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依法治理
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法治思维不同于行政命令思维、经济思维、人情关系思维等,它一般是指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进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其目的在于使其行为、决策更具合法性,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公平、公正。如何提高领导干部从“一般思维”方式向“法治思维”转变,在这里谈一谈粗浅的建议,以供商榷。
法律学习常态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管理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素养,增强了法治意识,才能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经济、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从而适应新时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而要培育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只有不断的进行法律学习,并使之常态化。
“四学法并举”是实现学法常态化,培养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基础。
1、中心组集体学法,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的保证,学法的时间每月应不少于一个法律学习日,学法内容安排上可以既丰富又灵活。
2、高水平的法制讲座,是提高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在提升学法效率、提升思想认识上效果很好。
3、法律知识轮训,是系统学习法律的有效方式,可以规定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在教学力量和教学投入上予以保障。
4、个人自学,也是重要的学法方式,领导干部在时间、内容上都能自己灵活安排,可要求适当摘录学法笔记、提高学习效率。
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应重点包括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等,其中履行职务常用的专业法律知识又是重中之重,学习内容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和不同岗位的要求确定。要将学习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法规相结合,在本职岗位所必备的法律知识上下功夫,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依法治理制度规范化
对领导干部而言,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用法反之又能促进学法,法治思维并不是理论上的学法,而是学法与用法的统一。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严格执行用法制度,通过落实责任、用制度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三制度强化”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主要手段:
1、法律顾问制度。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基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保证;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在决策和管理实际工作中通过与法律专家的沟通,听取专家意见,法律意识得到培养和提高,这是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好途径、好方式。
2、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领导干部奖惩措施,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重要手段。当法治思维能力成为领导干部判断是非、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时,其学习法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便将不断得以强化。
3、风险评估制度。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实施领导干部风险管理监督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可以防范领导干部因失职或管理能力缺陷给社会经济事业发展造成损失,防范领导干部因渎职甚至腐败等形成的社会不安定。
制度是一种外部环境,但通过制度的强化,影响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行为这个内部因素。制度的健全,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只有提高法治思维,才能充分运用法制轨道上的权力,为一方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学法用法机制保障化
法治,追根溯源是追求公平、公正、公开。“法治思维”首先是一种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基础上的,一个平时没有法治理念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遇到问题不可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维。因此,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除了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更需要完善各类制度,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机制保障领导干法学法用法尊法守法。
“三机制落实”是保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的有效举措:
1、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平时学法、依法办事的情况的重要手段。只有将“法治方式”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标准之中,并且占很大的分量,才能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
2、提升激励机制。是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成效的激励。也是领导干部任用、晋升的评判依据。
3、述法机制。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综合自评,既能反应领导干部自身学法情况,又能反应实践中用法实绩。俗话说“自己有一桶水方能授人一碗水”, 领导干部带着压力和目标学法,自然了解得更多、思考得更深,并得到更多的锻炼。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引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势必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该以学为基础,以用为手段,用制度、机制来保障,不断改善法治环境,形成法治环境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运用的良性循环。
B. 浅谈如何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决定》规定: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决定》首次提出的法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是《决定》提出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求的具体化。《决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从我国目前政权结构组织形式来看,我国基层社会主要依靠的是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这两种组织形式。现行宪法第111条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行的还有各种基层社团组织、各种形式的自治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社区组织等等。
这些基层组织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重任,除了依靠基层组织所制定的自治章程、乡规民约、行业规范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之外,也需要加大国家法律治理的力度,特别是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等领域,国家法律更是不可缺位。
要防止在基层治理的过程中,因为部分群众或少数人的利益侵犯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或者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特权而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基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对基层社会进行严格的法律管理,要建立必要的执法渠道,注重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沟通协同,要尽量使基层政权的执法力量下沉,要使法律进社区、进课堂、进居民家中,真正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法治工作落地实处,不留死角,通过基层依法治理,夯实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维护基层繁荣和稳定。
C. 谈谈如何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民政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民政系统存在的涉军维稳、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集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创先进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今年重点开展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新颁布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D. 浅谈如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党的十七大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现谈点初步的认识与建议。 一、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能够正确、妥善化解各种矛盾。近几年来,我区社会大局总体上是稳定和谐的。但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类矛盾凸显,要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必须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推动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今世界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社会全面进步,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工作。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简而言之就是实行法治,既国家制定良好的法律并获得全社会的普遍遵循,其中立法是前提,守法是关键,而守法的前提基础则是人人学法知法懂法,这正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能不断增强全体公民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在普法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和依法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二、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依法治理理论上有待突破。就普法工作而言,我国正处在发展时期,由政府主导法制宣传教育,相应职能放在司法行政部门,是符合实际,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并没有系统阐述,实践上操作困难。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五”普法中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方略写进宪法,隆重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口号。但依法治理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理论上没有系统阐述,这方面应有所突破。2、从大的方面讲国家立法上权力授予没有到位。权力是权利实现和义务落实的保障,是国家的以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的职权和职责,权利可以放弃,而权力赋予的职责不允许变更或放弃。全国人大就普法依法治理每五年作一次决议,这种决议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这毕竟是临时授权,不是长期比较稳定的法律授权或规定,所以每个五年规划实施完毕后司法行政部门就会想下一步怎么办?下一个规划叫什么名字还搞不搞?3、政府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这一点在依法治理方面特别明显,就此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与政法委和区政府法制办有职能交叉。依法治理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等。比如行政执法,作为治区办理应有权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但事实上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主体,内容特别是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授予执法资格(取消),执法监督的行使权在法制办。治区办的工作如果想有所作为,往往就和其他部门发生冲突,但治区办设在司法局,各项工作安排、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各项活动和精神贯彻落实,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又都必须由司法局为主完成。这必然形成小马拉大车的两难局面。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是回避不了的事实,普法依法治理还是一个抓手,而且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龙头,举龙头摆龙尾才能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以司法行政部门还不能不要这个抓手,还要紧紧抓住这个抓手。