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卫生 » 依法从政

依法从政

发布时间: 2020-11-26 09:41:05

Ⅰ 如何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做到依法执教廉洁从政发言稿

一、宣传教育要到位。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教师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迅速组织教师学习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让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入脑、入心,成为广大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重师德,个个讲师德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我们还应加强对家长的正面宣传,引导家长支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工作。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形成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拒绝家教等违规行为的共识。
二、分析反思要到位。本次“双高双普”过程督导,暴露出了我们在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常规管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认为以下八个方面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一是政令畅通上要反思。近年来,各级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先后出台了不少,会议开了不少,但有的学校、有的教师仍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自搞一套;二是依法执教上要反思。我们有的学校教师法纪意识淡薄,体罚学生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日常细节上要反思。我们有的教师甚至校长是麻将馆、娱乐场所的常客,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学校除八小时内要加强教师教育管理外,还应更加注重八小时之外教师生活方式的引导和监管,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四是教学常规管理落实上要反思。目前,我们部分学校在落实常规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乱、懒、散”现象,(乱:学校教学秩序混乱,分工不明、职责不清; 懒:学校行政不管理、不作为;散:学校行政之间、教师之间 没有凝集力,缺乏战斗力),以致教师不备课进课堂、随意调课、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不按课程计划开课等现象。五是在加强临聘人员管理上要反思。目前全县教育系统还存在一些临时聘用教师、保安、食堂工友等临聘人员,这批人员由于流动性大更要加强管理。然而我们有的学校代课教师可以不参加教师会,学校保安面对学生逗打现象坐视不管,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一旦这些人员出现问题我们同样是要被问责的。学校一切工作人员,无论是有编、无编的,学校都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教育好。六是在加强支教人员的管理上要反思。派教师到边远薄弱学校支教是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但部分派出学校与边远薄弱学校都疏于管理,导致极个别支教教师不能安心支教,甚至长期请人代课,导致群众意见纷纷。七是在加强家校沟通上要反思。我们有的教师不善于做家长工作,不愿和家长沟通,以致家校关系紧张,造成家长、社会对教育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八是课堂教学改革上要反思。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搞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但扪心自问,通过课改是不是真正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通过课改是不是真正让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通过课改是不是实现了教育教学行为的优化,通过课改是不是助推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等等,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在今后的办学中加以解决。
三、落实责任要到位。教体局所有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要包干负责各自联点的片区和学校,要抽时间下到学校,督促、指导学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整治工作;校长是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真抓敢管。校长要牢固树立“抓师德就是抓教育,抓教育必先抓师德”、“抓好师德是本职,抓不好师德是不称职,不抓师德是失职”的意识,让师德好的教师有荣誉感,让师德差的教师有危机感,努力带出好的教风、校风。学校其他行政也要积极作为,分工负责。形成机关干部、学校行政广泛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制度建设和严格考核要到位。要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师德建设的规章制度,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师德考评制度,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在教师评优、评职称、晋职中,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查处惩治要到位。要严肃查处整治,强化问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师德建设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要从快从严进行查处,并对相关学校及校长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发生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事件,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学校,一经发现,从严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Ⅱ 论述题:谈谈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从政道德、坚持依法办事、弘扬良好作风

从政道德?不了解,但是刚刚进入工作的我,感觉到的是在市场经济下的社会注意下的资本主义经济。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分化那么赤裸裸,在这个竞争可以压迫到人暴毙的社会,看不到职业操守,道德底线和弄虚作假总是相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被领导、上级、同事批判的一文不值。或许真该在这个社会给每一个刚刚走入社会的、挣扎在道义边缘的同志们一个定位。玩过植物大战僵尸的应该都知道那些没有价值的小太阳,总是被当作炮灰和替死鬼;那些巨大威力的大炮,需要很多钱才可以买到,那之前呢,靠的就是这些毫无价值的发出微弱力量的炮灰。有多少小太阳牺牲在见到胜利的前一刻,很多时候的成功,不会计较代价、付出、牺牲、道德等等。是该好好的去挖掘那些被遗弃的底线。

Ⅲ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专政,才能确保工属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
一、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信念坚定,加强学习。
二、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三、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公道正派,不殉私情。
四、坚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必须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五、只有深入学好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强化廉政意识。
六、只有自觉严守法规党纪,才能真正守住廉政底线。

七、只有依法依纪行政,才能促进单位廉政建设。

Ⅳ 我国哪些法律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首先要确定是广义的法律还是狭义的法律,如果是广义的法律,行政法有很多。

1、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例如《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规章,具有法律效力,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3、由国务院部委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部委规章,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狭义的法律,是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通过的行政法律文件,例如:

《中华人民公告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

(4)依法从政扩展阅读

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

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

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Ⅳ 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从政道德、坚持依法办事、弘扬良好作风

古人说“志正则重邪不生。”教育能够帮助领导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一书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是当前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一部权威性教材。好教材更需细品味、活利用。开展廉政教育如同一部教材发挥作用,应做到“和而不同”。

“和”即指开展廉政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要与时代步伐相统一,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要求相一致,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正确的工作原则,以《教育读本》阐述的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从政道德、保持廉洁心理等八个方面为主要教育内容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不同”即指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不断改进、积极创新,以“不同”的教育方式寻求教育效果的最大化。要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岗而异,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通过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自我养成教育、教育培训等等多种形式不同、方式各异的廉政教育方式来体现、传播和灌输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以“不同”求“相同”。

古人云:“和而不同”即“和谐”。以“和而不同”的思路和原则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必将为“和谐”社会建设增添“和谐”音符。

Ⅵ 结合党群路线依法从政等知识,谈谈如何做好一名中层干部的本职工作

我认为要坚决贯彻好四个“少一点”原则:少贪一点,少吃一点,少嫖一点,少赌一点。

Ⅶ 如何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编辑本段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出台背景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009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在试行12年之后终于“转正”。
2010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

满足以上这些基本就行了~~~~~~

Ⅷ 省考公务员职位有哪些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

可以肯定的是,尽管政府工作需要各种各样的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的公务员在许多专业资格的人员,工作在这个领域工作的研究、政策,有着丰富的知识,经验和成果,但工人们仍属于行政工作的权威,因此,公务员不是专业技术。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的本质特征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务,为公共行政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

行政执法中的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阶层相比,行政执法阶层只具有执法权,而不具有解释权,在纠纷发生时不具有裁决权。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8)依法从政扩展阅读:

职位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位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元素,它具有如下特点:

1、这个职位是基于“事”,而不是人。首先是职位,然后是相应的公务员。当合适的公务员缺乏时,就会出现职位空缺。

2、职位数量有限,其数量是由组织的职能、工作量、资金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这些因素确定的员额数目构成本组织结构的建立。

3、头寸相对稳定。同样的职能可以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履行,并不因公务员的离开或保留而改变。

4、职位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包括职称、工作内容、具体职责、任职资格等。

职位分类的具体方式是,根据公务员职位性质和内容的异同,将其划分为职位、组、职等;不同级别的职位将根据职责程度、工作难度和所要求的资格分为不同级别。在等级划分的基础上进行职级排列,使不同职级的岗位按照责任程度进行排序。

因此,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各项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Ⅸ 如何加强和改进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为民勤政的意识和能力

来个第三方监督,多看点教育片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