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
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临下列哪种情况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临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1)法院依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Ⅱ 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各种社会力量的法外干预这体现了哪一项原则
法院依法独来立行使审判权,源不受各种社会力量的法外干预这体现司法独立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
(2)法院依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第三十条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
Ⅲ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什么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3)法院依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Ⅳ 检察院依法终结和法院依法终结意思是一样吗
意思是不一样的,检察院依法终结,是在起诉前就认定没有罪的,或者是按照法律规定终结的
法院依法终结,那就是最终的审判结果,那就叫终结,所以说意思是不一样的
Ⅳ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由特定机关执行的强制方法,有哪些
判处死刑的,由法院执行;判处监禁刑罚的,由看守所、监狱执行;判处缓刑、决定假释、批准保外就医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执行;金钱给付义务及行为履行的,由法院执行。
Ⅵ 检察院依法终结和法院依法终结意思是一样吗
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回复是已经依法终结,意思是你不具备国家赔偿的条件,不予赔偿。法院冻结了你的银行卡也是这个意思。
Ⅶ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 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