4、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在基层的某些具体问题上有变形变味,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前进的步伐。经过司法行政干警25年的不懈努力,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广大群众从“教育”“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中学到很多东西,掌握了宪法和法律附予他们的权利包括应履行的义务,知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有些东西掌握的还深还透,比如知道反应农民负担、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热线电话,而且还知道这是免费的。但是在实践中在一些具体的事上这些群众往往看到的都是变形变味的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这和我们的宣传教育形成明显反差,增加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难度。 三、对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从“五五”普法启动及实施后的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措施有力,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建设“法治乌马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 1、部门之间发展不够平衡,法制宣传的方法思路还不够开阔。有的单位和部门制定规划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缺乏特色和可操作性,少数部门没有发挥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五五”普法工作已到总结验收阶段。在信息反馈上还不够及时,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未能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2、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不够,效果不明显。但由于受认识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群众积极参与学法用法的热情不够高。职能部门对如何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不够,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存在形式多、内容少、灌输多、引导少、大道理的东西多、形象生动的东西少等问题。 3、学习法律不求全面理解,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些干部只强调政府的权利,而忽视了群众的利益,同样有一些群众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忽视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改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进一步花大气力抓好“法律六进”工作。要始终把抓好“法律六进”工作当作深化“五五”普法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结合实际科学部署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创新形式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丰富内容上积极努力,在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积极努力。
E. 谈谈如何开展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加强对“六五”普法专工作的属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1、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
2、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1、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2、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3、突出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机结合。
F. 依法治理的作用
法为国之根本,水为国之命脉。
古有大禹治水。今有依法治国。
法学的发展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从人类最初学会使用和制造工具开始,就已经有了法的意识形态。按需分配,等级制度等。
法不光是起到限制和约束作用的治理工具,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无论是崛起还是复兴,都应该按照客观合理的原则进行。那么,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都应该有法可依,有理可据。
法制严明,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是每个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希望。
法制的制定,从依据并结合国情,国民,开始。每一步,都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制度的必要性。
依法治理可以起到的作用是:社会长治久安
供需关系分配合理
伦理道德,人伦纲常被发扬光大
民族团结,解密。
矛盾冲突得意合理解决
经济体制得意完善
农业,工业,等支柱型产业和新型产业可以有序发展。
没有种族歧视,等等。
依法治理国家,社会。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是我们国家能进步能发展的前提。
最后,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在依法治理的前提下,发展的更强大。
G.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五”普法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教育。在过去的25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就如何搞好“六五”普法教育,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全体公民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有序发生,社会各项事业才能纳入法治轨道。因此,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确保普法教育真正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之中和其他工作一并落实,一并考核。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首先要明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委、政府在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协调机构,而且是政府编制内的常设机构,不是市司法局的内设股室。依法治理办公室拥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和权限。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组织指导和协调保障作用。法制宣传教育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三)、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六五”普法要在考核评估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考核机制。由依法治理办公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对考核取得优秀等级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考试制度。按照任命权限,由任命机关组织,对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对经两次补考不合格的不予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激励和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立个人学法档案制度。将个人年度学法考试、考试结果列入个人绩效档案,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四)、强化队伍、抓好落实。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一是要配齐、配强一支专职普法青年队伍。这支队伍主要来源于全市乡镇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和村级干部,这些人应当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普法的工作人员;二是组建一支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教学和法律工作为主体的普法讲师团。三是建立一支由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部和有一定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的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和组织三支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以骨干普法带全民学法。
(五)、抓好重点、紧贴实际。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已经形成制度,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已成为全体公职人员的行为标准。“六五”普法在重点对象上,应由公职人员向村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和刑满释放人员方面转移,在普法内容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普及依法行使权益,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形式上,举办各类法制学习班,发放法制学习资料,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把法律交给广大公民、人人争做法律“明白人”。
(六)、落实经费、保障运行。开展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问题至关重要。普法经费要按上级的精神列入每年市财政预算,专项划拨,专项专用,切实落实到位。不要把普法专项经费与司法局办公经费混在一起,普法专项经费是用于全市普法工作,是全体普法对象的经费;司法局的办公经费是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两项经费有严格的区别。司法局工作人员不多,所拨付的办公经费也相应有限。从沅江市的实际情况,如果要从司法局有限的经费中拿出近20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上是做不到的。更不能把普法经费名义上列入财政预算,敷衍上级检查,而实际并未真正拨付。没有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无法正常运转。
(七)、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继续运用宣传车,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创办法制宣传栏,悬挂法制横幅标语等传统方式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政府内刊,信息网站等传媒,加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休闲公园,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繁华地段,设置法制宣传栏或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牌,使全体公民出门见法,抬头见法,时时刻刻把法律装在心中。
(八)、法治实践、普治结合。普法教育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抓重点、治难点、重实效。以“法治县(市区)”建设为平台,加大三个创建活动的力度。一是以“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二是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三是以依法办事为重点的“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
H.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什么意思
二00八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就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2008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十七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3、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和互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督促检查。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4、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推进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网校等方便、实效的法制教育方式。
5、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各系统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6、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举办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
7、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8、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明确职责,抓好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9、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推进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10、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地方和部门开展观摩、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11、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建设;继续向农村、社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农村赠送实用法律资料,充实法律图书角;扶持农民夜校、社区法制学校工作;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试点。
