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
“散煤指电力和工业集中燃煤以外的散烧煤,包括小锅炉和小窑炉燃煤,以及居民生活和服务业分散使用的燃煤等。”
为治理雾霾,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六大举措,其中关于煤炭的就有两条。一是全面加大燃煤锅炉取缔力度,改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气供暖、电供暖;二是积极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散煤治理。
面对散煤污染,部委、地方纷纷拿出对策,清洁采暖行动持续推进。截至目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多万户,替代燃煤1000多万吨,淘汰燃煤锅炉5万多台。京津保廊1万平方公里禁煤区基本建成。
多完成一些、加速提前完成,成了京津冀三地共同的目标。2016年,北京市规划完成400个村的煤改电任务,今年这一数字提高到522个,任务量提升30%,年内将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天津全面排查,全市有121万户散煤用户,“清零”任务由3年改为2年完成,今年确保完成61万户;燃煤锅炉1.1万多台,除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要求的,其他一律改燃关停。河北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推动农村散煤治理,今年要完成134个县、180万户农村煤改电、煤改气。
据测算,煤改电的采暖成本约为散煤成本的4倍,煤改气所产生的成本稍低,但仍是使用散煤的2—3倍。煤改电、煤改气受电网改造、管道建设、能源价格等影响,推行离不开财政的支持。散煤替代工作总体平稳,但在个别地方,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贰』 治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有何重大意义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对我国自
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同时将PM2.5、CO和O3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对说清我国空气质量现状、明确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报告》的内容,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看,能得出哪些结论?
答: 2013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尤以京津冀区域污染最重,有7个城市排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京津冀区域城市
PM2.5超标倍数在0.14~3.6倍之间,长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0.4~1.3倍之间(舟山市不超标),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
倍数在0.09~0.54倍之间。说明国家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决策是正确的。从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与
达标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有相当的难度,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具有较大希望。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全国人民的共同
努力,力争使“三区”早日成为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
二是空气污染呈现复合型特征。74个城市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
PM10,O3和NO2也有不同程度超标情况。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5~9月O3超标情况较多,已不容忽视。74个城市空气质量呈现传统煤烟型污
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物相互叠加的复合型污染特征,说明燃煤、机动车对空气污染贡献较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
业结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措施是正确、得当的。
三是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城市空气重污染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74个城市
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第二、三季度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56.7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
2013年1月和12月,京津冀、长三角、中东部地区发生了两次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重污染天数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
53.4%。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分析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大气污染物长期超环境容量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
因。74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三区”城市,具有人口密集、产业密集、消费密集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特点,如2012年河北省第二产业
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52.7%,粗钢产量超全国总量的1/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8%,消费了全国43%的煤炭,生产了
55%的钢铁、40%的水泥、52%的汽柴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的30%,单位面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市政建设和道路、施工扬尘等污染源也加剧了空气污染。
四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2013年,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的大部分区域年均风速同比普遍减少0.1m/s~0.3m/s。静
风、逆温现象增多,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华北平原大部、山东半岛北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和西南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河南、天津分别较
2012年偏少24%、21%,弱化了对空气污染物的清除,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程度。
问:2012年初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颁布,并在74个城市率先实施,目前,新空气质量标准已实施一年多,如何评价空气质量新标准?
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发布,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这对我国环境管理思想和理念将带来积极影响。
从新标准监测结果分析,空气质量新标准符合我国环境空气污染分布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标准的出台使我国由
世界最宽松空气质量标准的国家之一,成为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步开展PM10、PM2.5监测的国家,特别是将PM2.5纳入新标准,对于我国环
境空气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落实环保为民、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74城市监测结果表明,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值的新标准,监测的主要
污染物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的客观实际,为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
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具有较大的作用。三是提高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基本一
致,为公众健康出行提供科学指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要开展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如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答:环境保护部将从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一是实现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实时向国家传输监测数据,并实时对外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通过国控网远程质控平台对国控站运行和维护、校零校标、监
测设备参数进行无缝隙监督,实现远程质控;三是制定和出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四是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督查机制。2013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采取网络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比对核查的方式,组织近百
名专家对29个省、76个城市的部分国控空气监测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省要求整改,有力提高了空气监测数据质量。
问: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总体上说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感受是一致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现象,如何解决?
