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染事件
❶ 国内外环境污染事件
牡丹江市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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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牡丹江市境内水体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水体污染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减小由突发水体污染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广泛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从容应对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预防措施,尽可能的减少、降低和避免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或力争消除。做到污染事件前有预防,污染事件中有应急处置,污染事件后有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安全建议。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牡丹江市境内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统一协调公安、卫生、水利、建设、农业等部门。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领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别及危害程度,实施不同级别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4)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各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员、装备、资金储备,提高反应能力;建立各级、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间信息交换网络,保证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并保持与公安、卫生、水利、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5)坚持依靠科学、反映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水体环境污染的科学防治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科学技术水平,及时、果断地处置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
(6)坚持团结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保持与公安、卫生、水利、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扬良好的分工协作精神。加大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救援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境内和涉及的跨市界、省界的各种水体功能的江、河、湖、库等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发生的突发污染事件。
1.5事件分级
根据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别及危害程度,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一般水体环境污染事件、重大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和特大水体环境污染事件。
1.5.1一般水体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重伤5人以下(含5人)。
(2)区域水环境中出现动植物中毒或致死现象。
(3)区域环境生态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1.5.2重大水体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区域水环境一定面积动植物中毒或致死。
(3)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1.5.3特大水体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
(2)区域水环境发生大面积动植物中毒或致死。
(3)区域生态功能完全丧失或濒危物种生态环境完全破坏。
(4)造成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发生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时,成立牡丹江市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市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决策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市环保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领导和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监测和监督,组织应急支援;负责及时向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事件情况;负责审查关于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及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部的执行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及组织演练,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装备;负责了解掌握本地方水体环境污染源规模及分布情况,以及有关情况,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和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应急管理系统;负责接收上级部门水体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命令、指示及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通报,接收下级环保部门、事件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报告;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指导下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记录应急处置过程,评估应急行动结果,编制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应急预案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种保障。
2.2工作组职责
2.2.1现场处置小组
现场处置小组是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主要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救援和应急监测的指挥与协调工作;经应急指挥部授权,代行应急指挥部的部分职责。
2.1.2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
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由市直相关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直属及有关单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公共卫生、医疗、水利、农业、渔业、城建、公安等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和完善;掌握本地区水体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负责对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估计,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负责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工作结果以及事件的中长期影响的评估分析工作。
2.3应急处置的辅助机构与职责
2.3.1物资保障机构。由市财政局和经委组成,负责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事件处理与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价稳定。
2.3.2交通运输保障机构。由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组成,负责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交通和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出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巡逻,保证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确认人员伤亡情况;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做好污染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2.3.3工程抢险机构。由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及所属的相关监察、监测、科研等技术单位组成,负责在现有的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强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进一步污染和扩散。
2.3.4医疗救护与防疫机构。由市卫生和防疫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及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负责贮备重点急救药物。
2.4应急处置后的重建或恢复机构与职责
2.4.1善后处置机构。由市环保部门各技术部门组成,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或由市环保局指定的专门处置单位处置;向应急指挥部提出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处理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
2.4.2社会救助机构。由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国内团体和个人捐助、应急处置的经费、物资管理使用和救济物资发放等工作。
2.4.3保险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和保险机构组成,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3章预防预警机制
3.1建立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
(1)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各县(市)环保部门应对本辖区内重要江、河、湖、库等地表水和县(市)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确定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报告监测数据结果,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全市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市环保局。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环保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
