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法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实施,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1、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①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
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
②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
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
③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
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④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
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2、执法随意性大,处臵不规范。
①重罚轻纠。
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
②随意简化办事程序。
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
③随意决定处臵方式。
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3、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
①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
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
②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
①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②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2、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
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①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
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将部门工作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3、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㈡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意识指导实践,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必然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执法质量的保证,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法。只有将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我必须站在维护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频频发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呈多发局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3、强化人权意识,文明执法,保障人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公正执法的根本。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警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㈢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如何理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①有利于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②有自利于深入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③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④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⑤有利于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⑥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⑦有利于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⑧有利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㈣ 执法人员,如何做到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意义、如何做到依法治国?
为什么——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治.
怎样做——国家:基本要求: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怎样做——个人( 我们应怎样对待法律?或问我们如何做法制社会的合格公民?)
(1)树立法制观念,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2)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3)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4)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
(5)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同违反法律的行为作斗争.如拨打110,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相貌特征,注意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
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
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
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
群众.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所
说的法治,不应是“治民”,而应是“民治”,就是人民
当家作主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具体来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加强立法工作,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
第二,要加强执法工作,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司法
机关要公正司法.
第三,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第四,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不
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
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良
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㈤ 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的关系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简言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
行政权力的使用,包括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依法行政,包括依法决策、依法执法和依法受监督三个环节。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但是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
㈥ 党依法执政要求保证执法,执法的主体是党还是政府
一、党依法执政要求保证执法,执法的主体是政府。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这是因为:首先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个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有法可依;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因此,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社会机关来管理的过程,社会大众应当服从。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
在我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从事全国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时,就是在全国或本地方执法的过程;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在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同时,就是在本部门执行、实施相应的法律的过程。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机关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他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等。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权力也是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动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三、依法执政的基本概念: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指一个政党依照法律进入国家政权并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管理活动。依法执政意味着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等执政权力的行使,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最终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所谓依法执政能力是执政党以国家机器为杠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持续获得人民拥护,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引导社会整体进步等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它是执政党为履行职责、强化效能、保障地位而进行构造、创新的系统行为过程。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建设工程,是随环境、任务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系统过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
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使哪些职权
参见《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回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答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㈧ 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部门有哪些部门
1,公安部门有:国保、治安、出入境、巡警、交管、消防、边防、网监;
2,交通部门有:公路、水路、海上、港口;
3,文化部门有:市场、互联网络;
4,其他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广电部门;海关部门;计生部门;安监部门;气象部门:防雷;卫生部门:防疫;建设部门:城管;物价部门;质监部门;药监部门;烟草部门等。
(8)依法执法扩展阅读:
行政执法的含义
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
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
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㈨ 是依法行政还是违法执法
古人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海南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做得如何,是衡量依法治省、法治海南建设成败的重要指标。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行政事关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政府一切权力来源于法律,法无授权则不可为,其只能根据法律来行使权力,管理社会。从政府职能上讲,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是执法,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政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所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法治海南建设的重中之重。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行政的一个先行条件,就是所依之法要为“良法”。现行的法规法律不但有些重叠、过时,而且有一些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要为现行的相关法规“去瘤”、“瘦身”、“定型”,从源头解决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职能重叠、交叉,执法机构多元、管理多头的弊病。下转A06版
上接A01版
近年来我省对5584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规范了3877项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形成了政府“权力清单”,借此来保障公民权利,约束政府行为。我们要进一步清理不合时宜的法规,不断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良法善治。
政府是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推进依法行政,政府守法是关键。政府尊法则利民,枉法则害民。建设法治政府就要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使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在执法、行政的各个程序上规范行使权力;还要建立相应的权力约束机制、监督保障机制,让行政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而把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笼子里。只有各级政府争做权力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公共政府,大力推动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才能保障“政府行有轨,权力不越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府执法要严格,要做到法定职责政府必须为。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解决懒政、怠政行为,惩处失职、渎职行为,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正之风。只有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才能不断适应依法治省新常态,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唯有如此,才能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本文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