答:目前对外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是根据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滑动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当
前小时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因此,当气象条件突然变化,如冷空气到达或逆温、静风条件时,造成空气质量在几小时内突然好转或突然恶化,会出现我们公布的
AQI指数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改进,用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当前小时浓度值计算城市及点位空气污染指数,实时反映颗粒物
的污染情况,让发布的颗粒物污染状况与公众的感受相一致。
问:在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2014年,我们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监测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工作。全力巩固第一、二阶段监测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监测点位稳定运
行、数据可靠。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实施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要积
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力争早日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二是抓
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部已要求相关地区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
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连续
重度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有关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
究工作。客观地分析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将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2014年,全国各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启动源解析研究工作。其中北京、天津和石家庄要在上半年前提交初步成果;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4年底前提交源
解析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充分运用2012~2013年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重点选择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开展回头看“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进一步创新检查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积
极构建常态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规范化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行政干预、数据造
假等严重问题的单位约谈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增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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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由哪些部门联合发布
由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等10部门以及北京、天津等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的,迄今为止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今天发布。
不仅如此,《行动方案》还要求2017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要实时对外发布信息,监测权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
《行动方案》指出,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肆』 京津冀及周边“2+26”个城市包括哪些
“2+26”是指:“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拓展资料:
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保部此前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显示,实施范围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2+26”城市)。
《方案》制定了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的七项主要任务。
具体包括:
1、“2+26”城市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
2、10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3、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在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传输通道其他城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于10月底前每个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4、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济南、郑州行政区域内10月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5、“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6、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7、“2+26”城市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8、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9、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等。
『伍』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的情况如何
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会。根据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在整治现场会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必须坚持“零容忍”,环保部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
强化督查启动以来,“2+26”城市在一季度PM2.5同比上升12.5%的严峻形势下,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全面扭转。4月1日—11月15日,“2+26”城市PM2.5同比下降6.5%,北京PM2.5浓度连续7个月低于60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天津市东丽区、河北省衡水市等多地政府主要领导因整改不力被公开约谈,环保压力层层传导,打破了地方政府不敢查、不愿查、不想查的思想壁垒,也让企业认识到督查绝不可能靠“避风头”“找人脉”过关。
希望尽快还我碧水蓝天
『陆』 3年2900多名科研人员找到污染根源,有多大意义
科研人员找到污染根源,这样就能够有效帮助我们从根源上解决污染问题,让我们的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好,这对我们的生存有着重大的意义。
『柒』 京津冀大气污染将由国务院领导开始牵头了吗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领导机构将“升格”,由目前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升格”为京津冀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担任组长。7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回应提问时,透露了这个消息。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于2013年10月。依据“大气十条”的规定,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毕井泉还透露,2015年9月起,原质检总局会同环保部启动建立了机动车环保缺陷召回制度的调研工作,目前两个部门已经形成《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管理规定》部门规章送审稿,正在按程序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估计近期可以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力量、抓紧工作、加强协调,力争年内出台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
『捌』 京津冀秋冬大气重污染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原因是排放污染物比较多,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是重污染天气形成的内因,静稳、小风、高湿以及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则是重污染天气形成的外因。
『玖』 如何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环境污染物进入食品的途径
随着工业化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越来越多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品而使食品的营养价值和质量降低或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环境中能够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的污染物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主要来源于工业、采矿、能源、交通、城市排污及农业生产,并通过大气、水体、土壤及食物链危及人类饮食安全.
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很多,主要来自矿物燃料燃烧(如煤和石油等)和工业生产.前者产生SO2、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烟尘等;后者随所用原料和工艺不同而排出不同的有害气体和固体物质(粉尘),常见的有氟化物和各种金属及其化合物.这些大气污染物可以直接被人和动植物吸收,也可通过沉降和降水而污染水体与土壤.