(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各县(市)环保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的特征及排放情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3)建立畅通的数据库。要在所属环境监测站和信息中心建立市和各县(市、区)重要水体水质状况监测数据信息库,建立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数据信息库,并建立管理档案。
(4)各县(市)环保部门应会同交通部门对本辖区内经过或穿越重要水体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进行调查,对事件易发路段、敏感路段进行登记建档,对经过这些路段的化学物质运输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3.2预防预警行动
(1)根据可能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特性,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施和分析监测试剂及数据分析系统,明确和研究相应的水质监测方法,加强水体污染的环境监测。
(2)市环保部门应对国内环境信息、污染和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进行污染风险分析与分级和污染环境风险评估,研究污染处置的实用技术。
(3)市环保部门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处理设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在建设、运行阶段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事故风险评估,提出杜绝废水排放的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验收和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各项机制正常启动和有效运行。
(4)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平台。与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的管理系统保持信息及时快速传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防护知识,实现水体环境污染24小时有效的报警系统。
3.3建立预防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全市和各县(市、区)的水体环境污染预警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快速预警监控系统、技术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畅通有效的预警报警系统。市和各县(市)环保局均应设立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报警电话,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市环保局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报警电话是:12369。
第4章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按应急处置程序通知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调查、核实、监测分析,对事件的类型、级别、性质做出恰当的认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区域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情况复杂且有争议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认为需要上级处置的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报请由上一级应急处置机构处置。紧急情况下,上级应急处置机构可指定下级应急处置机构紧急处置。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监测数据及结果、专家分析评估意见、控制处置措施及意见、污染控制效果及结果等各种信息经现场指挥部审查后,由专门信息报送组以电话、传真等手段以快报方式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立信息分析组进行信息分析、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文字材料,报应急指挥部领导。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市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应急指挥部的总体工作部署、处理安排意见和指令,由专门工作组人员迅速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现场指挥部传达。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应急响应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地方环保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水体环境污染应急报告后,记录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时间、地点,污染区域及影响、损失的初步情况,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报告。
(2)责成事发地县(市)环保部门在2小时内组织有关专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装备,进入事件现场实施调查、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应急指挥部根据报告的有关情况,调派专家到达现场做进一步评估,确属水体环境污染事件,上报市应急委,启动本预案。
(3)应急指挥部实施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相关人员、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装备、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指挥监测中心站进行应急监测,组织各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支援,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4)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当地水体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件救援现场指挥部,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5)市环保局在实施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4.3.2扩大应急
在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和发展的趋势时,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统一听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配合有关部门、人员做好密切协同的应急处置工作。
4.4指挥协调程序
应急指挥部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工作,实施指挥;制订决策机制、报告、请示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设立信息分析、专家咨询、损失评估等相应专门工作小组。环保和各相关部门的各专业应急机构、应急中心、现场指挥部按各自的职责进行应急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现场指挥以属地化为主。
4.5新闻发布
慎重做好水体环境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宣传和公众沟通工作,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混乱和误解。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应急指挥部制定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发布时机、方式、途径等。新闻发布前,报市委宣传部审定。
4.6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条件:(1)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发水体及下游水体污染物指标已降到规定限值之内;(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且无继续发生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工作的必要;(4)已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水体环境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第5章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环保部门的技术单位和专业人员处置,或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门处置单位处置;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由应急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5.2社会救助
对社会、国外机构和个人所捐赠的救助资金要妥善管理,设立专门的资金帐户,专款专用,由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提出使用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
5.3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深入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赔,应急指挥部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5.4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应急指挥部应在应急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撰写应急总结报告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15日内上报市政府,同时由市环保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
(1)应急评价依据。依据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处置组及各应急机构的总结报告、其他应急情况、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方面进行评价。
(2)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主要包括:突发事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参与处置人员构成情况;突发事件情况及起因、事件等级和开展的应急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效果,应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出动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影响及其他情况和结论。
