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卫生 » 小区公共绿地

小区公共绿地

发布时间: 2020-11-26 16:05:51

㈠ 业主有权使用小区公共用地吗

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由于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同拥有所有权,共同决定如何对其使用、收益以及收益的分配等,因而业主个人或物业管理企业占用小区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利用其经营的,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至于商业化经营所得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由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业主决定如何利用。


相关法条:
《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㈡ 政府规定的小区绿化率标准是多少

这个应该到当地人人民政府去咨询清楚,只有他才能做商定。住宅小区绿化率它也是包括公共的绿地。公共的率地是的最小要求是绿化面积不能低于400平方米的。也就是用地的绿化面积不能少于总面积的70%。然而在国家政府规定的是不能够少于30%。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绿化地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因此,大家在买房除了对房子的户型的设计还有和一些基本的房屋信息外,还要关注“三率”,说到三率,大家是不是又蒙了呢?就是指的绿化率、房屋使用率、容积率。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是和我们的生活质量和舒适度直接挂钩的。绿化率也是如此,所以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关注这个绿化的问题。这直接对我们的身体和生活质量有关系的。住宅小区绿化率达到标准,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健康,心情才会越来越美好。住宅小区绿化率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的健康和环保,所以我们期待更好的居住环境。这个绿化率较高,建筑密度较低,住户就越舒服。

㈢ 小区公共绿地是否为业主所有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这个《物权法》有规定。
希望能给你参考。

㈣ 更改小区公共绿地用途有哪些法律法规

一、物权法对小区内的绿地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当地规划局对小区的绿地率等建设是有一定的指标规定的 。
二、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区别于绿化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㈤ 业主侵占公共绿地合法吗

不合法。
《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回有,严禁任何单位及答个人破坏、圈占绿地”。少数业主私自把小区绿地圈起来,很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对于小区绿地被“私自圈占”,《物权法》明确了绿地的归属权,小区绿地不属于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㈥ 在居住小区的用地配置中,公共绿地所占比例是多少

绿地率它是用来描述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对公共绿地最小的要求是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该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0%,且至少1/3的绿地面积要能常年受到日照,而宅旁绿地在计算时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讲入绿化用地.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有规定这是这个指标,一般是不少于30%.

㈦ 小区公共区域到底属于谁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如下:

(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公摊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决定公共区域面积给谁使用。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7)小区公共绿地扩展阅读: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将房开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小区内1015.64㎡的会所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值得关注的是,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温州市鹿城区嘉鸿花园业主大会,该业主大会是2013年3月25日由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团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嘉鸿花园”是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的住宅小区。其中,该小区在5-6幢102室、207室、208室、209室、210室建有会所,合计建筑面积1015.64㎡。

该小区业主大会在诉状中称,当时建立小区的时候,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对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批复中,核定建设会所是作为居委会、公厕、物业等配套用房。

业主们认为,当时房开公司在购房合同中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约定条款中承诺“监控系统、小区绿化、会所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九个月内达到使用条件。”

房产交付之后,小区里面的业主们都把上述会所当做文娱活动场所使用。但是到了2015年,业主们得知开发商正在向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申请,将会所的所有权登记在房开公司的名下。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当时行政部门的审批规定,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2015年8月18日,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嘉鸿花园业主大会以独立法人资格向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法院判令涉案会所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建筑,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庭审从上午9点到下午1点结束,鹿城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㈧ 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个人业主可以起诉违法业主么

小区的公共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或它人不得随意改变共有部分的设施和结构,不得侵占共有部分。如果某一业主在未经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而占有改变公共绿地原状,其行为实际上侵害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的管理、使用权。

单个业主到底能不能对其他业主的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起诉?基于“有权利即有救济”的法理原则,既然公共绿地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那么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就等于是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任何业主都有权起诉。

㈨ 占用小区公共绿化带违反什么法律

可根据物权法来对该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罚。

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可根据物权利权法执行,有关条文如下:

第六章第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第六章第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会议制定的管理规约。

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放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

(9)小区公共绿地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七十三条的规定,社区的绿地原则上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例外的情况是:

1、如果这些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除外,比如社区与城市公园或城市绿化带相邻部分,属于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绿化,不属于社区业主共同所有,而属于国家所有;

2、如果产权证书明确记载绿地属于个人所有,则该绿地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哪些情况属于“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确定方法唯一的依据就是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所记载的土地幅度范围是否包括该绿地。如果产权证没有记载,则该绿地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对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绿地,个人不能侵占;对于城镇公共绿地也不能擅自侵占。在实践中,许多物业公司非常为难:业主擅自破坏公共财产,物业只能劝阻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物业公司在法律上是受人之托,代人“管”财。

简单说来,物业公司是商业服务提供者,不是行政管理者。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也没有政府的授权,不能对擅自拆建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许多物业从业人员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员时,总有一种无奈之感,好像自己非常想把事情制止住,但是认为“没有这个权力”或“权力不够大”。

物业管理方需要摒弃这种“包办”的心态,因为任何“权力”都是与“责任”相对应的。物业公司只要尽到劝阻的义务,只要没有懈怠履行物业管理职能,物业公司对绿篱被破坏不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由破坏人去承担。

㈩ 侵占公共绿地属物业职权范围吗小区出现侵占公共绿地的行为,物业应

违法业主“圈占”小来区公共绿地是一种源侵权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业主委员会聘用的服务管理企业,应该对毁坏或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尽到劝阻义务,只要没有懈怠履行物业管理职能,物业企业对绿地被破坏不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由破坏人去承担。占用公共绿地属于毁绿行为,也属于侵占公共区域前者可以上报绿化部门或者市容市政,后者可以上报房管部门处理。但建议之前先通过业主大会、居委会和街道进行调解。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