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为什么要依法治税
Ⅰ 当前税收工作面临哪几个方面的新常态
从组织收入上看,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收入增速放缓将成为组织收入工作的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必然带来税收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税收收入由计划任务型、高增长向税收法定型、中高速增长转变。这种转变,源自经济增速的放缓、增长方式的转变、税种税源结构调整。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能简单地认为“税收新常态”就是地税收入规模缩小,税收收入增速放缓,随着“营改增”的扩围而在工作上无所作为;而是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把握新常态下地税发展新机遇,坚定向管理要收入的理念,千方百计挖潜增收,确保税收收入有质量的持续稳定增长。
从依法治税上看,税收执法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与程序并重、风险导向、全程监控转变。这种转变,源自法治理念的深入、依法治税的推进,以及税收法制的成熟定型。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款征收、落实政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等各个环节,让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从税收征管上看,税收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式、松散型以及专管员制度向现代的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以及分级分类和团队管理模式转变。这种转变,源自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必须紧跟征管改革步伐,强化税源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信息管税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征管质效。
从纳税服务上看,纳税服务由以往重“管理”轻“服务”、服务方式浅显单一向服务与管理并重,流程更优、程序更简、效率更高,规范化、多元化、个性化方向转变。这种转变,源自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服务模式的革故鼎新。为此,要牢固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服务理念,突出纳税人需求导向,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此外,税务机关还面临着深化改革、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新常态,这些新常态相互交织、层层叠加,对我们而言,就是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勇于打破传统惯性思维的束缚,树立有效应对新思维,以新的状态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地税事业健康发展新局面。
Ⅱ 为什么要做好依法管理税收
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引领新常态。引领和助力新常态,是税务机关职责所系专。当前,要尽快调整属不适应新常态的思维方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使各项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行。在税收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上,要与新常态高度吻合,处理好经济与税收、调控与聚财的关系,自觉将税收工作全面对接和融入新常态,形成税收服务经济、经济促进税收的良性互动格局。一要在服务大局上谋创新,将税收的工作置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中思考和谋划,在纳税服务上改革创新,顺应经济新常态下纳税人的新诉求和新期待,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二要在税收征管上改革创新,考虑纳税人的发展变化对征管的影响,加快推进以信息化支撑下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征管改革。
Ⅲ 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息息相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体现了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十六大精神落实到税收工作中去。
依法诚信纳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经济是税收的根本,税收反作用于经济。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互为统一,相互促进。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然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要求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以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
依法诚信纳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诚信纳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来规范、约束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深入开展依法诚信纳税的宣传,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
Ⅳ 坚持依法治税 为统领,打造依法行政新常态
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进入新常态,而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为此,税务部门应坚持以依法治税新常态为指引,以建设“科学、规范、高效、廉明”的税务机关为目标,牢记忠实履职、安全履职的要求,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建设,奋力谱写税收法治新篇章。
要深刻领会依法治税新常态的内涵。依法治税的要求伴随新常态而步入“升级版”,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税收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必然要求税务部门打造高标准、法治化“税收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公共财产,税收来源于纳税人,最终服务于纳税人,也经由法律体现纳税人的意志。因此,税法变成了用来授予、规范和监督政府征税权的法律,依法治税成为税收活动共同奉行的基本准则,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知,其成果也必须体现在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水平与纳税人税法遵从上。
要坚持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坚持以依法治税理念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坚持“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规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也不扰民,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的轨道运行。要健全和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新进干部初任学法、执法干部法治轮训、领导职务任前考法”制度,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各类培训班的必学内容加以强化。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到征纳双方法律面前义务地位平等。要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建设税收法治文化,将税收法治原则作为税收行为先导,将法治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事项各环节,培育税收法治思维整体生成。注重运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实践锻炼,努力做到知行合一,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系统谋划“法治税务”建设规划,加强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领导班子要明确依法行政责任,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带头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建立涉及权力运行所有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运用税务稽查、税收行政强制等执法手段,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办和执行力度。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拓宽行政公开范围,推行税收执法结果公开化控制,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要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依法治税的落实。推行税务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进一步明确岗责体系,细化确定执法风险点,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控体系。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特邀监督员和纳税人代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作用。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对于征管质量、政策执行、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查、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奖惩并举的法治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过错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执法违法的行为,特别是玩忽职守、不作为的行为,以及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利益、破坏税收公平正义的行为,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Ⅳ 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依法治税工作
一来要统一思想,提自升站位,认识新常态。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必然带来税收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必须统一思想,提升站位。
二要稳中求进,统筹发展,适应新常态。税收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在新常态下,经济面临着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转变,多年来的税收收入高增速也将放缓。这就要求我们深刻理解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的工作基调,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三要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引领新常态。引领和助力新常态,是税务机关职责所系。当前,要尽快调整不适应新常态的思维方式,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用法律的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不仅要依法征税、依法管理、依法服务,而且要依法带队,使各项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行。
