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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0-11-26 19:18:06

1. 不辱使命 不负重托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2006年10月26日)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新疆国土资源系统以加快地方立法为基础,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为目的,从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利用方式根本性转变和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需要出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切实做到“五个狠抓”和坚持“三个结合”。

一、狠抓普法领导机构建设,为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一是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学法用法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狠抓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贯彻落实,对阶段性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办事机构,在为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四是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确保普法教材、普法设备的及时到位。五是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年终和规划期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制度保证

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管理,从严治政,关键是要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前提就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使制定的法规、规章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新疆实际,我们在起草制定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时,都要提前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法律专家的意见,把好每一道关口。几年来,按照有法可依的要求,不断完善了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了现代行政程序和办文制度;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了法定行政许可事项内部会审制度;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新机制;按照严格检查、狠抓落实的要求,建立了认真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21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制定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8件,基本建立起自治区地方性国土资源法规框架体系。

2005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性文件;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矿权评估委托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这些管理办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评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争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带头人

通过多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干部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就会使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使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更加举重若轻,得心应手。因此,无论工作再忙、任务再重,我们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挤出时间看书学习,基本形成了结合工作学、遇到问题学、作出决策前学的工作习惯。目前,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能够熟悉掌握,并运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中。

为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内容,自治区党委专门下文,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实现了国土资源国情、区情和法律法规进各级党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为党校学员义务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宣讲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宣讲国土资源发展形势。通过努力,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加深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的主要内容,将学习任务、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三是结合开展“完善体质、提高素质”活动,加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干部培训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经费落实、师资落实”,并要求厅级领导干部,每年必须为参加培训的同志讲授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国土资源工作形势任务等。四是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除完成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外,我们还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系统干部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并对考试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狠抓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氛围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我们抓住“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借助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围绕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广场和繁华街区设置固定宣传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开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版;在新疆电视台、新疆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间段播出法制宣传的公益口号,印刷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送到县、乡、村各族群众手中;充分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维、汉、哈三种文字,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厅领导还亲自撰写宣传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论再忙,每逢宣传日的时候,厅领导都兵分几路到宣传点为各族群众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我们还多次走进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热点、难点”问题。在地(州、市)等基层出差时,厅领导都要亲自过问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结合新疆实际,我们还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实用手册》、《国土资源管理实务》、《领导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等翻译、印制成少数民族文字版本2.8万余册,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培训使用。据统计,我厅每年在宣传经费上的投入都在200万元左右。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学法、用法、守法、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力的良好风尚。

五、狠抓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几年来,我们领导班子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的模式和途径。一是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为重点内容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在整顿阶段,全区共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86起,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2人,对7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在全面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取缔无证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整顿乱采滥挖,规范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强化对各类地质勘查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全区共清理勘查许可证1270个、采矿许可证1264个,全面完成了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的目标和任务。

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阳光工程”建设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抓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窗口办文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厅办公楼一层设立了窗口办文大厅,实行了“窗口式”办文,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二是抓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将26项与群众利益相关、便于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政务事项输入电子触摸查询系统。三是抓了《政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公开披露建设用地批准信息和矿业权设立、变动、评估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四是设立了政务公开电子滚动屏,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抓了国土资源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编印了《自治区国土资源收费项目和标准》宣传册,放置在窗口办文大厅,供前来办事人员随时查阅,方便了各族群众。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相结合,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建立向人大汇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制度,积极参与人大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2003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04年,配合自治区人大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5年,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开展了“天山环保世纪行”的活动,受到自治区人大的好评。二是建立了行风评议制度。专门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评议员,长期对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进行全面的评议和监督。2004年,在自治区开展对8个部门进行行风评议中,我厅名列第一。三是自觉接受各族群众的监督。办理群众来信373件,接待群众来访394件、2334人(次),妥善处理了中央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组和自治区交办的40多起集体访、个体重复访案件。

八、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国土资源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衡量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准,与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综合考察、综合部署、综合评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职工五好家庭”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成为时尚。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全部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行列,厅机关连续5年保持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国土资源普法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6期)

