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①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07号和建标[2008]142号相同么
建标[2008]142号是正式文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乡镇卫生院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卫生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②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妇产科室需要哪些设备急急急
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装备参考标准
一、公共卫生设备
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网络等网络直报设备;电视机、VCD或DVD、数码照相机等健康教育设备;160立升以上冰箱(2台)、冷藏包(7个)、温度记录仪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和空调等取暖、降温设备;显微镜等痰检、镜检设备,喷雾器(消毒、杀虫各1台)等消杀设备,肠道门诊、发热呼吸道门诊消毒、防护设施、设备。
二、急诊抢救类设备
多参数监护仪、简易呼吸机或呼吸气囊、吸引器、全自动洗胃机、气管切开包等八包、氧气瓶、氧气推车、抢救床、急救箱。心脏除颤仪(中心卫生院)、输液泵(中心卫生院)。
三、诊断类设备
300mA X光机、500 mA X光机及闭路电视系统(中心卫生院)、洗片机、观片灯、贮片柜。
台式或手提B超、心电图机、彩色B超(中心卫生院选配)。
离心机、生物显微镜、冰箱、计算机、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血凝仪、电解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恒温箱、干燥箱、快速血糖测定仪、胃镜(中心卫生院)。
胎儿监护仪、妇科治疗仪、胎心监护仪、妇科检查器械、喉镜、眼科裂隙灯(中心卫生院)、眼底镜、诊断桌椅、血压计、听诊器。
四、治疗类设备
麻醉机、无影灯、手术床、高频电刀、电子灭菌器、手术推车、器械柜、手术器械。
综合产床、新生儿复苏台、婴儿暖箱、牙科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治疗椅、超声波治疗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