车台阶都比较高,因此乘客上车的时候不得不抬高腿,这么一来,穿短裙的美眉可就会顾此失彼喽;上车以后,坐到了座位也不保险,例如坐在后车门的第一个位置,即使你的两腿靠得再拢也很容易“走光”。还有就是抓扶手时容易“走光”,特别是穿一些比较宽松的背心和紧身的钮扣的衣服。而如果你的领口很低或者很松,坐在座位上更容易让站在身边的人“观光”。
走光地带之十:鞋店
鞋店里,做这个动作前要讲究分寸现在,一些高档鞋店,为了方便顾客挑选鞋子,在店内各方位都会放一些镜子。顾客穿上新鞋,都会习惯性地照一下镜子,可如果有弯腰和坐下的动作,就很容易在镜子里“走光”,当然这样的“走光”稍注意一下就可避免。然而,还有一些鞋店在地面铺了一块透明的大玻璃,穿裙子的美女走在上面,她们的“裙底”就会被玻璃反照出来(北京路就有这样的鞋店),这种情况往往不被女性们注意。另外,一些鞋店男服务生的服务极其周到,他们会蹲在你面前帮你试鞋,如果你的双腿不拢得紧些,不“走光”才怪。
资料来源于:走光地带
http://lady.qq.com/a/20050607/000024.htm
⑻ 对现实 不满 对国家不满 又不敢公共场合暴露 如何暴露自己
满怀怨恨的人很容易就暴露,不敢在公开场合暴露,说明还有一定的控制力,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吧,那么多不满基本上都是自己制造的,怨不得社会国家,也怨不得现实,要怨就怨自己为啥到这世上走一遭
⑼ 在公共场合 不穿衣服 裸上身 违法吗 要法律依据!
不违法,但会受到治安处罚,每个城市的具体法规都不太一样:
1、天津
5月1日起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处罚。一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赤裸上身。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经劝告不以为然,拒绝穿上上衣。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五十元罚款处罚。
2、沈阳
2015年,沈阳市文明办、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陋习大整治。这项整治尤其强调个人在公共环境中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光膀子、路边随意躺卧等陋习或被管理部门处罚,并抄报单位。
3、邯郸
在2015年河北邯郸城管开展的“美丽邯郸拒绝膀爷”专项行动中,邯山区市容监察大队队员在一个餐饮摊点前停下,递给正在享受美味的一个膀爷一件“文明衫”。据介绍,除了进行规范整治以外,工作人员还会动员摊主对赤膊者实施劝阻。
(9)公共场合暴露身体扩展阅读:
罚款案例
据平安天津官方微信,5月17日11时20分许,静海公安独流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赤裸上身。民警立即赶往了现场。
几分钟后,民警在一超市内找到了这名男子,而他此时仍在旁若无人的光着膀子闲逛。
经查,该男子为顾某某,家住附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宣讲教育,责令其穿上上衣,立即停止不文明行为。但该男子对民警的劝告不以为然,拒绝穿上上衣,并表示“这大热天的,光个膀子怎么了?”无奈,民警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顾某某处以五十元罚款处罚。
⑽ 一个女生在公共场合衣着国语暴露是否有违社会公德,为啥呢
太暴露了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