2. 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11——2015年

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11——2015年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林业系统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活动,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服务社会、服务林农成效显著。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和促进“法治武汉”战略,根据《武汉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精神,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法治武汉建设和法治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教育与林业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科学、系统、规范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为促进武汉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全员参与。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员参与。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及我市林业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等各项任务,为林业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4、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林业实践工作相结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为确保我市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综合素质,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开展“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积极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的需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
1、紧扣时代主题,抓好“规定”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学习宪法,尊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民法律信仰。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法律信仰。 积极开展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制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入开展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特别是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宣传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发利用保护能源资源的自觉性,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大力宣传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大力开展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方面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开展刑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突出林业特色,抓好“自选”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林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在林业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等重点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扩大林业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和推动武汉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认真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机关法制化进程,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逐步形成法治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关建设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动武汉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提供精神动力和法制保障。 在机关公务员中继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培训工作,把机关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积极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活动。根据“法治林业建设活动”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争创“法治先进单位”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全系统法治化进程。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21号令)的精神,对重新审核确定的市级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调整和规范,认真梳理和编制审批项目流程和电子信息,加强动态服务、管理,更好地为林业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健全并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按照“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在全系统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
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和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主导作用。按照“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内逐步建立健全编制整齐,素质较高,文明、规范的专(兼职)执法队伍,扎实稳步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
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每年的“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爱鸟周”等大型活动时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搞好宣传。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制讲座”、 “普法橱窗”、“讨论会”等短、小、精宣传手法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以案促学、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以活动促学等不同形式寓法于乐,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潜移默化受到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加的对象为我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重点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将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 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公务员要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能力。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上半年,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考核检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15年下半年,作好总结迎检工作。在上级检查验收结束后,组织全系统进行“六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
(二)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农户”等活动为载体,把学习《宪法》、《森林法》等基础法律法规作为经常性学习的主要内容,与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学习、考勤、登记、考核等制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有检查。 把集中教育和自学结合起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次。正确引导并鼓励自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年度普法学习内容规范个人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等情况,因人施教、按需授课。大力开展一课“两讲”(正面与反面典型),一课多人多层次讲;利用大讨论、大辩论、座谈会等有效形式,提高各类受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水平。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对基础法规、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内容的学习,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要立足实效,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武汉”和建设“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积极探索“法治林业建设”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各级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和工作专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检查指标的研究和运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法制宣 传教育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拓宽信息渠道。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使全系统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3. 结合工作实际,巩义市民政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蒋志强局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迪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在全市民政工作大会上与民政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XX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X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备案制度》等文件。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

二、注重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以普法促执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今年,对原有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年审,并为1名工作人员新办了行政执法证。积极参加各类民政业务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组织《行政强制法》、《法治XX建设纲要》、《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政府网站、民政网站、日报、晚报、电视台、电台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近20条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的信息。四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工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集中执法工作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救灾救济救助、社会事务管理、退伍安置等惠民政策,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有的还举办了专题培训,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服务管理。

三、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年报、考核、信息统计等8个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设置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行为、财政信息等内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到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局域网上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并做到及时受理、办理;在机关大厅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价格以及依据等,并及时更新内容;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的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结,我局在市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有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收养登记两项,今年市本级已办理的社会组织成立登19个和收养登记6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电子政务服务工作,政务外网平台专线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联通,并连接到分管领导,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审批,全程接受监督。三是根据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郑评查工作。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3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处罚案件,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市文昌商会成立的许可案卷被评为“十佳行政许可案卷”。

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依规行政。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XX市民政局权利运行制度汇编》和《XX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用办法》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市法制办和政务中心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新增二项许可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成立的审批由法定的9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福利企业证书核发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涉外收养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养老公寓、敬老院(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审批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违反法规的行政行为发生。二是严格执行《XX市民政局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 决策保障、决策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各项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公文办理严肃、规范。

一是发文严格按“两办”发文制度办事,严格依制办文,发文程序规范,文件内容做到不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不与政策不符、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文件格式按“两办”规定力求规范。二是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先报市政府法制办“三统一”后再发文并在民政网站上公布。年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关于对殡葬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

六、真抓实干,机关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1、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全市月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5.1万人,全年预计发放3.9亿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6.8万人,全年预计发放 4.3亿元。二是共保障五保对象6.3万人,发放五保供养金1.69亿元。完成23所乡镇敬老院新改扩建,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50人。三是全年预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17亿元。四是全年预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33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的特殊生活困难。

2、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新突破。我市今年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5031间,其中民房4300余间,一般损坏房屋9400余间,需要重建的农村住房达2030户。全年实际完成倒房重建2166户,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困难群众的高度评价。

3、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一是抓好城乡社区建设,确定20xx年为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年。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加大社区用房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每建好一个社区用房市财政配套支持3万元,区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市、区援建帮扶单位对社区用房建设要给予支持,对其建设有关费用酌情予以减免。市内三区52个无房社区采取市、区“领导联点、部门援建”方式,44个社区已全面启动,其中14个社区已竣工,其余在20xx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扩大到每个乡镇,共有252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巩固基层政权,群众性自治组织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稳步实施,提高了村(居)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今年,XX区第二次推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XX县推荐为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XX县,XX区红旗路街道、百春园街道、XX区小江湖街道和白云社区、十井铺社区、百寿厅社区推荐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均获省厅验收。五是扎实做好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加强殡葬行业整治,努力实现“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年初,由于各种原因,殡葬行业乱象逐步反弹,群众对此颇有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大谋划、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我市在城区内继续开展磊规模的殡葬秩序集中整顿行动。通过高密度的宣传、高频率巡查和高强度的执法,公共场所搭棚治丧现象逐步减少,大呜大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殡葬服务大为收敛,下半年火化率明显提高,有力维护了我市殡葬改革的成果,推进了我市殡葬改革的进程。全年火化遗体共2985具。同时,根据湘民[20xx]58号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邵民[20xx]4号文件,规定从20xx年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具尸体火化可免除费用1520元。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共免除群众困难、及五保对象惠民费用110万元(含无名尸体处理费),极大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殡葬改革工作的热情。