(3)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对事发地继续实施必要的环境跟踪监测与监督的措施和安排;根据本次应急实战经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应急机构补充、更新装备,提出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的意见;避免类似污染事件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6章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机关或信息中心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通讯、信息传输、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建立系统维护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组间的联络、信息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及所属和相关监察、监测、科研等技术单位,要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和加强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水体环境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进一步污染和扩散。
6.3应急队伍保障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队伍的建设,加强应急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人员应对污染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保应急知识和技术,充分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县(市)级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和大中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形成由市、县(市)和相关企业组成的应急网络,保证突发污染事件后,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参与并完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配备应急处置、应急监测车和专用应急交通工具。应急期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车辆要保证随时服从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征用和调动。各应急相关单位也必须要保证应急期间的交通运输工具。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按预案组织实施。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预案组织实施。
6.7物资保障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污染事件应急的必要、相关物资储备。制订应急期间急需物资的申请、采购、管理制度。
6.8资金保障
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
6.9社会动员保障
由应急指挥部提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和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下达指示,开展协调工作。应急指挥部做好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和救援工作的现场协调、联系工作。
6.10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并适时补充更新水体环境污染应急专家库;建立重要水体水质状况、监测方法、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污染防护和应急处置、重点排放源排污情况和特征的数据、信息库;加强应急监测、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培养专业技术队伍,提高科技研发能力。
第7章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最大限度地公布突发水体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培训
聘请国家和省、市有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业务的培训。
7.3演习
选择市内不同的重要水体或主要地区,每年组织1次应急突发事件全过程的演习。
第8章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每两年修订一次,经市应急委审批,报市应急办备案。应急实施程序的修改根据执行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审批。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负伤和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经济补偿和追认烈士。对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牡丹江市环保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望采纳。
❷ 中国近几年的重大水污染事件有哪些
2012年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2013年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
2014年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的排污渠汇入浊漳河
2014年山西河流污染,排污渠弥漫刺鼻气味
2015年湖北宜昌河流污染
2015年台州:河流氨氮已经严重超标
2016年汉中市2吨柴油流入玉带河
2016年湖南省部分河流污染物超标
2017年江苏靖江水污染事件
2017年汉江武汉段水质氨氮超标
❸ 中国曾经发生过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有哪些
中国曾经发生过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是普遍现象,都不能用那些来形容了,目前我国至少10%的耕地遭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源主要是电池及其他电子类产品中的汞,镉,铅,锑等重金属
❹ 污染事件有哪些
2005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
❺ 国内污染事故
1、2010年4月2日,成都水污染事件:位于郫县三道堰的市自来水六厂发现水质异味,怀疑水源被污染。水压不足,成都市主城区开始陆续报告用水困难。4月2日都江堰市崇义镇境内柏木河污染,系牌号为川U-23880的江淮牌货车违法倾倒垃圾所致。[1]
倾倒垃圾为约4吨废旧塑料、有机玻璃熔炼残留物,从涉案车辆提取的残留物与事发地现场提取样品化验比对,所有理化指标完全吻合爱卫天猫
2、2010年7月12日下午 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紫金矿业直至12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天。
3、2010年7月30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❻ 中国有哪些环境污染事件
1,http://env.people.com.cn/GB/5195188.html【2006年中国十大环境事件】如:
松花江支流遭污染:(这是典型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例)
高原建起一条环保铁路:(这是中国为保护环境对生态保护的有力佐证。
2,环保资料:
2005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
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
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
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
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
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1%,江苏大概为12%。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
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
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
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
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
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
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
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
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
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
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
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
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
掀起真正的“环保风暴”
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
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
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
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
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
❼ 中国水污染事件有哪些
中国十大水污染事件
据环境部门监测,全国城镇每天至少有1亿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专体。全国七大属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 的水体不适于灌溉,90% 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的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 60% — 70% 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十、2007江苏沭阳水污染
九、2007太湖水污染事件
八、2006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七、2006 白洋淀死鱼事件
六、2005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五、2005 重庆綦河水污染
四、2005 北江镉污染事故
三、河南濮阳多年喝不上“放心水”
二、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
一、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
❽ 中国过去20年来非常著名的环境污染事故
1,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
2,2010年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
3,2009年8月29日5时和8月30日7时,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导致约8000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
4,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流入清水江,大量农田被毁,严重污染环境。
5,2009年8月6日上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以湘和化工厂为圆心向外500米延伸,周围田野里的庄稼渐次呈现出深黄色、黄绿色、绿色三种不同颜色,晒在水泥地上的稻谷谷壳透着黄褐色。并且此地离浏阳河十分近!!!!!