Ⅵ 为什么要依法治税
(1)①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与法律密切相关,有国必有税,有税必有法。
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税收是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定的,征税必须有法律依据;纳税人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国家在征税之前就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好征税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国家批准不能更改。如果国家随意征税,没有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的利益。
③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现象也就时有发生,国家必须依照法律追缴税款,对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总之,税收离不开法,从税收的种类、税率的确定、税收的追缴都要依法办事,所以要依法治税。
(2)①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要坚持贯彻“加强征管、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堵塞漏洞”的工作方针,在加强依法征税的同时,打击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
②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强对税收立法工作和对税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征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税收队伍建设,防止有法不依、治税不严、征管不力的现象发生。
③加强对税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纳税人意识。
④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切实查处腐败现象,打击偷、漏、骗税的违法行为。
Ⅶ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的关系
依法治税:“新”在观念 “常”在落实
“依法治税”是随着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而确立的,其标志是1998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客观地说,这一方针虽然提出已久,但一些领域和部分机关仍然没有对其形成准确认识,在实践中未能全面有效贯彻,呈现税收法律供给明显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和执行状况不佳的状况,甚至局部产生按指标征税而非依法征税的现象。笔者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格局下,应当着力打造依法治税的新常态。
新常态之“新”在于观念。过去,社会上有一种观念认为,依法治税就是征税机关要按照法律来征税,税法是政府用来管理纳税人的法律。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税法变成用来授予、规范和监督政府征税权的法律。作为一种公共财产,税收来源于纳税人,最终服务于纳税人,也经由法律体现纳税人的意志。对此,全会公报专门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启示我们,人民群众不再是依法治税的被动受体,而是权利主体和最终归宿。申言之,依法治税观念之“新”,就在于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从管理到法治,从治民之法到治权之法。
新常态之“常”在于落实。有人认为,现在的核心任务是加快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税收法治是第二位的。对此应看到,依法治税不能只停留于观念和口号,而应当成为税收活动实际奉行的日常准则。推进依法治税和深化税制改革并不矛盾,二者应当是协同推进、一体两面的统一过程。一方面,依法治税是改革要实现的目标。相比服务于经济市场化的1994年税制改革,本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是治理现代化,因而完善法治自然是改革的题中之义。另一方面,改革要在依法治税的框架下进行。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表明“改革突破法律”的做法将告终结,法治将成为税收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常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重提依法治税,虽然语词未变,但却在立场、内涵、范围和要求上都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法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全会公报也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依法治税的终极目标,就是要让税收法治成为信仰,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消解纳税人的对抗情绪与税收焦虑,内在地提升其税法遵从,营造合作、互动的税收文化。
Ⅷ 新常态下为什么仍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金融系统必须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在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核心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对此,我们要正确看待,既要保持一定发展速度,在发展中解决诸多难题,同时,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在这样的发展理念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就必须要保持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突出创新驱动,着眼提质增效。既要加大力度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动力,又要致力于传统产业“挖潜开荒”,促进“老树发新芽”。如此,中国经济才能保持在合理区间,才能以结构的优化托举发展跃上新台阶。
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要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包括金融在内的重点领域改革。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当前,新一轮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疾开刀。金融系统要坚持把改革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推出既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激发市场内在动力和活力。同时,面对对外开放出现的新特点,必须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平衡,逐步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需要一个稳定有效的政策环境。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并确定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依然延续“积极+稳健”的组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有力度,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这一要求,兼顾了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客观实际。有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意味着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意味着会保持适当的赤字规模。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意味着货币政策取向没有发生变化,将继续坚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基调,为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营造中性适度的货币金融环境。
Ⅸ 如何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 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为稳增长
一方面要稳步深化税制改革,科学设计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在新时期,税收职能作用从经济层面拓展到经济、政治、社会等诸多领域,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税收通过宏观税率确定、税负分配、税收优惠等,实现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引导和调整,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税收政策更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好税收的调节功能,将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税收的调节作用不可小视。比如通过营改增的推进,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并实现产业链的总体减税;比如大力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在稳增长、保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比如今年5月份起实施的提高卷烟消费税税率,实现了控烟与增税的双赢。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税收应该着力推进税制改革和加强征管,形成经济促进税收、税收服务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要稳步深化税制改革,科学设计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当前,要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的“路线图”,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筑业、不动产、生活服务业、金融业等营改增的实施,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使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尽快修改完善环境保护税法,发挥其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社会节能减排的作用。同时,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更好地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意义重大,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应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加强增收节支,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奠定财力基础。同时,要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防止和严处收“过头税”、空转、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同时也要打击偷税漏税、出口骗税等违法行为。
Ⅹ 税务管理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收什么税,收多少税,什么时候收税,都需要依法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