5、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7万人次。一是认真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今年,全市共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校园9人,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精心做好“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主题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夯实社会参与救助工作群众基础。三是全力开展申报国家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重点指导了市救助管理站申报国家二级救助管理站,XX市救助管理站申报国家三级救助管理站,评定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救助管理机构的逐步规范正规。

6、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大部分县市区基本落实了90岁—99岁的高龄老人每月60元的津贴发放和百岁老人津贴提标工作;落实了省、市两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共确定了25个省级、14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并把示范点纳入农村幸福院项目。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发证工作,并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完成了全市“敬老文明号”的评选活动。通过乡镇街道、县、市三级的推荐审核已评选了25个全市敬老文明号,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反响较好。

七、加强执法监察,督促民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今年,我局把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作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岗位,把科长和分管领导作为重要岗位监督对象,把孤儿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监察项目,确定把孤儿身份的认定、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及动态管理情况作为主要监察事项。10月17至25日,局纪检监察组织了对全市孤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XX市、XX县、XX县、XX县、XX县和XX区20xx至20xx年孤儿政策落实情况,共走访了8个乡镇18户24个孤儿,其它县区进行了自查。综合抽查和自查的情况,各地孤儿保障工作落实得较好。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建设“法治邵阳(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法制化水平。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重点,不断夯实民政法制工作基础,增强民政干部法律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严格民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荆政办发[20**]83号)要求,我局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我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努力做到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绩效考核、系统创先争优、行风建设、治庸问责等活动相结合,与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邓会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易怀铭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推动了工作的有效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科室和人员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了机关日常工作当中,做好“四个坚持”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公开制度等。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在办公场地、民政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示,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三是坚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坚持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确保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在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进行。

二、突出宣传教育,致力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有效。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我局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领导责任制,落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今年以来,我局利用重大节假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荆州跨越大发展做出了有益贡献。

二是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组织法治宣传队伍,深入城乡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对婚姻法、惠民殡葬改革、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城乡低保调标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宣传普及,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台次。同时,XX区、XX区民政局开展了社区干部培训班;石首、江陵、监利、松滋、洪湖等县市民政局举办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知识培训会;XX县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市依法选举新一届村委会,为全市换届选举探索了成功经验和模式。

三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今年,市直民政系统累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会5次,主要就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法制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劳动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对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文明执法监管,使其更好地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以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做好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活动,确保“法律六进”取得了实效。

三、规范行政执法,努力建设法治民政

(一)简化办事流程,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建立完善了“两集中、两到位”后的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了审批集中办理,将审批科室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并确保了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100%。简化了工商经济类、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对城乡低保、结婚和收养登记、民办福利机构审核、革命烈士和伤残等级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公墓和殡仪服务站审核、老年证核发等10余项行政审批和转报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承诺时限上大大缩短,提高了办事效率。民间组织登记简化程序,将7个步骤简化为4个必要程序,将法定审批时限60#from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来自学优网http://www.gkstk.com/end#天缩短到只要材料齐全当天受理30天内办结,且全部实现网上年检和网上审批,真正实现了公开、透明、高效。

(二)配合中心工作,服务“四城同创”工作大局。

今年以来,XX市殡葬执法大队以立足部门职能,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为己任,配合城市管理行动,积极服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电话、来电来访50余件次,未发生一起超越行政规定权限进行行政执法的行为。

1、不断创新管理举措。一是殡葬执法大队统一实行挂牌上岗,标牌注明姓名、照片、岗位等基本信息,方便群众服务需求;二是殡葬执法大队对照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切实履行和维护殡葬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乱葬乱埋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根据来队咨询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和电话投诉殡葬违法违规等,值班人员认真记录姓名、电话、服务内容等,及时处理群众提供的重大、复杂、疑难有关殡葬问题。

