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环境
1. 环保法对居民居住有什么保护措施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依法环保,这把治污利器该怎么用
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加强依法治国,就要依法约束政府决策行为,依法规范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依法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一言以概之,依法治国就要坚决依法治污。
望采纳
3. 政府依法关闭企业环保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专目的属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4. 环保工作如何做到依法依规
这要看你具体做的是哪一类,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或者地方环境法规,如果你的工作都能做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按照国标法进行监测都不出问题的话就算做到依法依规了
5. 保护环境的标语有哪些
1、自然在身边,保护在心中。
2、爱护大自然,建设美好家园内。
3、绿色,是自然之美,是心灵之声,是人类容的依靠。地球你我家,保护靠大家。
4、自然是什么?是你得以生存的母亲。
5、关注环境,就是关注未来。
6、用心保护,因为那是我们生活的根本。
7、植物青青,水也清清。路房园新,家也温馨。环境保护你我他,蓝天碧水伴大家。
8、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擦亮蓝天,播撒绿色。建绿色家园,创美好生活。
9、您爱自然多一点,自然爱您久一点。
10、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11、保护蓝天碧水,爱护生态家园。
12、植树造林,美化家园;展现绿色浦东,维护生态环境。花朵香又美,劝君不要采,留着大家看,美景常存在。绿色环境像自家,保护环境靠大家。
13、垃圾筒笑口常开,请你不忘送一点。
14、学校是个大花园,师生共同来关爱。
15、天更蓝,水更绿,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
6. 新环保法中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按环保法的原文,就是必须两个条件都需要满足,如果是二个只要一个就可以的,法律会明文说清楚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
如果你真想研究法律条文,这个我可以鼓励你,但是你在这些无意义的细节上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就不是研究法律应该有的态度!!
7.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内依法容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7)依法保护环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8. 保护环境的建议 3条
保护环境的建议:
1、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3、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8)依法保护环境扩展阅读:
保护环境的主要内容:
1、防止污染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化学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
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破坏
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自然保护
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9. 依法治国的角度讲,如何推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的保护
(1)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节能减排工作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惩浪费资源、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行为。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和环保意识,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提高人民的环保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同浪费资源和破环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健全环保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明确各自职责;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积极揭发检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
(4)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大对科研资金投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新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1.从国家的角度: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⑵坚持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⑶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⑷加大环保科技攻关力度,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发展循环经济,研发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最终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⑸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逐步完善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实施有利于节约减排的政策性措施。
2.从青少年的角度(或青少年怎样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践行者?)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积极向公众宣传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好习惯;积极学习和宣传环境保护的知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律己,同时要敢于并善于依法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具体说来:⑴节约资源方面:随手关灯;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使用纸张;节约每一粒粮食等。⑵保护环境方面:少吃或不吃口香糖;不乱扔垃圾;自备购物袋、尽量不使用塑料袋;不乱扔废旧电池等。
10. 我们要怎样珍惜资源怎样保护环境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爱护花草。但是资源的短缺虽与以上几点分不开,
但最重回要的还是工厂排答出的气体,有的工厂排出的甚至是毒气。只有善于运用废物体,变成对人类有益的物体。人人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我相信自然界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