6,2009年8月,湖南武冈县文坪镇、司马冲镇因工厂污染,导致上千儿童血铅超标;陜西凤翔两个村庄六百五十一儿童血铅超标,引发当地村民堵路砸车,冲击厂区。
❾ 历数中国环境污染事件,6条以上,300字以上
1,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
2,2010年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然而,紫金矿业将这一污染事故隐瞒了9天才公众于世。
三大原因造成紫金矿业污染事故:
企业防渗膜破损直接造成污水渗漏
人为非法打通6号集渗观察并排洪洞
检测设备损坏致使事件未被及时发现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简称信宜紫金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溃坝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受溃坝影响,下游流域范围内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等严重损毁。
3,2009年8月29日5时和8月30日7时,汉阴县黄龙金矿尾矿库排洪涵洞尾部相继发生两处塌陷,导致约8000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险情导致尾矿库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与其通过涵洞相连的观音河水库水质,而后者是汉阴县城老城区自来水的主要水源地。
4,2002年9月11日,贵州都匀坝固镇多杰村上游一个铅锌矿尾渣大坝崩塌,上千立方米矿渣流入清水江,大量农田被毁,严重污染环境。记者立即赶到现场,看到公路旁的一座悬崖上,高达几十米的尾矿大坝几乎全部崩塌,从坝口到坝底四处是裸露的岩石和黄土,剩余的铅锌尾矿渣从悬崖上直泻而下,直接注入山脚的范家河,原丈许宽的小河被几丈高的银灰色矿渣冲击成宽约30多米,矿渣覆盖河道十余里,两岸被尾渣浸泡过的树木枯死,沿岸良田被矿渣掩埋,粉末状铅锌尾渣与河水混合成粘稠的泥浆,流过范家河,径直排入清水江。
一位来自下游20多公里处的民工说,事发以后,整个清江水一片浑浊,下游人畜根本不敢饮用江水,一时饮水困难。
多杰村群众反映,十余年来该矿场造成的污染,给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每年有数十亩良田颗粒无收。虽然每年铅锌矿都对村民进行足额赔偿,但污染依旧有增无减。更令人担心的是,在村子与河的上游还有4个装满尾矿渣的大坝,一旦崩溃后果不堪设想。
5,2009年8月6日上午,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双桥村。以湘和化工厂为圆心向外500米延伸,周围田野里的庄稼渐次呈现出深黄色、黄绿色、绿色三种不同颜色,晒在水泥地上的稻谷谷壳透着黄褐色。离工厂300米开外,就是著名的浏阳河。
这是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表面所能看到的。
浏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浏阳市成立了镉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指挥部,长沙方面也已经成立了由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任组长的镉污染事件处理小组,处理污染事件。
8月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长沙湘和化工厂法定代表人骆湘平、厂长黄和平、技术员唐文龙等5人批准逮捕;浏阳市环保局局长陈文波、副局长张志亮因对长沙湘和化工厂监管不力被免职。此前,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分别对浏阳市镇头镇原副镇长熊赞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陈勇立案侦查。
专家指出,作为世界八大污染物之一,镉污染在重金属污染中排名第二,大面积的镉污染源于一种稀有贵金属——铟的提炼,这种贵金属价格高昂,对环境的破坏性也很大。
6,2009年8月,湖南武冈县文坪镇、司马冲镇因工厂污染,导致上千儿童血铅超标;陜西凤翔两个村庄六百五十一儿童血铅超标,引发当地村民堵路砸车,冲击厂区。由于城市及发达地区环保日趋严格,高污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政府对环境公害不作为,群众被迫维权。
今天,在中国的湖南省武冈市,为了自己的子女不幸在污染的环境中铅超标染病而向当局追讨真相。事件是因为有村民的小孩大量脱发,家人带他去就医,医生怀疑是住宅附近重金属工厂污染所致,引起其它村民警觉,陆续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体内的血铅含量超标,有成年村民到医院检查,同样有类似的血铅超标情况。
想到三四年前投资兴建的精炼锰加工厂,村民认为就是严重危害村民身体健康罪魁祸首。村民们投诉、上访,均得不到重视,愤怒的横江村村民于七月三十日在公路设障,才引起政府重视。政府对文坪镇怀疑污染源的工厂附近一千九百五十八名村民进行体内铅含量检测,截至八月十八日,疑似超标人数达到一千三百五十四人。事件惊动中央,环保部、卫生部都派官员抵达武冈,对铅超标事件展开调查。
差不多同一时期,陕西省凤翔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凤翔县长青镇东岭集团冶炼公司环评范围内两个村庄的七百三十一名儿童接受权威血铅检测后,确认六百五十一人血铅超标,其中一百六十六人属于中度、重度铅中毒,需要住院进行排铅治疗。事件也引发村民堵路砸车,冲击厂区,要求当地政府彻查十四岁以上者以及成人的血铅情况,并要求关闭东岭集团冶炼公司的工厂。
接二连三的铅中毒事件均发生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敲响中国中西部污染的警钟。凤凰卫视评论员朱文晖表示,中国工业污染对公众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显示伴随经济迅速发展而存在的严重问题。
7,2007年5月29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降临到江苏省无锡市,其罪魁祸首就是太湖蓝藻。这个让无锡市民年年都要受到侵扰的“常客”,今年来得更早,更凶。小小蓝藻在一夜之间打乱了数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
随后,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沭阳等城市的自来水源也受到污染,高增长的中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触动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敏感神经。国家环保总局开始制订实行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措施进行污染控制及治理。
点评:除了几大湖爆发蓝藻外,今年多个城市的饮用水源受到突发污染而紧急停止供水。综观全国江河湖之污染的普遍性,下一个遭遇水危机的,会是我们这个城市么?