2、不断提升法制意识。一是在殡葬宣传过程中,严格落实“四个一”的服务标准,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解释、一句道别,让群众感到温馨;二是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尽量缩减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间,耐心细致地做好执法规程解释、宣传工作,让群众对殡葬执法的依据、程序、标准有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三是大力推行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从一根烟、一瓶水等点滴、细节做起,坚决管好口和手,以严于律己、公平公正的姿态,切实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不断加强责任落实。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使群众了解殡葬法规的同时,对服务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坚持开展回访活动,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愿、民需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殡葬执法水平;三是强化问责机制,对执法失误,延误群众理丧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真心实意向群众赔礼道歉,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影响,取得群众的谅解。

(三)彰显人本情怀,执法操作亲情化、人性化。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部门持之以恒的工作理念。市救助管理站将真情救助、爱心救助贯穿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服务对象当亲人,用实际工作诠释了依法行政的人本内涵,常年救助对象达5000人次。特别入冬以来,该站加大救助工作力度,针对低温恶劣天气,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严寒天气给救助工作带来的严重威胁。

一是加大街头救助工作力度,救助专车每日上街主动救助、现场救助次数增多,日均达五车次、20人以上,并在夜间增派人手确保街头无冻死、冻伤人员。

二是向社会公示24小时救助服务电话,在新闻栏目不间断播放救助服务滚动字幕,并在各大媒体向市民发出倡议,市民若发现街头、废弃房屋、楼道有流浪乞讨人员的,倡导协助救助管理站将其护送至站内或拨打24小时救助电话。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社区救助点”服务功能,组织社区志愿者加大巡查力度。据统计,入冬以来,市民帮助护送救助对象30多人次。

三是站内24小时供应热水和提供免费卫生食品,确保24小时提供救助服务。站内针对救助对象特殊性,采取集中供暖,在活动区域增设供暖设施。受助区内全部更换加厚被褥,确保每张床有二铺二盖(二床垫絮、二床棉被)。每日由专人组织滞留在站儿童在空调室内开展文体活动。

四是为每一位接受救助人员提供全方面的帮助,特别是对街头不愿到站内接受救助的人员,除提供食物、衣物和御寒的棉被外,还特别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其身体情况和思想状况,并尽可能与其家人联系,对其进行劝导、劝返。

(四)依法履行职责,在发展民政事业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试点先行,科学组织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广泛宣传发动基础上,坚决贯彻“两个直接”和差额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时间,把握好组织准备、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建章立制五个阶段,科学组织、精心实施,自20xx年6月15日试点开始截止目前,全市所辖9个区县,2464个村民委员会参加了换届选举(其中因拆迁缓选的11个),一次选举成功2024个村,达82.1%,另行选举成功54个。为了确保整个换届选举过程的合法、公平、正义、有序。我市在市、县、镇三级设立了监督电话,让老百姓有话可说、有疑可问、有信可访。如XX区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民政局分别设立了换届监督举报办公室,并将办公室电话号码印在《致村民公开信》上,发至每户村民手中,专门负责换届工作中接待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换届期间共答复基层干部、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6件。

二是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严肃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累计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份,依法取缔 家行业协会。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制定应对预案,做好登记高峰日的服务工作,例如,今年11月11日,是80后、90后年轻人公认的“世纪单身节”,且有“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的美好寓意,众多年轻情侣把这一天定为告别单身、喜结连理的日子。 为了满足广大婚姻当事人的服务需求,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实行亲情服务,11月11日当天上午,工作人员自觉提前半小时上班,在结婚登记窗口采取排队发号的办法受理申请、颁发证书,并主动缩短午休时间、延时下班为在现场排队的男女青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全天共有102对新人喜领结婚证,婚姻登记中心单日办证量超过往年“七夕”节。

三是不断完善低保救助体系。大力实施社会救助阳光温暖工程。在全市15个城区街道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中心城区8个),在全市63个城市社区建立了“低保之家”(中心城区42个),推行低保工作一站式服务。初步建立了随物价上涨的生活补贴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困难。再次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医疗救助比例由40%提高到50%,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在试点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村低保和五保提标是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全面完成提标工作。

四是完善信访接待督办机制。我局重视抓好联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定期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现象)。与此同时,认真收集与报送综治信息,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区”、“群体性问题不上交”,实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局领导变上访为下,深入基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今年,我局共接处群众来信来访817批次,2287余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政工作处理不当而引发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建全法治监督体系,有效监管民政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按照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编制《XX市行政审批目录》的紧急通知(荆政法办〔20xx〕7号),我们对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我局负责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及社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维持不变。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行政强制规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荆政法办〔20xx〕10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专班,组织民管、福慈等相关业务科室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我局在履行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职责和处理土葬等违法行为中的强制性规定,均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行政强制规定。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购买了相关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套,并组织申领换发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向市法制办统一申请办证,市民政局系统有61名干部顺利取得了行政执法证。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送备案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各科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经过局法制机构审核,并在出台后15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8月,我局对法制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后,选派新任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民政部主办的全国民政系统行政复议应诉理论与实务培训班,加强民政行政复议工作纵向和横向联系,学习了外地民政系统的很多好做法、好经验。