水体污染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通过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在动植物中累积而造成的.水体污染物对陆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污水灌溉的方式造成.污灌可以使污染物通过植物的根系吸收,向地上部分以及果实中转移,使有害物质在作物中累积.同时有害物质也可直接进入生活在水中的水生动物体内,并蓄积.
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向土壤施肥、施用农药、用污水灌溉、在地面上堆放废物,以及大气中的污染物沉降到土壤中.当进入土壤的污染物不断增加,致使土壤结构严重破坏,土壤微生物和小动物会减少或死亡,这时农作物的产量会明显降低,收获的作物体内毒物残留量很高,从而影响食用安全. 常见环境污染物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3.1 氟化物
氟化物是重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氟化物主要来自于生活燃煤污染及化工厂、铝厂、钢铁厂和磷肥厂排放的氟气、氟化氢、四氟化硅和含氟粉尘.氟能够通过作物叶片上的气孔进入植物体内,使叶尖和叶缘坏死,特别是嫩叶、幼叶受害严重.由于农作物可以直接吸收空气中的氟,而且氟具有在生物体内富集的特点,因此在受氟污染的环境中生产出来的茶、蔬菜和粮食的含氟量一般都会远远高于空气中氟的含量.另外,氟化物会通过禽畜食用牧草后进入食物链,对食品造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氟被吸收后,95%以上沉积在骨骼里.由氟在人体内积累引起的最典型的疾病为氟斑牙和氟骨症,表现为齿斑、骨增大、骨质疏松、骨的生长速率加快等.
3.2 煤烟粉尘和金属飘尘
煤烟粉尘是由炭黑颗粒、煤粒和飞尘组成的,产生于冶炼厂、钢铁厂、焦化厂和供热锅炉等烟囱附近,以污染源为中心周围几十公顷的耕地或下风向区域的农作物都会受到影响.随着工业的发展,在某些工厂附近的大气中,还含有许多金属微粒,如镉、铍、锑、铅、镍、铬、锰、汞、砷等.这些有毒污染物可以降落在农作物上、水体和土壤内,然后被农作物吸收并富集于蔬菜、瓜果和粮食中,通过食物和饮水在人体内蓄积,造成慢性中毒.这些物质对机体的危害,在短期内并不明显,但经过长期蓄积,会引起远期效应,影响神经系统、内脏功能和生殖、遗传等.
3.3 酸雨
大气中SO2和氮氧化合物是酸雨物质的主要来源.由于矿物燃烧,含硫矿石冶炼和其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硫和氮氧化合物,经过大气化学反应转化成硫酸和硝酸,再以酸性降雨的形式返回地球表面.酸雨会造成农作物生长不良,抗病能力下降,产量下降.不仅如此,当酸雨进入土壤或水体后,会使土壤和水体酸化.土壤中的锰、铜、铅、汞、镉等元素转化为可溶性化合物,使土壤重金属浓度增高.同时,水生生态系统中的动植物的生长及繁衍也会受到影响.
3.4 重金属污染物
重金属污染物多来源于矿山、冶炼、电镀、化工等工业废水.若使用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就会造成土壤和农作物的污染.重金属对植物的危害常从根部开始,然后再蔓延至地上部,受重金属影响,会妨碍植物对氮、磷、钾的吸收,使农作物叶黄化、茎秆矮化,从而降低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水体中重金属对水生生物的毒性,不仅表现为重金属本身的毒性,而且重金属可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毒性更大的金属化合物,如汞的甲基化作用.曾经轰动世界的“水俣病”,就是日本九州岛水俣地区因长期食用受甲基汞污染的鱼贝类而引起的慢性甲基汞中毒.另外,水体中的重金属还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在水生生物体内富集,并通过食物进入人体,造成人类的慢性中毒.
『拾』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有哪些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2013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首次对我国自
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进行评价,同时将PM2.5、CO和O3纳入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对说清我国空气质量现状、明确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报告》的内容,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看,能得出哪些结论?
