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管理
❶ 营业执照上仅有环卫车辆销售,那可以做环卫车辆组装吗环车好像是专用车,要办理资质吗
销售和生产组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销售不需要许可,只要进货渠道合法即可。
生产组装车辆需要许可证,不是专用车也一样,电动车组装的要求都很高,何况汽车。
❷ 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时肇事死2人怎么处理
环卫作业车辆作业时肇事死2人怎么处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交通肇事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❸ 上海市环卫车辆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吗
市运输管理处关于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业户办理行政许可的通告
内容摘要:市运输管理处关于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业户办理行政许可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以下简称牵引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管理的意见》(沪交货〔2012〕21号)和《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行业管理的通知》(沪交货〔2012〕2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业户(以下简称牵引业户)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日期2012年7月11日——9月30日
二、办理对象
(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牵引服务”核准项目,且所投入运营的牵引车辆已取得机动车行驶证的牵引业户。
(二)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无“牵引服务”核准项目,但其所投入运营的牵引车辆已取得机动车行驶证的牵引业户,须于2012年7月11日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增加经营范围,并在申请期限内办理许可事项,逾期则按新制定的《开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三、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车辆新增、变更申请表》;
(四)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车辆清册》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标注为:营业性,行驶证初次取得日期在2012年7月11日之前);
(六)《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七)车辆照片(三寸照片相机不低于300万像素、汽车从前方左侧45角度拍摄;影像应占标准照片的三分之二;照片应当明确辨别机动车牌照号码和车身颜色;照片不得做变形等技术处理);
(八)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清障施救牵引运输企业聘用从业人员名册》复印件;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信息由“中国航运企业协会-上海华空”方先生 诚意提供
❹ 江门市蓬江区环卫局环卫车辆管理所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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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对除雪车、环卫车辆的司机用油应该怎么加以管理(GPS燃油管理,GPS油耗管理,GPS油耗测量)
采用油耗监控器啊 可以随时监测车辆用油情况
1.油料消耗统计。可以提供在查询时间内,车辆每分钟的油量变化情况,可设定图表及文字查询方式。
2.加油数量统计。可提供在设定期间内车辆的加油数据,可查询任意时间内的加油记录,显示加油时间,加油数量。
3.燃油损失。可提供在设定期间内燃油的不正常损失时间和数量。智能分析油位突然变化,排除汽车颠簸、坡道、急转等运营状况影响,识别真实的盗油、漏油状况,记录具体时间及变化油量。
4.计算车辆平均油耗。可以选定时间段,计算该时间内的油耗总量,并计算百公里平均油耗(需转速传感器配合应用)。
5.图形显示车辆油量变化。通过上位机控制软件,可以自动显示任意时间段内的油量变化情况,显示油量异常记录
6.长期数据保存。车辆油耗数据可长期保存,当油耗监控器断电或电压低于规定值时,所记录数据不会丢失。
7.车辆档案管理。提供车辆档案资料管理功能,为用户建立车辆管理资料库。
8.数据通信。可设定为RS232输出及U盘数据读取或无线接收等数据读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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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环卫车辆的司机用油应该怎么加以管理
油盖上锁,并指定加油站加油。到时候负责人去结算就行了
❼ 环卫垃圾车不上拍照合法吗
据市民刘先生介绍,他在六安市的马路上经常看到无牌环卫垃圾车,这些车前后均没有牌照,从外观上看都比较陈旧。
“环卫车怎么不上牌呢?车辆经过车管部门的年检了吗?”刘先生担心这些无牌环卫车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环卫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办?”
2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六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管理处的大院里,停放着十多辆环卫专用车,只有两辆车有车牌。一环卫车司机说,这些车辆都是运送垃圾的中型货车。在记者统计车辆数字时,有多辆无牌环卫车陆续驶出了该管理处大院。
记者发现,除一辆无牌车的保险杠上喷有“16 环卫专用车”的白色字样外,其余无牌环卫车的号牌处均挂上了一铜牌。铜牌的上一行标有“环卫专用车”字样,下一行分别有“NO:20”、“NO:01”等编号。无牌环保车的挡风玻璃上大多张贴有年检标志,但一辆标号为“NO:20”的车辆挡风玻璃上无任何年检标志。
回应—— 会让车子上牌或者报废
六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沈贤军说,该单位新近购买的环卫车均上了牌照,无牌环卫车系历史遗留问题。
沈贤军说,该单位共有22辆环卫车,其中16辆无牌。“这些无牌车是以前添置的,现在都比较陈旧了,有的车辆已接近报废期,有的车辆资料也不全。”之所以当初没有上牌,沈贤军称,因车辆上牌需要一笔费用,而该管理处早些年经费一直紧张。
沈贤军说,无牌环卫车上的铜牌系该管理处自制,编号是为了管理的需要。他也坦承,无牌环卫车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环卫车不便于有关部门追查,同时也可能会因无牌无证承担更多的责任。
据悉,该管理处与六安市车管部门进行了联系沟通,“下一步,我们将把能上牌的车辆上牌,不能上牌的报废。”
❽ 市政环卫车辆用什么车辆管理系统好
建议通过给环卫车辆安装车载定位终端,采集车辆的位置信息、年检记录、行驶轨迹等数据,结合车辆管理平台及APP对其进行可视化远程管理,车辆信息就不会混乱五章了,管理也更加高效,还可以通过设置安全围栏,对工作点进行区域围栏设置,车辆进出入都会收到告警信息,这样就不会漏掉工作点了,对人员也可以用智能电子工牌进行远程考勤、工作区域管理,利用最新的物联网技术来实现环卫车辆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会高效安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