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职业卫生
1. 我想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请问需要什么条件,考试科目,学习内容,书名。我担任矿山安全员工作已7年。谢谢
一、考试性质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每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一次。该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任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二、考试方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方式为闭卷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
四、考试题型
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漏选均不得分。在全部选择题中,有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答题卡
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综合性较强,旨在考查考生对前三科所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
2010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是9月4、5日,每个半天考一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考试教材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包括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图书信息 书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教材 作 者: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 版 次:2008-4-1 开 本:16开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考查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和安全生产义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消防法》中关于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规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部门规章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考查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发展理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方式和内容,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方式和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方式和内容;安全评价的内容、程序及方法,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及辨识;重大危险源知识、辨识标准和方法,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措施;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分类,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评价,职业危害申报;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与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方法、步骤;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方法。
《安全生产技术》
考查机械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主要设备、场所危险因素的类型和机械本质安全要求,机械通用安全技术要求和机械伤害主要类型及预防对策,电气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及危害后果等;电气安全,电气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机械制造生产过程中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安全防护技术;火灾防治,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主要危险因素,各类火灾发生的特点、发展规律及危害性,不同种类火灾的防治方法和技术关键,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防爆工程和建筑结构等相关技术;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评价的各类检测技术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检验.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技术。特种设备检修过程安全措施及检修安全,特种设备常见事故的产生原因及控制措施;安全人机工程的主要内容、人机系统的类型、机械伤害类型,机械设计本质安全要求,机械设备故障诊断技术,人机功能分配,人机系统常见的事故及其原因、人机系统可靠性设计基本原则;职业危害控制与治理措施;交通运输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防治技术,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矿山主要灾害及防治技术,钻井作业主要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石油修井作业过程中主要危险控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施工现场及建筑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特点、主要危害、事故预防,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学灼伤、防污染扩散措施,作业环境气体检测;各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本科目是各科目中难度最大的。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基本要求 考查对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分析和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事故预防方法及技术措施;事故调查的原则、程序和组织,调查报告的要求,事故调查的组织和技术方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事故处理的规定,预防措施的制定。本科目考试内容覆盖前三科的所有知识,综合性较强,旨在考查考生对前三科所有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1] 考试内容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 1.了解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2.掌握各类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方法 3.熟悉针对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相应控制措施 二、应急预案案例分析 1.掌握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 2.了解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熟悉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改进 三、事故调查处理案例分析 1.掌握事故的调查、处理方法和技术 2.掌握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编辑本段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安全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编辑本段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编辑本段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编辑本段注册安全师有哪些权利
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个头衔,法律也赋予了他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所拥有的权利还不少。“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这是最基本的权利。除此之外还有:依法申请设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中介机构;对所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研究及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存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举报;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和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法律也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应的义务,除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道德外,还要求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执业中严格保守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管理办法”对不讲诚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造假、做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警告”、“注销注册”和“取消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造假行为主要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取得注册证的;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执业的;因工作失误造成重、特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与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出具虚假证明、安全技术报告的。 目前,注安的相关配套政策还没到位,注安的作用和优秀还没发挥出来,我相信今后几年,注安一定会为安全管理的主力军,为国家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本段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定位
