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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依法治校的

发布时间: 2021-03-16 19:27:25

Ⅰ 如何落实依法治校,治理结构是什么

依法治校首先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学校树立法律至上、尊重章程、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与要求,实现法律、规则面前的人人平等,实现管理活动、办学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治校要突出法治原则对学校治理方式与手段的总体要求,重在制约和规范管理权力的行使。要以增强学校领导者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保证法律、规章的有效执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为着力点,体现法治要求对学校工作全局、管理全程的统摄与指导,对学校具体办学活动、管理行为的系统规范。在管理中要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实体与程序、教育与惩戒的平衡,实现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避免以苛刻繁复的行为规则,代替管理职责和教育艺术。依法治校要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任务,体现学校特色,关注师生需求。要从制度层面,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尊重和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意识,重视基层民主建设,依法落实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以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健全教学、研究与学习制度,促进学校管理重心与方式的转变。

Ⅱ 谁能结合实际谈谈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小学依法治校工作规划 (2003年—200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文秘写作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推进学校法治化建设,依法规范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四五”普法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一流小学的奋斗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运行,促进学校快速发展和全面进步。 二、基本目标 依法治校的基本目标是: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教师熟悉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施教,为人师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并能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力争在2006年把我校建成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07年全面开展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其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二是编印配备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做到学生学法有课本、教师授课有教材;三是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聘请政治觉悟高、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 第二、认真抓好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并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二是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政治文明建设论述和依法治国的理论,《宪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法学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把领导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第三、认真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并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教职员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施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秘写作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使全校各项工作、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对全校实施“全时、全员、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规范管理,保障全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法管理好学校财产。建立学校规章制度出台前法律审核制度,并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建立高素质普法宣教骨干队伍。 建立以法律专业教师为主体的法制理论和规范宣讲骨干队伍,以党支部、少先队辅导员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管理骨干队伍,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周(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法制图片图书评展和法制文艺演出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声势,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是依法治校工作有效运行的保障。根据依法治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把各个部门、单位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校的工作目标 融为一体,纳入年终考核,成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经及教职工的重要内容。 实行依法治校领导组成员分工联系制度。领导组成员要定期向依法治校领导组汇报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职工考试、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2003年为全面实施的准备阶段。主要是成立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准备宣传教育教材。 (二)2004年1月至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实施依法治校规划和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召开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会议。举办二至三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配置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三)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为依法治校的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每年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印发各个部门和单位执行。定期组织法学专家给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讲法制理论课。 (四)2005年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全校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起草依法治校下一步工作规划。 (五)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全面开展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和系统工程,必须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作用,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工作来抓。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加强学校依法治校领导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全校各个科室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报依法治校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搞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真正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使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总体水平。 依法治校领导组办公室要从本校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校的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Ⅲ 如何在平时教学工作中落实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重专要内容,是实现教属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有效保障。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是实施教育的主阵地,因而加强学校的管理工作,实施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教的关键,是依法治教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现代教育管理的需要,学校如何面对和适应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本人认为首要的问题是应当建立法制化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依法治校。

