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六公开内容
Ⅰ 如何实现2015年火化率达100
近日召开的全市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建设公益殡葬、阳光殡葬、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法治殡葬、人文殡葬,到2015年,全市火化率达100%。
为确保殡葬改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市出台了《玉溪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玉溪市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对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整治违规丧葬行为、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等相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新建殡葬基础设施有补助
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不完善,是制约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的重要因素。
《玉溪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科学合理划定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积极推行火葬、改革规范土葬,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提高公墓安葬率和火化区的火化率。要建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稳步推进以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为重点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每新建一个殡仪馆,除上级补助外,以立项建设资金为依据,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建设资金。每新建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市级已补助过的除外),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市财政补助40万元,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市财政补助20万元。
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布局经营性公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经营性公墓。除少数边远山区外,一律不再建遗体公墓。
大力整治违规丧葬行为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加强殡葬执法机关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玉溪市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杜绝违规丧葬”的原则,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退耕还林地修建坟墓、乱买乱葬、建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等行为,全面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加强对公墓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公墓,坚决纠正违规建设公墓,坚决查处公墓超面积墓穴和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销售墓碑、墓体石材等丧葬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
针对规范丧葬行为,《意见》还明确,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骨灰寄存或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节地葬法,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降低占地安葬比例。
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计划》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除把省市的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外,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基本丧葬服务由政府供给的惠民殡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惠民殡葬项目,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对此,《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始终把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多层次、个性化殡葬服务。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提升殡葬服务诚信度。
同时,将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到2015年末,全市殡仪馆和公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逐步实现殡葬服务的优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全力提高火化率
传统土葬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相符合。为此,《计划》明确提出,要把推进火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点,科学合理划定火葬区,加快改革传统土葬方式,提高火化率。凡火化区内的丧者,遗体一律实行火葬,坚决杜绝骨灰装棺二次安葬现象。10个少数民族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等费用须凭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
Ⅱ 阳光高考是什么
阳光高考:
1.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3.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4.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5.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学应向招生考试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写实及过程性评价,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该校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
6.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高校招生诚信体系的重要载体,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的诚信表现,其不诚信行为及突出诚信行为均应客观、翔实地记入诚信档案,供高校录取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考核评价工作时参考;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诚信状况查询。
7.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记录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范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Ⅲ 什么是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卡
就是监督你们单位是不是把应该公开的内容都公开了,需要你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公开了,如下
Ⅳ 农民工子女在沈阳市上学可以申请阳光工程吗
目前只有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也就是说,对参加高考农民工子女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而不是小学或中学阶段。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现就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认识
高校招生关系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高校招生实施
“阳光工程”以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切实维护了高校招生工作的
公平公正。然而,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招生考试环境依然严峻,管理工作还存在监督缺位、信息公开方式不规范和内容不充实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各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周密设计,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及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和安全。
1.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阳
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
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3.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诚信体系建设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探索构建集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招生诚信体系,逐步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违规惩处等四项工作机制。
1.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2.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
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学应向招生考试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写实及过程性评价,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该校考生报名基本
信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
3.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
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高校招生诚信体系的重要载体,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的诚信表现,其不诚信行为及突出诚信
行为均应客观、翔实地记入诚信档案,供高校录取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考核评价工作时参考;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诚信状况查询。
4.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记录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范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考生为本,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服务力度,及时、妥善解决考生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1.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
照教育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系统梳理和规范现行招生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涵盖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流程、职责、标准、考核、奖惩及宣传、服务、仲裁、接
访,问责等内容的工作制度体系,重点解决好当前招生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提升招生考试服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基层招生考试队
伍建设,建设一支法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强的招生考试队伍。积极创造条件,为伤残、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不畅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考生群体提供更加
人性化的政策公告、救济等服务,避免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信息不畅等失去升学机会。
3.创新争议解决模式。鼓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本地该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积极吸纳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或人员参与相关争议解决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仲裁、答复考生合理申诉,有效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相关信息访问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xxgk/
Ⅳ 什么是阳光高考
阳光高考:
1.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3.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4.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5.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学应向招生考试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写实及过程性评价,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该校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
6.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高校招生诚信体系的重要载体,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的诚信表现,其不诚信行为及突出诚信行为均应客观、翔实地记入诚信档案,供高校录取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考核评价工作时参考;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诚信状况查询。
7.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记录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范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来源:http://ke..com/link?url=NHNGr6QVtovBJrtogERcqIg__z1jP45rLm6UysS3tnXyXFjjYt1gK
Ⅵ 交通路政"六公开八不准"是什么
“六公复开”,即:批准制机关公开、主管部门公开、轴载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管理人员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八不准”,即:不准便装上岗,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罚代卸,不准使用文明服务忌语,不准造成人为交通堵塞、值班不准配戴首饰。
Ⅶ 青岛职称评审六公开监督卡怎么弄
山东省有固定的六公开监督卡模板,附在职称通知后边,直接下载打印,填写内专容好了,属按正常程序:个人申请参加评审-准备材料-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对人员及个人职称评审表等材料在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确定名单并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如果参加职称的人很多,建议签一份六公开监督卡(黑笔),都签好了之后用几份复印几份比较方便,希望对你有帮助。
Ⅷ 收费站向社会实行六公开,其内容包括哪些
收费站向社会实行六公开,其内容包括审批文件、主管部门、收费系统、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
Ⅸ 教育部“六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六公开”内复 容
公开专业技制术岗位数
公开任职条件
公开推荐办法
公开申报人述职
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Ⅹ 阳光工程的招生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现就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认识
高校招生关系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服务,切实维护了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然而,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招生考试环境依然严峻,管理工作还存在监督缺位、信息公开方式不规范和内容不充实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领导,周密设计,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招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及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和安全。
1.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增加招生预警宣传内容,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2.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积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重要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普及性强的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3.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三、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诚信体系建设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探索构建集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招生诚信体系,逐步完善诚信承诺、审核公示、档案管理、违规惩处等四项工作机制。
1.完善诚信承诺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2.完善审核公示机制。拟享受高考加分及参加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中学应向招生考试机构如实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写实及过程性评价,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核对该校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各尽其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必要信息。
3.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等学校要为考生和工作人员建立高校招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高校招生诚信体系的重要载体,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的诚信表现,其不诚信行为及突出诚信行为均应客观、翔实地记入诚信档案,供高校录取考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考核评价工作时参考;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诚信状况查询。
4.完善违规惩处机制。高校可在其招生章程中对录取考生提出诚信要求,据此决定是否录取诚信档案中记录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对于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属违规违纪范畴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考生为本,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服务力度,及时、妥善解决考生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1.加强招生考试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系统梳理和规范现行招生考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涵盖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流程、职责、标准、考核、奖惩及宣传、服务、仲裁、接访,问责等内容的工作制度体系,重点解决好当前招生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提升招生考试服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基层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法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强的招生考试队伍。积极创造条件,为伤残、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不畅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考生群体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策公告、救济等服务,避免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信息不畅等失去升学机会。
3.创新争议解决模式。鼓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本地该校实际,进一步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积极吸纳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或人员参与相关争议解决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仲裁、答复考生合理申诉,有效化解招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零壹壹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