12、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参与,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
13、继续推进依法治省(区、市)、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14、重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培养典型,推动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开展。
15、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五、着力法律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6、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相结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研讨交流活动,适时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培育法律文化研讨会。
17、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律文化活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社区、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18、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法制文艺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制文艺作品调演、会演活动,适时召开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
19、坚持法律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中培育法律文化,在培育法律文化过程中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更多优秀的法制文艺作品;策划引导创作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栏目剧。
六、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20、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从数量和质量上实现突破;加大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的设立和维护,开展城市移动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
21、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丰富节目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加法制节目、栏目,进一步发挥法制公益广告、法制讲堂、法制故事和法制电视连续剧等的作用;整合法制宣传资源,继续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办好"今日说法"、"法制编辑部"等栏目。
22、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落实《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开办领导干部、青少年等网上法制学校。开展"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等。继续办好中国普法网。
23、做好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24、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
25、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6、充分利用2008年奥运会、迎接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在我国举办的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七、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27、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28、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组织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各地讲师团工作交流研讨。
29、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指导各地组织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多渠道开展培训;组织志愿者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志愿者宣传水平。
30、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强指导,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发挥好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作用,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活动。
八、提升工作指导水平,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3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工作。
32、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已制定几个规范性文件基础上,着重研究建立、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
33、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支持,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平等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资源。
34、加强工作总结和表彰。组织年度工作和专项活动督导、评比、表彰工作;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作用,加强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35、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
I.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做好本部门本地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方法
(一)按照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近期,要积极做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配套立法工作,将成熟的改革决策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争取早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
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框架。要抓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立法前期研究,做好立法储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在立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等方面,加强对下级立法的指导工作,有立法权的地方,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为国家立法创造经验。
(二)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新型的依法决策制度
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建立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听证制度,每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最广泛地听取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听取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规
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建立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建立必要的专家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的评估和论证。
(三)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现代行政程序
依法行政的主要标志,就是形成一套体现公平、公正、效率、便民原则的现代行政程序。要以便民为宗旨,简化程序,规定时限,建立高效、快捷的行政运转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坚持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实行窗口式办文,以单独对外的收发文室为窗口受理审批业务,受理人
和办理人相分开,封闭办公,集中对外。建立办事时限制度,根据每类业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科学地设定工作流程,确定工作时限,并对各类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内部会审制度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必须强化权力的内部制约机制,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内部会审。继续推行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用地报批和土地估价确认、资产处置的内部会审制度,开展对矿业权的审批、发证和农用地开发立项、资金申请及减免等重大事项的内部会审,将审批
事项涉及的内容进行分解,由内设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对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内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本部门审查的业务内容的合法性负责。进一步完善会审制度,明确会审的范围、责任等。在实行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对竞争性的项目,应规定具体的评审
标准,公开竞争,引入社会评审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五)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制度
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必须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公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便于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政府的政务信息,如建设用地批准信息、登记信息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信息、矿业权设立、变动及评估信息等,定期公开披露。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具体财产权利的信息,可以公开查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国家及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设立触摸屏公开查询系统,市、县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公开查询、定期披露制度。
(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探索资源性资产市场配置的新方式
能否公正、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实现由行政配置为主到市场配置为主的转变,必须采用行政审批的,要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继续推进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凡经营性房地产
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方式供地。进一步完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逐步扩大范围,规范程序,保证公平。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七)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建立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
行政机关正确执行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度,以职位为单元,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形成完整的责任制度体系,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个岗位,落实到人,并相应实施考核、监督、奖惩等。逐步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作为和消极
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健全重大违法案件的听证制度,以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八)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建立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投诉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不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政行为可以投诉,由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的专门机构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总结实行特邀全国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建立行风评议员社会监督员等制度。要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
文章(一)
法在我心中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君君,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君君,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文章(二)
“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 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