Ⅳ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政策解读

1.制定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制定出台《实施纲要》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依法治校是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必由途径。《实施纲要》共分9个方面,全面涵盖了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学校按照法治精神与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和手段、方式提出了系统要求,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对推动我国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颁布《实施纲要》,根本目的在于促使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刻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推进依法治校的思路、举措和重点;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实践,加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管理学校的新格局,使法治成为政府管理学校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基本方式。
2.如何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提出了依法治校的要求,2003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纲要》根据已有实践和新的形势,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全面部署。《实施纲要》抓住了学校办学和管理中核心要素,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了普遍要求,全面推进。二是全面阐释内涵和要求。《实施纲要》根据实践发展,全面阐述了依法治校的内涵、意义和指导思想,系统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三是全面推进实施。《实施纲要》从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健全依法治校评价考核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等7个方面,对学校办学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将全面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摆上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议事日程。四是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实施纲要》明确了政府及学校内部各个主体,以及社会在推进依法治校中的地位、职责及权利义务,构建了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
3.《实施纲要》对学校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实施纲要》强调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学校章程应当着力规范学校的内部治理机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成为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要求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章程核准机制,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局面。同时,要求学校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凡制定章程和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都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健全师生参与的渠道,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保留、公平公正等法治原则,不得非法给师生设定义务,如乱设罚款等。《实施纲要》还要求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由专门机构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定期进行清理,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4.《实施纲要》对学校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哪些要求?
依法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保障学校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实施纲要》要求,学校首先要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领导的基础上,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相应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同时,要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在学校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其次,学校应当以教学科研为核心,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第三,要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实施纲要》强调,学校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切实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组织,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第四,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和方式。
5.为什么要把家长委员会制度作为中小学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在中小学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既是促进家校合作与沟通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学生家长能够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增加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完善学校治理机构的重要机制。《实施纲要》对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产生办法以及学校与家长委员会的关系作了全面规定,特别规定在一些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上,家长委员会要有发言权甚至是决策权。要求学校完善制度、提供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实施纲要》对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教书育人是学校的核心职能和存在根基。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落脚点和具体体现。《实施纲要》从学校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建设平等校园环境、保护学生和教师权利、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几个方面,对学校依法办学提出了全面要求。明确了学校在招生、教学、评价等活动中依法实施管理行为的基本规则。要求坚决杜绝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强调要在校园中大力弘扬平等意识,注重对学生和教师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要求全面加强学校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公开社会、师生关注的信息,使师生对学校的意见能够及时得到反馈。
7.《实施纲要》为什么提出建设平等校园环境?
构建平等校园是落实教育公平、权利平等理念的直接要求和集中体现。实践中,有些学校在办学、管理以及招生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或者规章制度有意或者无意间,违背了权利平等原则,甚至构成歧视。因此,《实施纲要》从建立平等理念入手,要求以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为核心,明确学校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性别平等和民族平等,消除任何不合法、不合理的分类及区别对待,并特别强调要把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作为依法治校、建设平等校园的重要内容。
8.为什么要把保障学术自由作为依法治校的内容?
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保障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是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同时,学术自由也需要在法定限度内行使。当前出现的学术失范行为等现象,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实施纲要》从保障和监督两个层面对学术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要求,要求学校建立公正、公平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健全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9.《实施纲要》对健全学校内部的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当前,教育领域的各种矛盾也开始日益突出,学校与学生、教师之间纠纷也呈多发趋势。学校传统的管理手段正在面临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学校要依法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能力。这既是依法治校的重要要求,也是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的必要条件。《实施纲要》要求学校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特别是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制度,规范学生申诉制度,落实正当程序原则,积极运用听证等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针对目前学校安全面临的较大压力和复杂局面,《实施纲要》强调,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因为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多方合作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等制度,通过法治手段,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10.为什么要加强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校长、教师和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是基础。《实施纲要》进一步强调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针对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三个群体分别提出了要求。要求学校管理者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在学校领导任职前,教育部门以适当方式考察其法律知识和依法治校理念;要求在教师入职、岗位培训和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都要包含法制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同时,要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1.就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能力与水平,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制度保障,《实施纲要》从组织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两个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要求学校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作为年度工作专门内容进行报告。强调学校要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法律事务,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出台有关管理措施、签订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都要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实施纲要》要求,教育部门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和管理活动的干扰。要把依法治校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创新考评机制,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意见。
12.《实施纲要》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哪些要求?
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因素。《实施纲要》 提出两个方面要求:一是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强调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机制。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提高执法能力,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对公办学校及其负责人的问责机制,健全对违法办学活动的投诉机制,改革和完善行政监管机制,实现对学校的依法管理。
1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教育部近期有何举措和要求?
近期,教育部将根据《实施纲要》制定依法治校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中小学、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行为规则,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集中推广一些典型经验,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新的高度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纲要》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核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Ⅳ 实施义务教育法对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加强法制教育 推进依法治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增强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治校的育人氛围,维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市新营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一、加强学校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落实依法治校的根本保证,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校长、书记、办公室、少先队、教导处、工会、总务处、班主任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政治学习制度》、《班主任工作条例》、《学科教学常规》、《工作岗位聘任条例》等,实现责任到人。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管理工作在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下开展。为此,我校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教师年度考核方案》、《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教师教学常规“六认真”条例》、《小学教育管理“十不准”基本要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六认真”基本要求》《教职工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都是经过全体教师讨论修订后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实施的。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我校法治管理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二、完善管理体制