4. 2010年行政工作总结及计划怎么写

可以借鉴一下下面这个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各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努力营造和谐团结、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经过全区司法行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在省内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在司法局增设区法援中心接待室;在区管20个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法援工作站;新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管理方面:筹建成立市律师协会鼓楼联络组办公室。公证服务方面:1-10月公证收费218.07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扩大公证处受理场所,改建公证处档案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顺利完成“五五”普法验收;新开通了手机普法短信群发平台;加强了区司法局网站和普法网站的更新,刊发《鼓楼司法》22期、《依法治区工作简报》6期。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制定区调解组织考评和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了鼓楼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方面:10街镇配齐了副科级司法所所长,新招收5名社工、4名专职调解员,制定了社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业务工作方面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上半年,我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区级自查和迎检工作,由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带队,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成3个组,对10个街镇、10个社区、17个机关单位、1所学校、1个企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积极抓好整改。对“五五”普法期间形成的图文资料进行了整理,形成了131卷普法依法治理软件资料,制作反映我区“五五”普法工作的光盘200张,组织相关部门制作、展示体现我区各个部门普法风貌的展板100多面,选送了区工商局、温泉街道、延安中学、庆城社区作为省、市检查单位,并于5月28日顺利通过市检查组验收,基本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另外,加强了鼓楼政务网普法网页的更新工作,每月对各司法所、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编发《鼓楼司法》20期,《依法治区简报》4期。区数字办支持我局开通了手机普法短信群发平台。
各司法所也积极协助街镇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区重点工程建设、信访问题处置等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1、建立区医患纠纷调处机构。根据榕委政发电【2010】17号《关于建立第三方调解处置工作机构的紧急通知》要求,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办公场所设在安泰街道原办公楼2层,配备了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并拨出经费对办公场所进行适当修缮。还招收1名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与十个街镇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起值班,负责接待、解答咨询、调解等工作。
2、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区、街镇调解网络。组织各司法所以防激化为主要目标,切实加大世博会、国庆前后等敏感时期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加强对关系民生、久拖不决的纠纷的排查化解、监测报告,重点梳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析因定法,组织律师、专业调解员等依法化解。对疑难、重大、群体性的矛盾纠纷,街居调委会可提出申请,区法援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由区法院法官授课,举办了街镇、社区调解骨干培训班。2010年1-10月,我区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403件,调解成功39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
3、健全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做好摸底登记和帮教。一是将试用的十个社工派到各司法所,并借助志愿者工作力量,各所对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掌握动态。二是与正规、合法、规模较大的就业中介机构联系,借助其资源,帮助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中介费由安置帮教专项经费开支。近五年刑满释放人员和近三年解教人员登记在册的有407多人,符合低保条件的17人全部落实了低保。从事个体经营和其他方式安置的有368人,安置率达90.7%。
(三)法律服务工作。
1、律师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区管20家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二是办理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2件、律师执业登记审批18件。三是办理区管104名律师执业变更审批、律师所地址、合伙人变更审批77件。四是办理公民代理审批60件。五是在每个月区领导接待群众信访日,我们都从区属的律师事务所中,派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上访群众走法律渠道解决信访问题。六是检查了区属20家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情况。随机抽取了各律师事务所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将向其发放意见征询表,征询当事人对律师所及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
2、公证处工作
除日常公证业务外,公证处紧紧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如在公正旧屋区改建项目,贤南路、东水路、道山路道路项目,乌山西路凤湖片拆迁项目,温泉公园项目等中,我区公证处都积极配合,及时办理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业务,在法律程序上保障区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向面临拆迁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宣传公证知识和《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帮助他们分析问题,提出继承、分析、分割、赠与等相关的公证方案,化解他们的内部纠纷,在法律服务上促进拆迁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还积极组织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如与东街街道军门社区开展对口联系,定期开展《公证法》宣传、现场受理,方便社区群众办理公证事务。
今年1-10月,办理各类公证2526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 1989件、涉外民事公证537件。收费218.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以上。
3、法律援助工作
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一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及时满足困难群众、边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二是与区法院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证》的发放工作,对持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事项,可以先行受理。三是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在案件管辖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简单案件,引导受援人尽量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轻讼累。四是在司法局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场所,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聘请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参与接待,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五是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在鼓楼区武装部挂牌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今年1-10月,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件,其中民事30件、行政1件、刑事55 件;法律援助咨询600多人次。
4、“148”法律服务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加强了“148”规范工作,真正兑现“四必”承诺,确保了电话畅通、答复明确、服务到位,全面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连续获得区政务大厅“优质服务”流动红旗。据统计,今年1-10月解答电话咨询123件,接待来访293人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鼓楼区自2009年3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3名,已解除矫正的有70名,现在册监管173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重新犯罪。在省内率先建立并运行“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对首批28名矫正对象试点实施电子监控。有力地提升了监管水平,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为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解教等提供了扎实可靠的电子数据依据,同时,也强化了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媒体关注。《福建日报》10月13日法治版、11月4日IT在线版分别刊登:“鼓楼在全省率先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社区司法矫正有了智能平台”;10月25 日,《福州日报》党报热线·社会新闻版以“从‘人盯人’到‘电子围墙’”为题报道我区在闽率先试行社区矫正“电子围墙” 。
