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污染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部门有:
当地各乡(镇)人民专政府、有关街道办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有以下事项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是依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按时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需要成立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现对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各部门要根据分工,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指标量化到位,确保责任到人,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
畜禽禁养区划定、畜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科学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全面完成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
㈡ 乡镇政府需履行哪些环保职责
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主要表现是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养殖业污染凸显,工矿企业污染时有发生。由于大部分地区的乡镇没有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因此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管存在缺位现象。对此,笔者认为,各地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切实尽到以下职责:一是尽到宣传教育之责。 乡镇领导要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动摇,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保护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抓农村环境保护就是抓群众工作,就是抓改善民生,就是抓经济发展。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因此,各乡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 二是尽到新建项目把关之责。 项目是财源和税源,也有可能是污染源。在很多地区,乡镇政府都在各显神通,积极招商引资,开展项目建设。但是,在重视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乡镇政府领导必须担当起保护环境的职责,特别是环境准入的把关之责,坚决把污染源拒之门外。 三是尽到农村环境整治实施之责。 要围绕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工程,加强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控制。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矿山企业污染整治。推进农村生态型工业的发展,组织搞好村庄规划治理,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农业粗放型经营模式,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之路,发展农村生态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是尽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之责。 随着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多数农村都有了相对集中的水源地。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是乡镇政府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 五是尽到生态建设之责。 生态创建、生态家园建设是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乡镇政府必须担负起农村生态保护的责任。要把生态家园建设融入乡镇科学发展的战略之中,从本地实际出发,搞好规划,选好项目,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好生态环境。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 六是尽到环境信访协办之责。 环境污染信访案件日益增加,乡镇政府必须从稳定、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及时反映公众环境诉求,预防处理环境问题的苗头,协助环保部门处理好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和信访案件,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作者单位:湖南省澧县环保局)
㈢ 乡镇人民政府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的责任有哪些
所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根据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增强以经济科技文化力量为主的综合国力。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我国的经济总量和发展水平有更大的提高,到21世纪的中叶,争取进入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基本达到现代化的程度。第二,大力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社会各个领域的整体协调发展。坚持科教兴国,使中国的科技、教育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提高人民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巩固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基本制度。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第三,大力建设和弘扬新时代的中华文明。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摒弃糟粕,吸收精华,在新的更高的层次上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华文明。立足中国现实,正确处理与世界其他文明的关系,以海纳百川的胸怀,科学地鉴别和吸收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使中华文明立于世界,跟上时代,在新的世纪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第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华民族的领土和主权不容分割。没有祖国的完全统一,就不会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坚持统一,是炎黄子孙的共同愿望,是我们长期追求的目标。我们期望着,在中华民族海内海外同胞、包括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早日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第五,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维护和保持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以及在国际舞台上的民族尊严。积极发展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高举和平的旗帜、发展的旗帜,树立中国维护世界和平和致力共同发展的形象,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和文明新秩序,与世界人民一道,共同建设一个和平、安宁、繁荣和昌盛的新世界。需要强调,民族复兴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激励中国人民奋斗的理想。它有可以量化的内容,但并不是都能够用具体的指标衡量的。而且,目标的内容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加以充实和调整,不可能是完全静止、绝对不变的。所以,如果试图事先完全描绘出非常详尽的蓝图,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