1、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内部机构数额,我校设置有办公室、教导处、少先队、工会、总务处5个常设机构。所有机构职责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等,协调一致。

2、工作机制规范。我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为成员。每年开学初召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成员会,回顾总结上年工作,制订当年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治校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实施,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法制教育

1、我校按照普法要求,利用政治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守则》、新《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及黑板报及时公布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向全校师生宣传法律知识。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努力做到“五个结合”:①法制教育与课堂文化教育相结合。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育计划,在中高年级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②把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③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规,让学生增长法律知识。通过 “遵守交通法规” 、“我与文明同行” 等系列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形式。④把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要求,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坚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师德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⑤与社会、家长紧密联系,形成依法治校合力。我们充分利用家长学校这块阵地,搭建教育平台,全力推进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我校先后聘请市公安局法制教育科的李军、刘兆海两名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强化法制教育。还多次聘请交警支队的干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讲座。聘请专家指导家长如何教育管理学生,提高家长综合素质。

四、加强依法管理,确保依法治校

1、进一步健全了工会组织及教代会制度,重新修订了《新营小学教代会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设立了4个工会小组,制定了工会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对工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教代会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问题经教代会通过制度。

2、坚持校务公开,制定了《新营小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凡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如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工资变动、业绩考核、经费收支等一律公示上墙,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3、规范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对收费进行规范公示,开出的票据规范,杜绝教师个人行为和其它行业的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工作及教职工福利,做到明确、公开。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制度,调课、代课一定要到教导处登记,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市教育局规定。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经教育局审批的教材,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5、开展学生、家长评教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及老师的意见,学校领导多次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并要求老师撰写师德师风学习论文。结合“规范教学行为 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要求老师对照师德条例,层层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组织“优秀教师”和“优秀辅导员”事迹演讲。大力表彰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优秀人物,促进了我校教师思想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1、我校制定了依法治校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强化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普法知识考试,教职工普法考试人数达到100%,合格率100%,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注重情感投入。启动了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的帮教工程,促进了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每年免费组织全校教师定期全面体检,保证了教师们的身体健康。制定了《新营小学送温暖制度》,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特别是对病、困的退休教师,学校领导每年都定期看望并赠送慰问品。对教师的婚、丧大事都及时祝贺、慰问。依法调解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人性化的管理增强了全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凝聚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六、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组织丰富的课余活动,帮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长期以来,我校开办了“红领巾”广播站,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小编辑、小记者、小主播,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坚持每天升降国旗仪式,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操;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访寒问孤,慰问贫困学生家庭及以“争当环保小卫士”为主题的社区义务劳动,升华了学生的思想、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开展了“书香满校园,好书伴我行”的读书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知识、培养了学生读书的热情;其他还有如体育节、讲故事比赛、科技节、艺术节、乒乓球比赛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的吃苦精神和拼搏精神,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意志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学生真正能够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2、美化校园环境,使学生受到健康文化的熏陶。我校充分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强校园文化的环境建设,让学校的每一棵树、每一幅画、每一面墙、每一句话都对学生起到教育的作用,让学生在浓厚的校园人文环境中成长。提倡学生为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作贡献。宣传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创建绿色校园网、开办校园广播站、制作校园文化墙、悬挂名人名言、师生优秀作品。利用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远离毒品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等,给学生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环境,使学生在学校的每一处都能受到教育,心灵得到启迪,情操得到陶冶。

