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文化发展
Ⅰ 试以两希论说明西方文化的起源和发展
希腊与希伯来两大文化体系至今对西方文化仍产生着十分深刻的影响。希腊文化中的自然与理性,希伯来文化中的宗教意识,几千年来渗透到西方社会的各个领域中,为西方文明的不断进步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
中华文化曾经有着几千年的光辉历史,然而到了近代,由于文化封闭导致的衰朽使得中国大大落伍了。中国近代史上,众多仁人志士为探求富国强国之路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魏源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开始,中国开始了向西方学习的历程,然而“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最终的结果是失败的,于是有识之士试图从根本上变革政治法律制度,来使中国强盛。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充分借鉴了西方的法律思想,确立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和司法独立的政治结构,而《临时约法》最终只维持了短短一两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提倡的“民主立宪”同样也体现了法治的精神,然而对于中国来说,法律制度毕竟是舶来品,我们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很好的运作这套制度,“嫁接”过来的西方文化还不能完全适应本土的土壤,法律与文化、法律与社会的脱节越来越明显。其实,制度的建立和变更并不难,最困难的是如何逐步改变已经渗入到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心中的传统文化因子,从而使制度具有更为深广的社会文化根基。
西方社会的法治思想是我们一直都在学习借鉴的,尤其是当今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在不断探讨如何将西方的民主与法治与中国政治文化传统相结合。因此,若要对西方法治思想有深入的把握,还需要从西方的法治传统的角度来进行考察,如果对西方文化追根溯源,最终归结到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
在讨论两希文化究竟是如何影响西方法治传统之前,首先有必要明确一下“法治”的概念。“法治”和“法制”是有区别的。“法制”侧重于制度层面,着眼于法律本身;“法治”则是强调运用法律制度进行治理和统治,强调“治”的过程。“法治”在本质上与“人治”是相对立的。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该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①]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奠定了西方绵延不绝的法治传统。由此而言,法治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治的实施要拒绝人治,第二,法治的价值追求至善。后来西方的很多学者对“法治”的解释也大体围绕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发。“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强调的是“守法”,“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强调的是“良法”,“守法”与“良法”构成了西方法治传统的两个重要的主题。研究两希文化对西方法治传统的影响,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来考虑。
总的来说,两希文化对“守法”与“良法”两个方面分别都有所影响。对“守法”而言,希伯来文化的贡献要更大一些,这是由于犹太民族创立了犹太教并发展成后来的基督教,而西方人对法律的信仰和遵守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宗教的信仰。对于“良法”而言,希腊文化的贡献则更大一些,这是希腊文化崇尚自然与理性,并且哲学思想比较发达的缘故。
Ⅱ 运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知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合理化建仪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
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具体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真正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Ⅲ 依法治国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文明的进步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版重要标志。依法治权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
从这种意义上说,虽然依法治国作为一种理论学说古已有之,作为一种治国手段也曾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个别地方个别时期部分地实行过,但由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完全具备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三个基本条件,因此,当时的思想家们不能对其作出全面的、深层次的科学分析,当时实行的所谓依法治国也往往不过是专制与人治的陪衬而已。滥用权力、野蛮擅断、枉法裁判,在生产力和文化不发达的奴隶制与封建制时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那种不发达社会的内在痼疾。
Ⅳ 文化与生活的有关知识 说明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
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抄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国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示范作用的要求。②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国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公正的保障。③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
Ⅳ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分别是什么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Ⅵ 谈谈"全民守法"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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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党和政府应怎样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来引领文化发展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相当发达的社会文化共存亡同兴衰的社会现象。真实意义与成熟形态的依法治国,即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
从这种意义上说,虽然依法治国作为一种理论学说古已有之,作为一种治国手段也曾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个别地方个别时期部分地实行过,但由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完全具备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三个基本条件,因此,当时的思想家们不能对其作出全面的、深层次的科学分析,当时实行的所谓依法治国也往往不过是专制与人治的陪衬而已。滥用权力、野蛮擅断、枉法裁判,在生产力和文化不发达的奴隶制与封建制时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是那种不发达社会的内在痼疾。
Ⅷ 为什么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开栏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为“法治中国”建设描绘了新图景、确定了新方向,在我省社科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日前,在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要求全省社科理论工作者要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加强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全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为全面落实中省部署,本报特别开设“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谈”专栏,精选并推出一批专家学者的优秀理论成果,旨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好、全面准确阐释好全会精神,引导和推动我省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道路是方向问题,带有根本性。走什么法治道路,是中国法治化进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解决中国在发展建设过程遇到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治理的途径和模式。就是不照搬照抄但却可以学习借鉴任何国家法治经验的中国法治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党的领导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这条法治道路的具体标志是“四个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是本质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是基本方式;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是基本前提。