㈣ 跪求农村乡镇企业污染的治理对策
目前,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两种办法,有助于同时消除这两种障碍。
第一种方法被普遍应用于浙江的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治理,以进园集中并辅以专业化污染治理为特色。
浙江是一个市场经济意识在全国领先的省份,各具特色、专业分工的小企业、大集群的特色工业园区,为中小企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创造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在解决中小企业污染治理面对的这些问题上,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这些做法的基础是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收费”,在污染企业集中到特色工业园区后,由具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集中治理,从而解决了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技术落后、“不经济”的难题,监管也变得容易。我们将在中小企业密集的专业工业园区,通过扶持专业污染治理公司进行污染集中治理并采用“谁治理谁收费”的方式称为“进园集中模式”。但应该看到,进园集中模式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有以下四个前提条件:一是中小企业足够的发达程度。集中治理的前提是一定区域内能够集中足够数量的相近行业的中小企业,浙江专业化生产特色明显的块状经济是其能够实现集中治理的经济前提。二是环境监管的支持。尽管通过集中治污,违法排污的责任主体已转移到专业治污公司,但公司本身与生产企业之间只是经济合作关系,生产企业仍有不按合同范围的水量水质排污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只有环保执法部门的积极参与才能保证经济合同能够得到正常履行。三是建立有效的融资和产权交易体系是集中治理的经济管理前提。浙江历史上一向有民间集资的传统和较规范的运作模式。由于集资等形式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中小企业在此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方向乃至生存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余杭环科污水处理厂和嘉兴洪合污水处理厂已经试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即企业的排污权可买卖和继承,以保证集资企业的权益,降低风险。考虑到这种污水处理厂大多建在工业园区内,“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厂”,只要排污权可以有价转移,动态来看园区的污染治理就有保障。四是环保产业的支持。浙江省的环保产业产值位居全国前三位,已初步形成了从设计、施工到承包运行完整的环境产业链,包括浙江省环境科学院、杭州市商业银行这样的科研和金融机构也全方位介入了环保产业市场,使环保产业的发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技术和资金支持。这是浙江模式能够实现的技术经济前提。而且,目前看来,浙江模式仍然存在以下局限:一是某些不合理的政策和规定压缩了治污企业的利润空间,限制了这种模式的应用范围。例如考虑到专业污染治理公司进行的污染治理行为客观上具有公益性,因此专业治污公司应当享受政府给予的适当的土地、电价等方面的优惠,但这种政策在很多地方都未跟上;二是高污染行业采用末端治理的效果常常仍然不能满足环境需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导向的资源综合利用是更好的出路。
第二种方法就是循环经济导向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污染治理,已经在贵州一些资源型产业得到应用,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企业与周边污染企业形成上下游产业链为特色。
贵州的某些行业、某些地区,可以用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中小企业的污染治理。可能实现的途径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型企业自成体系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如果一个中型企业的“三废”排放量可以满足经济规模的综合利用设施的原料需要,可以在这个企业内部实现循环利用,从而既取得经济效益又解决企业污染;二是在自然条件分布集中的资源产业的小企业中心区,可以建设一个资源综合利用的专业企业用市场化的方式将小企业的“三废”集中起来进行综合利用,解决因企业规模过小导致综合利用“投不起”的难题。这相当于是积聚度较高的小企业群“组合”成了一个资源综合利用的中型企业,由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这种方式可以容忍较高的小企业“三废”集中成本,不要求这一区域内小企业达到工业园区的密集程度;三可以用以大带小的方式解决第二种方式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金投入和担保的困难。即在企业集中区通过贷款扶持较大的企业进行“三废”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再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吸纳周边小企业的“三废”,从而达到一定区域内污染集中治理的目的(循环经济模式)。在西部地区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和运作的规范性,以大带小是更为现实的途径。这种情况下,由于污染物本身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收集污染物并运送到下游综合利用企业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因而在市场条件下能够自发的事,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就失去了必要性,污染治理障碍也不复存在。不过,“循环经济模式”也有以下适用条件:一是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存在可以利用的上下游产业,上游产业的污染物可以成为下游产业的原料;二是上下游产业的企业有一定集中度。尽管不要求这样的企业在空间分布上达到工业园区的密集程度,但必须保证物流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样才可以确保综合利用能在市场条件下实现。三是外来资金支持是重要前提。
3环境管理体制角度改善乡镇企业污染治理的对策
乡镇企业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在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若干经济扶持措施已经出台的情况下,对应于内因和外因,环境管理制度应做出调整,使乡镇企业一方面在污染治理扶持和环境监管两方面都能比照大企业,一方面形成乡镇企业“进园”集中发展和循环经济治污机制。为解决推广这两种模式存在的问题,可有以下对策:
