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㈠ 湖北人口计生系统村居在线服务平台把我的信息录错啦,我应该在哪里要
乡级计生部门可以修改。
信息错误的原因很多,采集错误,录入错误,匹配错误,导入错误。别人冒用,理解错误等都可能导致。
㈡ 如何使用湖北省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系统村居在线服务平台
进入湖北省人口计生全员平台,进入后有四个方块其中就有村居在线服务平台,然后再点村居在线平台,把你的用户名和密码填进后再点确定就出现信息表,再按信息表的要求填写,每户有几人就填几次,最后点保存,就OK。
㈢ 怎样登录湖北省卫生计生综合统计信息平台
这个可以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页面,找到登录入口,进入此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电脑浏览器,网络搜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如图。
注意事项:
原“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更名为,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
㈣ 国家计划生育条例2016湖北省生完二胎后是否有强制性的上环
可以理解为有这样的规定,但决非强制。 经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提倡已生育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一般情况下,所谓的长效避孕措施无非有二:一是结扎;二是上环。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㈤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如何规定的
这个问题只要查下《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行了。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第二胎产假有多少天? 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第二胎产假规定 第二胎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有关链接: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jihuashengyu/20120215163891.html
㈥ 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世界各大城市中人均拥有淡水量最多的城市--武汉,武汉 东湖路165号,主要提供组织卫生人才的合理流动;开展省内外卫生人才、劳务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办与卫生岗位技术有关培训工作。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㈦ 湖北省有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吗,标准什么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版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权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
第二款修改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共同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信息管理、技术服务、奖惩措施等工作。”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时,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办理。
“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到当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㈧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注册资本:209万人民币
㈨ 湖北省人口计生村居在线服务平台打不开
我来回答湖北省人口计生村居在线服务平台打不开待解决 [ 标签:湖北省人口, 计生, 村居 ] 沫小熙 2012-12-28 12:16收藏转载到QQ资料卡转播到腾讯
㈩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投诉电话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