8,2008年6月以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水体中的砷浓度超出饮用水安全标准,导致严重污染,直接危及2万人的饮水安全。从7月8日起,沿湖周边人民群众及相关企业全面停止从中取水作为生活饮用水。目前,卫生部门未发现人畜砷中毒现象。
9月12日,云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阳宗海水污染情况,决定立即实施“三禁”,即禁止饮用阳宗海的水、禁止在阳宗海内游泳、禁止捕捞阳宗海的水生产品;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查处污染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截断污染源;立即全面启动阳宗海砷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阳宗海水质恢复到砷浓度值≤0.05毫克/升。
与此同时,云南省对26名涉及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政府相关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其中12人被给予免职处分。
为强化环境执法,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成立,这一机构的设置在全国尚属首次。
9,2009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由于城西水厂原水受酚类化合物污染,盐都区、亭湖区、新区、开发区等部分地区发生断水,中断60多个小时,该市市区五分之二人口、二十万市民生活及工业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据调查,污染来自一家化工厂为减少处理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化工废水,流到了盐城市的水源地,最终导致了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在调查中同时发现了对污染监测和监管的缺失。
10, 2010年7月16日晚18时50分许,大连新港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吨级的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时引起了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和原油泄漏。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至少已造成附近海域50平方公里的海面污染,海上清污工作17日全面展开。
原油泄漏危害影响
危险:对周边储油罐安全有潜在威胁
生态:原油泄漏 至少50平方公里海域受污染
身体:有害物质引起头疼、恶心、头晕
纠纷:严重环境污染易于产生国际纠纷
11, 2010年7月28日,由于受特大洪水影响,吉林省永吉县两家化工企业——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吉林众鑫集团7138只原料桶被冲入温德河,随后进入松花江。桶装原料主要为三甲基一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七千多只化工桶被冲入松花江,上万人拦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断,这几乎是5年前吉林石化爆炸的翻版。污染带长5公里。
12,上世纪一批化工企业的兴建在带来红火利润的同时,也留下了600多万吨废料铬渣,成堆存放在20多个城市的周边。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这些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防渗措施,经过几十年的雨水冲淋、渗透,正一天天地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扩散源。而 这种被称为“城市毒瘤”的巨大铬渣堆,在河南省就有6处,总计50余万吨。
13,一封来自河北省霸州市的群众举报信称:在位于霸州市的河北梅花味精生产基地(下称梅花味精)周边,烟尘污染严重,十余个村庄的居民饮用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我们不敢喝地下水已经很多年了。”
名为植树实为排污,千亩农田至今荒废。
多年以来,污染一直是梅花味精亟待解决的难题。发生在2009年5月的污染事件,至今令周边居民千亩农田荒芜。当地农民多次找到企业和政府讨说法无果。
14,2009年12月30日下午17时23分,陕西省渭南市环保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中石油输油管道渭南支线华县赤水段于当日凌晨发现有柴油泄漏。发出报告方是中石油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输油管道(以称“兰郑长管线”)项目部。
接到举报一个小时后,当日18时29分,渭南市华县环保局应急小组赶赴事发现场。
经初步调查得知,兰郑长渭南支线12月29日19时50分开始投产,不到6小时,次日凌晨2时15分发现管线压力异常。排查得知,柴油管线渭南分输站出站2.747公里处发生泄漏。
紧急调查后,渭南市环保局立即向市政府上报,称泄漏点位于华县赤水镇赤水村赤水河边,距河岸约40米,地面下6米。泄漏区域内约20平方米的麦田受到柴油污染。
事发后,兰郑长线项目部立即停止输油,泄漏发生11个小时后,12月30日13时15分漏点成功封堵。事后记者发现,渭南市环保部门接到报告之时,该泄漏事故已发生了15个小时。
兰郑长管线西起甘肃省兰州市,途经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和湖南5省67个县市,由1条干线管道、16条支线管道组成,干线全长2000多公里,年输量达1500万吨,这是“西油东送”的重要工程,该管道也是目前国内最长的成品油管道。
15,2005年12月21日,贵(阳)新(寨)高速公路19公里路段上一辆装有18吨液态氨的气罐车追尾撞翻一辆小货车后,冲下20多米的高坎,气罐撞坏导致液态氨泄露。2人当场死亡,当地村民紧急疏散,交通暂时中断。
事故造成贵阳至龙里方向交通中断,上百辆途经该路段的汽车绕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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