还得到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10月9日、26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肖仁辉主任、厅办公室朱一心副主任,市司法局俞建春局长、方振荣副局长等领导,省数字办施友连处长先后专门来我局调研“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平台”建立、运转情况,并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努力营造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团结稳定、各尽其能、和谐相处的新局面。二是以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抓手,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现全区十街镇司法所均配备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100%,近期还将增加4名司法助理员,其中公务员招收2名,省内公务员中遴选2名。此外,经区政府同意,我局新招收5名社工,社工总数达到19名。补充了3名街镇专业调解员,新招收1名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员。我局还采用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民调解志愿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实习等方式作为司法所工作力量的补充。
三、制度建设方面
新制定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补贴标准暂行规定》,修订了《法律援助中心案件指派制度》,定期公布案件受理、指派和办理情况,使之在案件受理、指派和发放律师办案补贴的过程中更加公开、公正和公平。修订了局机关的请休假制度。拟定了《鼓楼区调解组织考评办法(试行)》、《鼓楼区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鼓楼区社区矫正社工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调动人民调解员和社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环境建设方面
整修、加固了构成局部危房的两层土木结构的办公楼;改、扩建了卫生间;增添了部分灭火器,保证每个楼层都有两个以上灭火器;在每个楼层、重点部位都安装了监控探头;添置了部分花卉,调整办公用房保证各科室有独立的办公室。将局一楼原租给豪诚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用房,调剂给公证处装修使用,同时对公证档案库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改变我区公证处办公用房的落后状况。
十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相对独立,已有6个达到80平方米,4个达到了近100平方米。今年已有2个街道启用了新的街道办公楼,年内我区还有2个街道要启用新的办公楼。相应司法所的办公面积有一定的增加。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四是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规范局机关、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工资外资金、福利和补贴,加强对司法所专项经费、普法经费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福州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福州市公证员办理公证责任制若干规定》和《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执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防患于未然。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治庸治懒。五是继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规定,做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年检注册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核审查工作。继续推行“阳光工程”建设,在大宗物品采购、房屋修缮等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推行政务、所(处)务公开。重点是继续抓好财务收支公开,评先评优公开,晋升晋级公开,车辆使用情况公开,大宗用品采购公开。律师所、公证处重点是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程序公开。进一步规范网上上半年办理网上审批行为,有效防止体外循环。加强对“12345”诉求件办理的监督。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新的成效,但在司法局及司法所业务用房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为鼓楼率先跨越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2011年是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年,也是全面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一年。鼓楼区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以加强基层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抓好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
1、巩固完善“大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绩效奖励制度,本着激励,“以奖代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和各个领域,落实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预案,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6%以上。结合《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宣传,举办两期全区调解骨干培训班。与相关部门、单位协作,考虑成立行业调解机构。
2、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以控制“两率”为安置帮教工作目标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司法所、社区、单位、家庭的无缝衔接机制,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创新帮教方式,确定帮教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帮教档案,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依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镇劳动站,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对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百分百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年内帮教率要达96%以上,安置率要达90%以上,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3、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继续围绕教育监管这个核心,扎实抓好衔接接收、监管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要严把人员“进入关”,做到传递、报到、登记、建档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对矫正对象实施科学分类,改善现有的技术装备,对矫正工作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重点人员监管。对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较高的人员要实施重点管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严防脱管漏管和重大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要注重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
在今年试点社区矫正电子监控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系统功能,全面推广实施社区矫正电子监控,形成我区特色。加强矫正社工的绩效考核、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社工待遇和工作水平。
二、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小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继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街镇(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3、加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切实发挥网络平台的短信普法作用
三、紧紧围绕服务海西建设大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选择一批在行政强制、及拆迁、建设、集体企业改制等方面有较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从法律顾问角度服务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政府信访接待、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社区建设、项目拆迁等经济项目,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推动法律服务为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提供高效服务。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有条件的要设立涉台法律服务窗口,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积极热情地为台商、台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战略,推动律师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健全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加强律师、公证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规范法律程序和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 经济效益的关系、质和量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维护 良好的法律服务秩序。
3、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继续深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发挥区、街(镇)、社区三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作用,拟在学校、侨联等部门单位成立法律援助站,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热点,及时分析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确定法律援助重点对象,科学调配区内法律服务资源,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办理力度,及时快捷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法律援助。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和经费的使用效率。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

