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复仇
⑴ 古代的"复仇杀人"究竟是对是错
在春秋战国时期,复仇之风气十分盛行。《春秋公羊传》称:“君弑,臣不讨,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秦朝以法家思想一统天下,血亲复仇无疑是对皇帝权力的蔑视,所以崇尚法家思想的秦朝是严厉禁止血亲复仇的,必须依法办事。
汉代秦以取天下后,经过初期的黄老之学,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讲究以礼治天下,而“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古代官员对断案有很大的自由度,儒家经典很多时候在律法之上,官员采用“春秋决狱”的判案模式,复仇者常常因“忠孝”之名,免于偿命,在汉朝、宋朝不乏其例,甚至官员还因此得到称颂。
⑵ 如何报复一个人而不犯法
报复仇人的巧妙的方法,并不是我们平日想的那些不好的想法,比如采取一定的不好的行为进行对对方攻击,或者使用一些手段等,小编告诉你,让自己变好,是一种...
报复仇人的巧妙的方法,并不是我们平日想的那些不好的想法,很多人都觉得报复仇人就该极端,其实你的想法是错误的,报复别人我们可以使用这种“让自己变好,他会无地自容。”
采用此种报复方式的女人多半是有点智慧,爱面子,但却难于自我控制受伤后的报复心理。试想想,男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的确咽不下这口气,以后怎么看他怎么恶心!
她们不像男人,如果我看不惯你,对你有怨言,就直截了当地搬起拳头抡你两下,过后就没事了。然而,女人的反抗和报复方式多半是由主体转嫁到你最在乎最心痛的其他载体之上。女人的报复可怕并不在于它的力量上,而是在于方式上,最根本的一点是,她们的这种报复方式较男人来说是更为隐秘、间接、持续和彻底的。
她们不像男人,如果我看不惯你,对你有怨言,就直截了当地搬起拳头抡你两下,过后就没事了。然而,女人的反抗和报复方式多半是由主体转嫁到你最在乎最心痛的其他载体之上。所以,在这里我列举出女人报复老公常用的几种方式,希望在供男人警醒的同时,也能供女人反省。
第一种方式:花你的钱,直花得你倾家荡产。
采用此种报复方式的女人多半是有点智慧,爱面子,但却难于自我控制受伤后的报复心理。试想想,男人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的确咽不下这口气,从此以后怎么看他怎么恶心。直接打吧,是打不过他的;去找他的父母和领导闹吧,自己脸上也没有光;到外面找男人嘛,自己生性是传统的,也迈不出这一步……
诸多种种,能选择报复的方法便是大把大把地花他的血汗钱了,花得他心痛,花得他主动找自己求饶,如果他仍然不肯有所表示的话,那么就干脆他有多少我就花多少,直到花得他倾家荡产。
此种报复,除了那种真正阴险毒辣并且恨你入骨的女人,否则多半是很难持续到底的,只要男人愿意拉下面子勇敢地在她面前承认错误,并且改过自新,她基本上都是愿意给男人一次机会的。其花你钱的根本用意还是在于让你花钱买一个深刻的教训,与其说是在报复,还不如说是在管教。
第二种方式:虐待你的父母。
采用此种报复方式的多半是懦弱、文化素养不高,但却心有不甘的女人。她们多半有个强悍大男子主义甚至喜欢搬弄武力的老公,一般情况下老公无论在家在外做了什么错事和坏事,她是不敢吭一声的,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心里就真正臣服,至于到外面找男人和吵闹,她们是万万不敢的。
而钱嘛,多半都已经由男人完全控制了,所以她们就找男人的父母来出气,男人在家的时候表现得对老人呵护有加,而一旦男人不在家了,便就虐待老人,把心中积淀的所有不满全都发泄到老人的身上,轻则冷暴力对老人百般刁难不理不睬,重则让老人饿肚子在家里当长工,更有甚者还会对老人大打出手。
⑶ 复仇有罪吗
复仇方法很多,有没有嘴要看你的方法违不违法,比如你打他一巴掌和捅他一刀都算复仇,性质却完全不一样,要我说最好的复仇就是俯视他
⑷ 哪些国家法律允许复仇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复仇杀人,真的有复仇法吗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现在全世界确实没有明确的允许复仇的法律,在我国古代,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如果儿子为父亲报仇而且杀了人,判决时可酌情从轻。因为,如果不准许复仇,则伤害儿子的孝心,有违先王的教导,如果允许复仇,则等于授权杀人,将无法禁止这类事情了。所以应该规定“凡是复仇杀人的,事发后,报告尚书省,尚书省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这样道德和法律就没矛盾了。
我认为,复仇杀人包括有正当防卫的成份,与正当防卫还沾点边,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事情过后,再进行报复杀人的,再同情的事,也要依法严惩了。
⑸ 为什么复仇杀人会判死刑
不允许私力救济,这也是人类文明的表现。私力救济容易出现互相仇杀或者战争。
⑹ 如何合法的报复一个人
如果你恨一个人,一定要用这种最狠的方法报复他!
记得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某电视公司请我去主持个特别节目,那节目的导播看我文章不错,又要我兼编剧。
可是当节目做完,领酬劳的时候,导播不但不给我编剧费,还扣我一半的主持费。他把收据交给我说:“你签收一千六,但我只能给你八百,因为节目透支了。”
我当时没吭声,照签了,心想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后来那导播又找我,我还照样帮他做了几次。
最后一次,他没扣我钱,变得对我很客气,因为那时我被电视公司的新闻部看上,一下子成为了电视记者兼新闻主播。
我们后来常在公司遇到,他每次笑得都有点尴尬。
我曾经想去告他一状,可是正如高中那位同学所说,没有他我能有今天吗?如果我当初不忍下一口气,又能继续获得主持的机会吗?