3、强化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生远离危险。学校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我校还制订了《安全工作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较为完善的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本年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了《新营小学学生在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保证了学生在校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还组织相关人员反复排查校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证了学校师生的安全。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学校校风好、学风正,无重大事故及违法犯罪现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

Ⅵ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纲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2.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紧迫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03〕3号)发布以来,各地和学校普遍重视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加强校长和教师法制培训,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探索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是,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依法治校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推进依法治校认识还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在个别地区和学校还不时发生;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的能力、意识还亟待提高,权利救济机制还不健全;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部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影响到教育科学发展与深化改革的进程。解决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校。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3.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要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要以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大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5.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学校起草制定章程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等学校要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由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6.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学校制定章程或者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章程及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便于师生了解、查阅。有网络条件的,应当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学校要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核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新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重要文件发布后,要及时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8.依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公办高等学校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民办学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依法明确高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健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议事规则,依法按期开会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决策程序。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积极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
9.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 要在学校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为教师、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要求,自主设置职能部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制度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学校特定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校内公开,允许师生查阅。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学校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教职员工及有关方面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公办学校因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10.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要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要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评议权、考核权。要积极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进一步改革完善高等、中等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制定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长意见。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
11.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承担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等职责,其成员应当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应当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应当定期与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学校实施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讨论,由家长自主选择、做出决定。要积极探索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依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要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与方式。中小学要加强与所在社区的合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创造条件开放教育资源和公共设施,参与社区建设,完善与社区、有关企事业组织合作共建的体制、机制。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办法和任职要求,探索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法制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学校周边环境。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要积极扩大社会合作,在决策咨询、教学科研、安全管理、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更多引入社会资源,健全制度,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五、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13.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学校办学活动应当以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切实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注重教育教学效果,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严格依法依规招生,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活动的规范、透明。学校不得违背法律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有区别的招生条件或规则。要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材选择等环节建立评估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要依据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对学校内设机构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进行规范,保证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要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行为规则,坚决杜绝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14.依法建设平等校园环境。大力弘扬平等意识,在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的理念。全面落实面向每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的原则,消除以不当形式对学生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以及带有歧视的制度、言行。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不得以非法理由拒绝招收残疾学生。要为残疾学生平等、无障碍地参与学校生活提供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15.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要完善制度规则,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管理制度应当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做到公平公正。作出不利处分前,应当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要明确处分的期限与后果,积极教育挽救。要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严、违法违规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以及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对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16.尊重和保障教师权利。学校要依据《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制定权利义务均衡、目标任务明确,具有可执行性的聘任合同,明确学校与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聘任教师,认真履行合同。要依法在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要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力,学术组织中教师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2。要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建设,明确教师考核、监督与奖惩的规则与程序。
17.建立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要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要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保护学生自主、自由的学习,形成有利于创造性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要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规则和基本要求,保障教师根据课程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正当地行使教学的专业自主权,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要建立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维护良好的学术氛围。
18.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学校配置资源以及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则,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要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构、制度,落实公开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就业、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要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对学校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管理部门,并得到相应的反馈。学校面向师生提供管理或者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并公开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内容,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9.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要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方式,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要特别注重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将因人事处分、学术评价、教职工待遇、学籍管理等行为引发的纠纷,纳入不同的解决渠道,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效果。要尊崇法律、尊重司法。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有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社会调解组织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解决。对师生与学校发生的法律争议,学校应当积极应诉,认真落实法律文书要求学校履行的义务。
20.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学校要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成员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完善学生申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其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应当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并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学校处理教师、学生申诉或纠纷,应当建立并积极运用听证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
21.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法定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要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
22.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学校管理者要带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准确把握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实体与程序、教育与惩戒的平衡,实现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学校领导任职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适当方式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治校理念的情况。学校要高度重视内部职能部门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章程办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23.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要认真组织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教师全员培训。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有关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对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要组织参加专门培训,提高其对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24.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中小学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八、加强组织与考核,切实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
25.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要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级职能部门、工作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要求与目标考核机制。要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同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中小学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综合推进依法治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的法制工作机构或人员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学校出台的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的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要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
26.健全依法治校考核评价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重要方面,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与管理活动的干扰。要完善校长选任和考核制度,把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创新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立由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其他综合部门牵头负责的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健全学校领导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和考核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和鼓励学校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推进依法治校的制度、机制。
九、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的保障
27.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切实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手段,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切实落实和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要主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8.依法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依法对学校办学与管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要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法律和国家政策有效实施。对公办学校实施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健全对学校及其负责人的问责机制。要建立对学校办学与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和利益相关人的监督,进一步健全教师、学生的行政申诉制度,畅通师生权利的救济渠道,改革完善行政监管机制。要建立学校规章和重要制度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学校有悖法律规定和法治原则的规定。
29.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要立足学校需求,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示范引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要根据本纲要,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本校依法治校的具体办法。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完善对不同层次、类型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要求,分类实施指导。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价标准,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Ⅶ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对推动中小学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好《义务教育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工程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组成执法检查组,于9月上、中旬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成效明显