目前有据可查的有国家局的有关办法,具体是安全管理、咨询、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等。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据理解、分析,有如下几点做法:
国家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目的
国家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在此多事之秋,如何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就成了知识经济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问题。国家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给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前景
非常乐观。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未来三、五年内,将达到不低于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的水平,但是国家局没有明说。为什么国家局不明说?因为如果现在国家局明确规定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待遇,那么将有很多现在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那样就违背了国家局的初衷--要让绝大多数为安全生产事业作出贡献的老安全员在三年内成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另外,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国家才可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局在等,通过考试的人也要耐心地等。 2010年6月9日,在青岛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上,国家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安全发展需要,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到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由现在的12.8万人增加到20万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含安全主任)数量达到50万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考试制度更加完善,注册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协会发展有序;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作用发挥更加显著。 为实现上述工作要求和目标,孙华山强调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要加快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立法工作。着力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立法准备工作,努力争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积极推动地方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制化建设。二要不断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完善考试制度措施,改进注册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加强政策研究。三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四要继续规范和引导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协会健康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执业行为。引导鼓励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行业协会。五要统筹规划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专业人员资格。六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用为本。将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使用要求纳入各地出台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纳入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督促企业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使用,以用促学,以用促考,以用促管,以用促安。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引路,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 孙华山最后强调,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培养好、使用好安全专业人才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是安全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希望大家认清形势,加倍努力,开拓创新,努力使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再有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待遇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待遇将来会提高到非常高的水平。第一种人,是有能力、有作为的人,这些人的待遇将达到安全副总的水平,准确的说法叫“安全总监”。具体说来,这些人具备全面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确实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这些人原先的待遇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副厂级或正科(处)级,只不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办法实施后,要求他们必须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第二种人,是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的待遇将提高到安全科(处)长的水平。这些人的待遇,提高到了原来顶头上司的水平,必然努力工作,想方设法保证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这样就实现了稳定现有的安全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的目的。第三种人,属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知名专家、博士或海归派,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服务。这些人的生活最滋润,实现了名利双收。第四种人,从原来的单位跳槽到中介机构工作。这些人的收入随政策、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能比一般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了,但相对来讲不够稳定。社会地位也不如第一、第三种人。
执行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09年出台,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即将全面走上正轨,实现国际互认,注册安全工程师将成为受人尊敬的行业。
存在问题和困难
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员,能否承担与其权力、待遇相应的责任?这也就是国家局在注册时,要求通过考试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原因。因为国家局不可能了解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只能依据他所在单位对他能力和作为(工作业绩)的评价,决定是否准予注册。
编辑本段注册安全工程师存在问题
注安执业资格制度在我国已开展多年,注安人才的培养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注安师在企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也得到普遍重视。然而,我国的注安现状仍值得我们深思:当前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难点,就是怎样解决好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够用、不适用、不能得到充分使用的问题。在这个大问题背后,还隐藏着很多具体问题。[2]