5.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意识。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依法管理是前提,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过去成功的做法外,还要学习借鉴法律规规六进农家的好做法(普法联系员进农家、法律书籍进农家、“致农民普法公开信”进农家、普法联系卡进农家、普法信息进农家、法律法规座谈会进农家),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强化提升队伍素质意识。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通过考核,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下决心精简计生工作队伍。要抓好对计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要拓宽对育龄群众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渠道,最好限度地利用好已经形成的世代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造福于广大育龄群众。
四是强化依法治“育”意识。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由“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的新路子。要建立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社会抚养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原则性,克服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
五是强化部门配合意识。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关键是一个“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公、检、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施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基层要联合法院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担任计生法庭庭长。计生法庭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现场办公,从快处理,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创造宽松的依法行政环境。
六是强化民主监督意识。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也是 “县指导、乡负责、村管理、户落实、群众参与”的成功实践。要突出计生事务的公开性,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都要通过合理的渠道告之群众,使群众有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和建议权。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由于把权利返还给群众,使群众在计生管理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最大限度地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 2009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简言之,就是要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行政法作为调整行政关系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部 门法, 可以规范管理相对人的行为,制止、纠正和惩行政违法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有效和社会的有序,更重要的是它能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使国家行政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防止行政权失控、法外行政或行政失范现象的发生。在当代国家行政职能不断扩大,行政权日益膨胀的情况下,各法治国家都十分注重以行政法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行政侵权,正是从这意义只有国家将行政法称之为权法。政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它本应是人民的、社会的权力,但它又是同人民大众分离的;执行这种权力的人本应是社会的“公仆”,但却很容易异化为社会的“主人”。因此,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行政法应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作用,行政法在内容上必须以防止行政专横,强调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利益不受非法行政行为侵犯为目标。所以说,行政法的主要职能是控权,价值体现是控权。由于我国有着 的封建专制的影响,缺乏法

治传统,在体制下行政权又不适当地强化,行政权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严重,这些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而行政法治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这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相关行政法规的授权,并严格执法以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良性运行秩序。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而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国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权力。而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公民私域的狭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受到极大的压抑。当由国家权力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发挥市场作用的市场经济过渡时,社会现实强烈需要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这自然迫切要求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设置必要的法律限制,使国家权力的行使有个范围,政府不再陷入过于琐碎具体的管理事务而不能自拔。而公民个体也能获得自我发展的自主性,能够捍卫自身利益,对权力施加一份影响。这是当前行政法制建设的主要使命之一。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必然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而任何权力关系都具有支配的特征。行政机关在这一关系中是权力主体,而公民或组织则是行政权力的客体。

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国家权力本身就具有支配、强制的力量,作为行政权力客体的公民和组织必然服从于由行政权力主体行使的这种权力。无论是在权利义务的立法分配上,还是在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它们都没有平衡可言。在行政关系中,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恰恰是以不平衡为特征的。从根源上讲,政府的权力正是人民所赋予的,在总体上很难说是平衡的。实际上,平衡只是一种理想。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漫长封建历史,法制不健全不完善,人治思想重于法治思想,经常权大于法的国度,不可能做到所谓的平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个特征就是强调义务、漠视权利,法律一向与伦理道德一起作为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法律是用来治理老百姓的。在法律关系中,官是主体,民是客体,法长期被视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不被认为有保障私权之功能。这一事实在新中国成立后若干年间并无根本改变。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这种状况才有所变化,较多私法性质的法律得以颁布实行,公民权逐步得以确立和保障,人民的权利意识逐步增强。1990年10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民告官的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飞跃。然而,从司法实践中看,在我国,控权还远远不够,尚无法消解行政权对公民权的侵犯。所以我国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推行依法行政的道路任重道远。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3月15日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宪法条款加以确定。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又提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意义被党和国家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程度,这也是行政法和加强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的具体表现。