二、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因为自己的路必须自己走,别人不能代替;因为这条路适合中国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中国的历史选择——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
中国历来是走自我发展道路的国家,无论历史上发生多少变化,多次被外族侵略、统治,最终还是能够自我救治,无论经过多少分裂,最终还是选择了统一。在选择社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中国近代各种势力、各种党派都扮演过救国、强国和治国的角色,最终只有中国共产党带领民众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才有今天的国富民强。所以,中国的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历史的必然。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是党中央的决定,党是法治的设计者和领导者,党和人民的意志是统一的,其一致性在法律上得到了体现。所以,中国在政治上不搞多党政制,在法治上没必要搞三权鼎立。
2.中国文化选择——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结合产生了独特法治文化形态
中国传统文化是儒道释文化,是一种内敛的自我完善文化,不同于西方的竞争文化。中国文化对人性的认识是人之初性本“善”,西方认为是人有原罪,性本“恶”,所以,管理人的出发点不同,中国用仁义礼智信去感化引导,西方用强制法律去规范。这种文化导致了我们的法治道路不同于其他国家,在近代商品经济下显得落后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的进入改变了传统文化既定思路,二者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即,从我国实际出发,尊重和保留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完成文化改造,形成改革开放,自强自立,民族复兴,担当负责的文明大国文化,也包括形成独特的法治文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礼法文化,追求的价值是综合复杂的、具有伦理的、实质的公平正义,现代法治文化是以西方为代表的以权利为本的权利义务体系,是简单、刚性、标准化的行为规范。我国人民在传统文化中对情理法的关系有独特认识,注重三者关系的协调,遵法不背理,理法能容情。这样,就造就了我国法治的特殊局面,在立法、司法体制中不能简单化对待社会问题,更要防止极端偏激激化社会矛盾。
指导中国法治建设的法治文化是最大限度代表人民利益和诉求的法律治理文化,最有效调整社会矛盾和实现权益平衡的和谐文化,最彻底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平等价值文化。转化为法治理念就是在党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法治为民根本,顾全国内国际大局。
3.中国经济制度发展的选择——市场规律决定法治模式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历史得益于法治的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形成和发育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差异巨大,所以,规范市场的法治也具有特殊性。中国特色的经济制度,必须运行在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上,才能得到法治的保驾护航,形成正面互动。三十年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是同步进行的,已经验证了这一点。凡是从实际出发尊重我国市场规律制定的法律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凡是盲目照搬国外立法、司法模式就要付出惨重代价。
4.我国人民的选择——和谐统一的社会,强国富民的理想,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保障人民主体地位是我国法治根本特征之一,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权益,保障人民参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人民是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和遵守者。所以,人民也是法治道路的选择者。在这一点上任何国家的民众都是相同的,中国人民选择了能够反映自己诉求的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和这一制度的领导与建设者共产党。
5.中国对外开放的需要——选择正确的法治道路才能在国际上立足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广泛参与各种国际事务,担当大国角色,国际通行规则是国际法制,如果我国没有健全的国内法治,就难以在国际上有独立主体地位。如果照搬他国法治就会在国际事务中难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只有走出自己的法治道路,才能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争取话语权,参与全球秩序的法律治理,树立自己的国际形象,维护我国根本利益。
三、不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的后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今后我党治国理政指明了总方向。如果简单照搬西方世界的法治模式,摒弃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后果将是破坏性的。
1.照搬照抄,法不对症,解决不了中国现实问题
西方法治模式是为他们自己国家设计的,即使西方不同国家的法治也是有区别的。如果套用到我国的现实问题上,由于治理模式与问题指向不能完全对接,致使法治原本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等难以实现,法治的理想状态无法“变现”。
2.盲目崇洋,不接地气,影响我国正常法治秩序
如果盲目崇洋,我们就无法正视和认真研究中国社会现状,吸收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解决中国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会使已经取得的良好法治秩序受到影响。
3.只讲普世,不要特色,不能实现公平正义价值
只重视普世价值,不要本国特色,在理论上是幼稚的,实践中是有害的。因为只有特色才具有针对性。如果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成果弃而不理,追随普适性的(即西方世界的)法治道路,我们的法治进程不会取得实质性突破,甚至会在原有基础上出现倒退的现象。我国人民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就无法实现。
当然,我们不反对要在借鉴一切世界法治文明和成果的基础上,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但要有主有次,一定是我国特色为主,吸收对我国法治文明有益的他国因素,同时融汇在我国特有的法治现实基础与历史沉淀中,坚持走自己的法治道路,永不迷失方向。
Ⅸ 结合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法制思维
1、法治知识概念比法律知识概念的内涵更深刻、外延更广泛。因此,要培育和养成新时代大学生核心法治素养,就要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还要扩展其法治知识储备、丰富其法治知识结构。
2、一要认识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理论体系、发展规律和实践经验;二要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宪法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三要熟悉和掌握大学生应当遵循的有关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特别是与自身专业和未来职业实践需要相关的法律知识。
3、健全的法治意识,是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精神要素。对于新时代大学生而言,健全法治意识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增强尊崇宪法、尊崇法律的法治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二要增强规则意识,明确守法守规是每一个法治国家中公民的基本意识,坚持依法办事。
4、三要增强程序意识,明确“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学会依靠程序办事,遵循程序要求,形成程序观念;四要增强平等意识,自觉维护和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上没有特权”,坚持公平正义;五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维权、护权,尊重和保障他人的权利,自觉维护自身的权利,以法律为武器自觉与任何侵权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9)依法治国与文化发展扩展阅读:
宣传宪法精神,就是要在广大公民内心中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观念。
增强公民对宪法的忠诚与信仰,提高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健康发展。
宣传宪法和法律,增强宪法观念,还应该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我们公民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要用群众最容易懂的语言和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去宣传,以引起人们学法的兴趣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