机会是他给的,他是我的贵人,他已经知错,我何必去报复呢?
后来我到了美国留学。
有一天,一位已经就业的同学对我抱怨他的美国老板“吃”他,不但给他很少的薪水,而且故意拖延他的绿卡(美国居留权)申请。
我当时对他说:“这么坏的老板,不做也罢。但你岂能白干了这么久,总要多学一点,再跳槽,所以你要偷偷学。”
他听了我的话,不但每天加班,留下来背那些商业文书的写法。甚至连怎么修理复印机,都跟在工人旁边记笔记,以便有一天自己出去创业,能够省点修理费。隔了半年,我问他是不是打算跳槽了?他居然一笑:“不用!我的老板现在对我刮目相看,又升官,又加薪,而且绿卡也马上下来了,老板还问我为什么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变得那么积极呢?”
他心里的不平不见了,他作了报复,只是换了一种方法,而且他自我检讨,当年其实是他自己不努力。
大概前五年吧!我遇到个有意思的事。
一位老友突然猛学算命,由生辰八字、紫薇斗数、姓名学到占星术,没一样不研究。
他学算命,当然不是觉得算命灵验,而是想证明算命是骗人的东西。
原因是有一位非常著名的大师为他算命,算他活不到四十七,他发誓,非打烂那大师的招牌不可。
你猜怎样?
他愈学愈怕,因为他发现自己算自己,也确实活不长。
这时候,他改了,他跑去做慈善,说:“反正活不久了,好好运用剩下的岁月,做点有意义的事。”
他很积极的投入,人人都说他变了,由一个焦躁势利的小人,变成敦厚慈爱的君子。
不知不觉,他过了四十七、过了四十八,而今已经五十三,红光满面、生气勃勃,比谁都活得健康。
“你可以去砸那大师的招牌了!”我有一天开他玩笑。
他眼一亮,回问我:“为什么?”又笑笑:“要不是那人警告我,照我以前的个性,确实四十七岁非犯心脏病不可,他没有不准啊!”
各位朋友,你喜欢逞强斗狠吗?你总是心有不平吗?你有“此仇不报非君子”的愤恨吗?
你要知道,敌人、仇人,都可以激发你的潜能,成为你的贵人。
你也要知道,许多仇、怨、不平,其实问题都出在你自己。
你更要知道,这世间最好的报复,就是运用那股不平之气,使自己迈向成功,以那成功和成功之后的胸怀,对待你当年的敌人,且把敌人变成朋友。
当“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双赢,能成为“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双赢。不是人生最大的成功吗?
⑺ 如何报仇又不犯法
前夫不但不给我看孩子,还怂恿和现在的老婆一起打我,我该怎么既不犯法的情况下又能出了这口恶气,法律,法律没什么鸟用,当晚我报警了,可是警察以我没有受伤为由拒绝受理,难道非要被打死打残才算事吗?我该怎么出这口恶气
⑻ 警察被打怎么复仇
哥们,我同情你,没办法,忍了吧,谁让你暴露身份了
⑼ 情与法的纠结:古代法律是怎样处置复仇者的
复仇是一个伦理和法律纠缠在一起的社会问题。《资治通鉴》的开篇就讲了一个复仇的故事。智伯率韩、魏两家一起攻打赵襄子,没想到赵襄子说服韩、魏倒戈,反攻智伯,最终将智伯杀死,并灭了智氏一族。智伯的家臣豫让为了复仇,假扮成奴隶,潜入赵襄子家里,却被发现。赵襄子的左右要杀掉豫让,但赵襄子说:智伯一族都被杀光了,没有后人,而他要替智伯报仇,真是一个义士。今后我躲着他就是了。
豫让却不死心,不惜在全身涂抹油漆、口里吞下煤炭,以改变相貌、声音,并乔装成乞丐,找机会报仇。他等赵襄子出行时,躲在桥下,准备行刺。谁知赵襄子的马突然惊跳起来,使得豫让又暴露了。豫让知道这一次不可能逃脱了,便对赵襄子说:希望你能完成我最后一个心愿,将你的衣服脱下来,让我刺穿,这样我也算替智伯报仇了。赵襄子答应了这个要求。豫让拔剑朝赵襄子的衣服连刺三剑后,就自杀了。
从这段故事可以看出,当事人更多地是从伦理层面考虑和看待复仇问题的。真正从法律上明确禁止复仇的,应当是商鞅变法时制定的秦国法令。其中规定,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复仇属于私斗,当然要被禁止。这样的规定,在当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汉承秦制,在对待复仇问题上,也采取限制的态度:如果凶手已被依法制裁而亲属继续寻仇的话,复仇者要加罪处罚。
虽然法律如此规定,但实际执行难免大打折扣,私下复仇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东汉章帝年间,某人因父亲被人侮辱,一怒之下当场将侮辱者杀死。皇帝知道此事后,下令免其死刑,从轻发落。后来以此案为判例,制定了“轻侮法”。但对这样的处理,尚书认为不妥。理由是,法律之所以规定复仇不能减罪,就是因为“相杀之路不可开”。故不久,“轻侮法”又遭废除。
⑽ ,先秦法家反对复仇为什么
人家是反对私下复仇,假如对方做的不对根据法律会做出好的裁决,私下复仇是违反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