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Ⅰ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是我党的宗旨。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个党员干部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也要有在实际中维护群众利益的行动,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整治,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员干部的工作成效。
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要做思想境界中的高人,自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群众学习,向贤人学习,做一个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好干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等等。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1)党章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Ⅱ 党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什么,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党章》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专条所规定的党员属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