关于定位
注册安全工程师定位是属技术人员还是管理人员,存在争议。网友称,目前深圳实行的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其实就是把安全从业人员定性为管理型干部,据说刚推行时做了大量的调研,认为,中国最缺的是管理型安全人才。从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四门考试内容也可以看出,实际也是按管理型人才考的,只不过名字叫工程师而已。
关于社会地位
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相关行业和单位在注安的配备上,做了强制性规定。但所谓的强制性规定,在高危行业的主管部门,却没有得到重视。以至于大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忽视,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执业证书至今迟迟未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就像埋在地下的金子,至今仍未被发掘。
关于待遇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工作范围涉及的比较广泛,但岗位薪酬却不高。这对报考人员的积极性有极大打击。当然也有网友称,对于待遇高低,关键在于个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不强,即便证书再多、学历再高,最终依然不会被企业认可。就好比,同样是清华等名校的同班毕业生,若干年后,收入千差万别一样。千万不能认为有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就一劳永逸了。
与安全评价师的关系问题
安全评价师从事的主要为安全技术工作,从目前的工作来看,主要是对企业硬件上的评价工作(机、环),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的主要是人、机、环、管及其相互协调工作。网友认为,安全评价师的工作仅占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很少一部分。但在安全行业,安全评价师受欢迎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
关于出路
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同时,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也不断涌现,很多注安事务所目前也还处于起步阶段。网友称,企业忙于应付各类安全检查实在累,不知道听谁的好,无所适从。这项工作完全可以交给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去做,使其依托政府,成为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顾问。
编辑本段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建议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科目安排为四科: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其中后三科安排的比较合理,但是安全生产技术这一科目比较杂,没有系统化。由于安全工程师是按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几个专业注册的,所以建议将安全生产技术这一门分解为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电力、通用安全技术,考生可以从这几个专业中选择一个。而且分解后的安全生产技术可以深化、系统化、专业化,真真正正成为一门技术,而不像之前的只是一个大杂烩且没有深化。 另外,由于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了,劳动部之前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即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和人事部、安监局推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异曲同工之处,为了加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含金量和权威度、实用性,建议将安全评价师的知识以增加一门“安全评价”的形式嫁接到注册安全工程师中,让此“二师”合并。目前安全评价师已经停考,不知是否在为此做准备。
2. 如何做好矿山安全员安全工作有 哪些
给你一个体会
安全员的工作首先确立有一个方向,总的方向和就是预防事故,不让事故发生。这也是每个安全员的一个总的目标,不论你是从事现场检查、还是整理提交安全资料、还是危险因素辨识、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也都是围绕预防事故来做的。
一个合格的安全员首先在自己的心目中建立一个框架,知道每天干什么工作,为什么去干这些工作……..,比如检查灭火器,检查那些内容,怎样才算合格的,为什么去检查灭火器;比如做一个危险因素辨识、安全隐患辨识,应该知道怎么做,那些才是危险因素、安全隐患,为什么去辨识这些东西。这需要我们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去建立一个框架。
横向就是,首先知道你所在的工厂有那些危险物质、危险物质的危险因素是什么,危险物质在工艺过程当中可能会可能会有什么安全隐患,进而会产生什么事故,把所有可能产生的事故都一一列举出来包括火灾、爆炸、中毒、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所有的事故。然后在根据故障树和事故树的原理,逆向找出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什么,这里面包括主干原因和枝节原因,我们平时在工作当中,首先把主干原因检查并排除,然后顺着事故树原理在检查造成事故的枝节并排除。
纵向就是安全分为职业安全和工艺安全。我们安全员平时比较注重检查职业安全,也是比较好查的好掌握的,对工艺安全基本不涉及,工艺安全的侧重的就是工艺系统和设施本身,而安全员对工艺知之甚少,无法检查工艺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在加强劳保用品穿戴、劳动纪律、操作人员操作等职业安全的同时,必须熟悉掌握本工厂的工艺,知道工艺过程当中的安全员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安全员要从设施、管道出现的跑冒滴漏等小问题就能根据事故树的原理推算出整个工艺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继而推算出可能发生的事故,而不是简单的如易燃物料泄露遇到明火能产生火灾这么简单的事故的推算。
如果一个安全员能够从横向和纵向熟练掌握本厂的安全,在心中有一个清晰框架,知道每天应该干什么,为什么这么干。
安全员在完成上级领导指示的工作之外,还应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每天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对待安全工作既要亲力亲为、勤于检查、了解现场,又要置身事外,从大局、宏观上考虑问题,避免出现熟视无睹、麻木大意的现象发生。
3. 安监局工作职责是什么非煤矿山、事故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等其它种类需要什么证件
区(市)县安监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各乡镇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牵头组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三)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
(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七)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
(八)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工作。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小时
1、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高危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矿山职业卫生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 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以兼职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吗
不可以安全法规定
6. 在矿山行业中,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有什么区别
劳保产品是安防产品的一部分,在采购的时候一般劳保产品都打包在整套安防产品中。
细节上讲:劳保用品一般属于个人防护用品,属于个人生命安全范畴。安防产品定义很大,包含了很多类似门禁、监控、探测器和报警器等。
7.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是多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8. 尾矿库需不需要做职业卫生评价。我企业有地下矿山生产系统,铁矿选矿厂,尾矿库。职业卫生评价该做哪几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均要进行职专业病危害预评价,属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试运行30~180天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而对于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还应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评价范围除矿山主体工程外,尾矿库、空压站、废水处理设施、配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等辅助生产系统也应该纳入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