总之,行政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的法律部门,作为新兴的法律学科、作为在宪法学与法哲学的不断渗透下努力追寻自我的行政法学,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还要面临很多的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大胆的思辩和争鸣、不断的吸取其他学科的发展成果、更多的投身于实践,以现实的气息来充实行政法的精神和内涵。总之,无论“行政法时代”是否像姜明安教授认为的那样即将来临,行政法都是极有发展前途和魅力的法律部门,推动其在新的世纪飞速发展、并真正成熟起来,还需要一代代行政法学人的大胆开拓和不懈努力。是国家行政权简便的主要工具,充分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实施县“四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施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局将依照本部门特点,抓住重点创特色,进一步夯实普法基础,为实现我县依法治县的近期目标,特制定本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一、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
1、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为推动本局普法知识的学习,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与各股室负责人要率先参加我县和本局举办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
2、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精神,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并认真实施我局每年制定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组织公务员学习世贸组织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强“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关法制知识的学习,以保证公务员学法落到实处。
3、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局公务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组织学习《国家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全国“四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同时,聘请司法部门结合案例,讲授《预防职务犯罪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廉洁自律自我防患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建全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汇编我局纪律规章制度成册,印发系统每位干部施行。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四制”,即: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及在执法中过错的追究制。以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来强化民主监督,错案责任追究制来严肃执法纪律,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聘请我县国土资源监督员,对我局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提高社会监督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和违法行政行为投拆举报、行政执法情况内部通报、告诫、处罚等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三、突出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
在加强国土资源监察的基础上,严格办理每一宗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的法律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工作要举行听证制,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7. 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是公务员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须具备的重要能力之一。但毋庸讳言,相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公务员提出的较高要求来讲,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仍有某些不适应的地方和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依法行政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做到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培养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我国 有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专政的历史,人治的传统根深蒂固,社会公众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公务员队伍素质虽然较高,但也同样需要培养法律意识。一是要做到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要要做到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当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时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三是要做到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确立依法行政的价值取向,提高公务员执政为民的思想。要做到执政为民,就要服务于民,公正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首先,在行政观念上,依法行政应既服务于公益又服务于私益,公务员依法行政必须坚持把维护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公务员依法行政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避免那种仅局限于单纯的公益或者单纯的私益的狭隘服务意识。其次,在行政手段上,通过行政制裁、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等多元化手段服务于民,以避免行政方式的机械和僵化。
3.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要进一步拓宽对公务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除了继续加强廉政监督外,还要突出对公务员履行职责能力的监督,始终保持其能在法律的规范下依法办事;加强对公务员工作绩效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及时顺利完成。一是各级政府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三是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同时,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4.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实效。一是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统一的评估体制。不光是领导对下属的评估,还必须有下属对上级领导的评估以及平级之间的相互评估,制定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二是建立考核评估的量化指标体系。要通过设定政府法制机构设立及人员的配备、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地区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满意程度、政府和部门领导是否依法决策等具体量化指标,突出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领导情况的考核;要通过公民,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知晓情况,政府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本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情况,大众媒体对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情况等具体量化指标,对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质量进行考核评估。三是建立以社会公众为本位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利用社会公众对公务员进行评议,不断推进和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5.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和培训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公务员政治上的成熟是以理论上的成熟为基础的,有了理论上的成熟与坚定,就有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才会有行为上的正确。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广大公务员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学习了解与其工作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培养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培训部门的培训,要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列入对公务员任职、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学方法上既要重视理论学习,又要重视案例教学、案例分析,使公务员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到底有哪些法定职权、应遵循哪些法定程序、承担哪些法定责任。

8. 青州市依法行政有什么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韩幸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葛英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刘传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乐江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学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孟庆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金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新国市商务局局长

郝传谋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温汝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常务副局长

李国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南天星市财政局局长

王效友市民政局局长

刘务军市教育局局长

曾宪勇市卫生局局长

扈文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冀学平市审计局局长

刘正福市民宗局局长

付晓市科技局局长

许新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裴生彪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志亮市体育局局长

赵立伟市地震局局长

马保平市人防办主任

王钦孟市安监局局长

刘国银市粮食局局长

孙国明市统计局局长

薛剑军市物价局局长

孟凡华市农业局局长

于观洲市林业局局长

魏东亭市农机局局长

张冠旺市畜牧局局长

赵华章市水利局局长

郝兴珠市农经局局长

金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爱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志方市环保局局长

崔永刚市旅游局局长

刘允泉市文物局局长

徐文德市司法局局长

郭志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治清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高学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辛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康效生市人民办事中心主任

张锡武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

郭恒凯市招商局局长

李洪顺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

宋玉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爱东市外事与侨务局局长

袁敏市金融办主任

徐立香市老龄办主任

赵世华市文化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建宏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燕连深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季太平市园林局局长

万金亮市规划局局长

陈洪书市拆迁办主任

赵明光市环卫局局长

吴国兴市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张明元市国税局局长

隋国庆市地税局局长

柴浚川市工商局局长

陈进市公路局局长

李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宋爱红市气象局局长

董世明市盐务局局长

李法亮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

曲荣智王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玉荣益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红伟云门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晓颖黄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郇金刚弥河镇镇长

陈湘颖王坟镇镇长

张洪刚庙子镇镇长

赵新坤邵庄镇镇长

袁加龙高柳镇镇长

常方刚何官镇镇长

陈伟东夏镇镇长

朱英坤谭坊镇镇长

庄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高乐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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