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依法受到
A. 党员依法受到()的,党组织应当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警告处分。
B.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专党组织应当根属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2)党员依法受到扩展阅读
对党员处罚的种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
C. 对被依法逮捕的党员,党组织应该怎么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分析点评】
对依法逮捕的党员,是否要中止其党员权利,过去曾是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疑惑。而今,这种疑惑在制度层面有了明确的回答。今年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三十一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海艳告诉记者,2009年开始,由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苏州等地纪委积极探索在不具备作出党纪处分条件的情况下,对被依法逮捕的党员及时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组织处理措施,重点解决中止什么权利、谁来中止权利、如何中止和恢复权利等问题,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关于中止被依法逮捕党员权利的条件、程序等问题,王海艳表示,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中止党员权利的前提必须是党员已经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且尚不具备及时作出党纪处分的条件。中止权利的内容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中止党员权利的管理权限,与党纪案件的立案决定权基本一致,并与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相适应。
至于什么情况下恢复党员被中止的权利,王海艳认为,必须是党组织根据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结论和《党纪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审查认为应给予该党员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之外的其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或者是不构成违纪不予处分的情况。
具体到本案,王海艳分析说,吴某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市纪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中止了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后因司法机关判决吴某无罪,市纪委经审查后认为其不构成违纪,及时恢复了他的党员权利,这符合《党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具备作出党纪处分的条件,党组织要及时对被依法逮捕党员的违纪行为作出党纪处理。
“党员一旦涉嫌严重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其人身自由即被依法限制,事实上已经无法正常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失去了行使部分党员权利的客观条件。”专家表示,中止被依法逮捕党员的权利,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体现,有助于严肃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D. 我是一名党员,因醉酒驾驶被拘役,党员还能保留吗
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处六个月以下拘役。
2、按规定应当开除党籍。
相关法律规定:
《共产党员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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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E. 党员醉驾入刑,是否开除党籍到啊里可以查到
要看刑事责任的轻重来判断是否被开除党籍,如果三年以下或拘役那么不会开除党籍,如果三年以上则处以开除党籍。在交警队可以查到记录。法律依据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拓展资料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取得了党籍,是一个人从组织上被承认为党员的依据。
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党员个人应十分珍惜,党组织在处理有关党员的党籍问题时,也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一种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F.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怎么处决
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G. 批捕后会开除党籍吗
批捕后不会开除党籍,要等到法院判决后认定当事人有罪的情况下,才能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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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H. 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缓刑的
根据违复法程度与过错性质由所制在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理,一般不会开除党籍。
缓刑有哪些特点: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I. 党员被依法判处刑法,不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新的党员纪律条令规定,必须给处分。党员被判刑,就该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9)党员依法受到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