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
㈠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关系
应当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
第一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之所在。
第二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是人民利益、人民意志。
一方面,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中国,法体现的就是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说,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是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能够实现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
第三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之中。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基本的原则,就是法治,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法治,形成完备的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建设也会得到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也会得到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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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什么关系
如果法律(如宪法)中规定,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那前面那句属于后面那句的子集和结果(因为要依法治国,所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逻辑上后面那句话要概括前面那句话(貌似实际情况是前面那句话要高于后面那句话)。
个人认为,基本是两条线。
法律归人大管,人大权利归全体公民(法律是国家机器,属于国家范畴的一部分);而党是另一套系统。在我国,党的优先级高于国家。譬如总书记职务高于国家主席,省委书记高于省长,村支书大于村长)。
㈢ 什么是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三统一”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统一体现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需要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拓展资料: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所以能够内在统一,是因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首先,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本质上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旗帜,也是我们党从成立以来就明确提出并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为争取人民民主、维护人民民主、保障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所做的工作卓有成效。
我们党始终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要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其次,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要求建设法治国家。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一贯强调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资料参考:人民网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㈣ 简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抄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4)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扩展阅读:
党的领导不是靠行政权力来实现的,而是靠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来实现的。党的领导只能依靠自己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依靠向人民群众作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和执行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领导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所面临的直接任务的不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的不同,因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党的领导的含义曾经作出不同的表述。
㈤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是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界限的重要标志。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5)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扩展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动员、团结和组织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的基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制度优势。
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是由金钱与资本主宰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形式上的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主权利,是不受财产、职位、民族和性别差异限制的平等权利。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了我国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人民可以依法选举人民代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政治上的主人。
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享有信仰自由、文化创造与文化享受的多种、广泛的文化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上的主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真实地享有主人翁的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
这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所证明。
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才能使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要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之一。社会主义的法律通过人民民主程序来制定,通过人民民主监督来实行,民主和法治向来不可分割。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之,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依法领导,目的在于保证国家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运行,就会在民主法治轨道上发展。
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6)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治是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首要战略任务。它科学地阐明了党的内在领导,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法治。这种关系清楚地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科学地回答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可动摇的根本。跟随。
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党团结一致,领导了中国各族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扎根于中国土地的政治体制。
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从性质,目标,道路等方面全面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内涵。这是两院制,宪政民主,以及在西方国家实施的三个国家。分权与多党制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不同的,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固定海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中国的政治体制具有特殊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优势和最大力量的最根本来源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
㈦ 如何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应当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
第一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之所在。
第二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是人民利益、人民意志。
一方面,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中国,法体现的就是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说,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是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能够实现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
第三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之中。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基本的原则,就是法治,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法治,形成完备的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建设也会得到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也会得到不断完善。
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2)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㈨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其广泛性、深刻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各式各样的“改革药方”争相涌现,改革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只能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更不是取消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是以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为主体、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理想目标、以劳动人民利益需求为价值取向、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在南湖游船上诞生就昭示了党与人民群众“舟与水”的密切关系。人民民主制度是在吸取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成果基础上的伟大创举,但人民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地方,其制度的优越性还没得到充分展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充分保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必须不断加强民主法制观念的培育,提高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必须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把人民民主落实到底。要让全体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有更加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感受到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让全社会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无处不在。这样,人民民主就能得到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发展,党的领导就能得以巩固和加强。
总之,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就会落空;没有广泛充分的人民民主,党的领导就失去了合法性基础;没有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就没有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