答: 2013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尤以京津冀区域污染最重,有7个城市排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京津冀区域城市
PM2.5超标倍数在0.14~3.6倍之间,长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倍数在0.4~1.3倍之间(舟山市不超标),珠三角区域城市PM2.5超标
倍数在0.09~0.54倍之间.说明国家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决策是正确的.从监测结果来看,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与
达标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有相当的难度,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具有较大希望.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全国人民的共同
努力,力争使“三区”早日成为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
二是空气污染呈现复合型特征.74个城市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
PM10,O3和NO2也有不同程度超标情况.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5~9月O3超标情况较多,已不容忽视.74个城市空气质量呈现传统煤烟型污
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物相互叠加的复合型污染特征,说明燃煤、机动车对空气污染贡献较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
业结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措施是正确、得当的.
三是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城市空气重污染主要集中在第一、四季度,74个城市
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第二、三季度PM2.5季均浓度分别为56.7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
2013年1月和12月,京津冀、长三角、中东部地区发生了两次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重污染天数占全年重污染总天数的
53.4%.
问:从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分析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大气污染物长期超环境容量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
因.74个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三区”城市,具有人口密集、产业密集、消费密集和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特点,如2012年河北省第二产业
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52.7%,粗钢产量超全国总量的1/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占全国面积的8%,消费了全国43%的煤炭,生产了
55%的钢铁、40%的水泥、52%的汽柴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排放量占全国的30%,单位面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市政建设和道路、施工扬尘等污染源也加剧了空气污染.
四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2013年,华北平原和山东半岛的大部分区域年均风速同比普遍减少0.1m/s~0.3m/s.静
风、逆温现象增多,空气流动性差,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华北平原大部、山东半岛北部地区、长江中下游和西南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其中河南、天津分别较
2012年偏少24%、21%,弱化了对空气污染物的清除,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程度.
问:2012年初空气质量新标准正式颁布,并在74个城市率先实施,目前,新空气质量标准已实施一年多,如何评价空气质量新标准?
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发布,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这对我国环境管理思想和理念将带来积极影响.
从新标准监测结果分析,空气质量新标准符合我国环境空气污染分布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标准的出台使我国由
世界最宽松空气质量标准的国家之一,成为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步开展PM10、PM2.5监测的国家,特别是将PM2.5纳入新标准,对于我国环
境空气质量逐步与国际接轨、落实环保为民、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二是74城市监测结果表明,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值的新标准,监测的主要
污染物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反映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的客观实际,为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
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具有较大的作用.三是提高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基本一
致,为公众健康出行提供科学指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
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要开展空气质量考核和排名,如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答:环境保护部将从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一是实现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实时向国家传输监测数据,并实时对外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通过国控网远程质控平台对国控站运行和维护、校零校标、监
测设备参数进行无缝隙监督,实现远程质控;三是制定和出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制;四是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督查机制.2013年,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大检查,采取网络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比对核查的方式,组织近百
名专家对29个省、76个城市的部分国控空气监测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省要求整改,有力提高了空气监测数据质量.
问: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以来,总体上说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感受是一致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现象,如何解决?
答:目前对外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是根据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滑动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当
前小时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因此,当气象条件突然变化,如冷空气到达或逆温、静风条件时,造成空气质量在几小时内突然好转或突然恶化,会出现我们公布的
AQI指数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情况.环境保护部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改进,用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当前小时浓度值计算城市及点位空气污染指数,实时反映颗粒物
的污染情况,让发布的颗粒物污染状况与公众的感受相一致.
问:在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2014年,我们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监测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工作.全力巩固第一、二阶段监测工作成果,努力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已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监测点位稳定运
行、数据可靠.推动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新标准监测能力全覆盖.实施第三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城市要积
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力争早日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二是抓
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部已要求相关地区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
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连续
重度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有关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
究工作.客观地分析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将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项工作内容.2014年,全国各直辖市、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要启动源解析研究工作.其中北京、天津和石家庄要在上半年前提交初步成果;其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4年底前提交源
解析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充分运用2012~2013年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大检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重点选择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开展回头看“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进一步创新检查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积
极构建常态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规范化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行政干预、数据造
假等严重问题的单位约谈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并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不断增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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