3.1比照大中型企业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乡镇企业集中到工业园区由专业公司集中治理
随着工业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满足“进园集中”模式的四个适用条件。如果有强力的政策推动,使重污染行业的乡镇企业集中于工业园区的趋势更快,“进园集中”模式的政策条件和资金条件就更容易达到。而抓好了这部分企业,也就抓住了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大头。所以,需要调整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基层环境管理力量,在环境影响评价前置、“三同时”制度执行以及排污费返还集中使用等方面都比照大中型企业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尽可能减小乡镇企业的环境管理障碍。
3.2对污染治理企业和乡镇企业都参照大中型企业予以政策扶持
“进园集中”模式推广受限的一个关键点是不同所有制的污染治理企业享受的政策优惠存在差距。如果对所有污染治理企业制定统一政策,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权、税收减免以及排污收费等方面的优惠,不仅会使现有治污企业更快发展壮大,而且在政策环境清晰后,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外资等进入这一行业。
而循环经济模式推广的关键点在于从什么角度来看待推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只有认识到这一行业的公益性,才可能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扩大贵州模式的适用空间。中国目前只是在少数行业例如粉煤灰综合利用等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鉴于综合利用相对于末端治理的优势,应该扩大优惠的行业范围和优惠的力度。
通过这些手段,尽可能减小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障碍。
3.3将中小企业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相结合,搭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融资平台
即便像浙江这样的发达地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的发展也急需资金扶持,对于贵州这样的地区,资金则是最高的门槛。要大规模地推动中小企业污染治理,必须搭建全国性的中小企业污染治理融资平台,这样,既便于安排政策性融资,也便于衔接国际援助。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组成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在构建之中。但是目前的中小企业政策的目标比较单一,仅仅关注如何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缺少与环境保护政策的相互配合。因此建议政府的经济发展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机结合,使主要属于中小企业的乡镇企业受益。如对于中小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中,将与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节能等有关的项目明确列为重点扶持对象,从融资担保、技术咨询、信息提供等角度给予支持。(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容易回答,以上信息是网上查找的资料,希望有用)
㈤ 在乡镇遭遇噪音污染找谁投诉
当然是向你所属的县 市 的环保部门投诉当天投诉当天解决,现在中央对环保相当重视,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系统,你可以打这个电话解决这事情,我也是受害者,我就是打这个电话帮我解决的。
㈥ 如何写1000字的社会实践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农村的实践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国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现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做如下报告:
一、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造成了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 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 污染。
受农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 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3、强化扶持力度,建立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政府应对农村和规模以上的企业污染治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
4、探索科学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污染治理效率。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不同于城市、工业企业的污染,不能简单的套用其污染治理模式,要在其治理模式上加以改革创新,以适应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而提高污染治理的成功率。
㈦ 乡镇烧砖厂直接排放扬尘属环境污染吗
1、乡镇烧砖厂直接排放扬尘,是环境空气污染物的颗粒物,主要是 TSP 、 PM10 、 PM2.5 ;
2、具体的污染程度,要通过环境监测,有其检测报告给出评价的结论。
㈧ 乡镇养殖污染下发关闭通知书怎样写
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关闭)通知书
养殖场(户):
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
□ 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
□ 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
□ 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
□ 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
□ 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 年XX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按《畜禽养殖种养平衡配套设施标准》于20 年 月 日前予以整改到位(关闭),否则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收件人: 送达人:
人民政府
20 年 月 日
㈨ 乡镇环保所怎么查处家庭式畜禽养殖污染
1、乡镇环保所无权查处。
2、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3、依据: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3、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㈩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双塘镇,古圩村水库污染乡镇干部不管事,当地村民叫苦连天喝不到干净水。
进行投诉,可以拨打从县到市甚至到省环保部门的举报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还可以通过媒体监督,向本地流行的报纸、广播电台和电视新闻节目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