“普九”人口覆盖率100% 2006年,全市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分别达99.5%、98.2%;小学、初中毛入学率分别为104.3%、104.6%;小学、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分别为105.8%、83.4%;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为0.03%、0.5%;初中三年直升率达78%。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程
度、办学水平等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6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全市投入1.27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2万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6.5万人,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费8万多人次,免除城市低保家庭4533名学生的学杂费。今年,市委、政府把“教育资助和发展行动”纳入全市惠民行动中,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全市义务教育面貌焕然一新。

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及区县已按规定基本落实了分担责任。今年全市各区县财政已将预算内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共安排702万元。同时,各区县认真落实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今年预算安排补助经费1266万元,到目前已有40894名住宿生享受此项补助。

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 2006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71743.4万元,比上年的53745.5万元增长33.49%;2006年全市教育事业费拨款58375.1万元,比上年的41706万元增长39.97%,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

调整学校布局,基本消除危房 整合教育资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数由2000年的2329所调整到现在的1195所。同时,着力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2006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共投入4674.9万元,改造危房175700平方米,基本消除了危房。2006年全市改造薄弱学校25所,2007年计划改造14所,目前已投入了280万元,安排部署“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任重道远

问题一 对义务教育的认识有差距 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仍有少数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对搞好义务教育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遂宁跨越、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思想上有差距,观念上较陈旧。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广大干部和教职工把学法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和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崔保华书记关于我市教育工作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促使各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义务教育是国家度、办学水平等各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6年,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全市投入1.27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2万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6.5万人,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费8万多人次,免除城市低保家庭4533名学生的学杂费。今年,市委、政府把“教育资助和发展行动”纳入全市惠民行动中,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全市义务教育面貌焕然一新。

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及区县已按规定基本落实了分担责任。今年全市各区县财政已将预算内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共安排702万元。同时,各区县认真落实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今年预算安排补助经费1266万元,到目前已有40894名住宿生享受此项补助。

教育经费拨款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 2006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71743.4万元,比上年的53745.5万元增长33.49%;2006年全市教育事业费拨款58375.1万元,比上年的41706万元增长39.97%,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

调整学校布局,基本消除危房 整合教育资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数由2000年的2329所调整到现在的1195所。同时,着力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确保校舍安全。2006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共投入4674.9万元,改造危房175700平方米,基本消除了危房。2006年全市改造薄弱学校25所,2007年计划改造14所,目前已投入了280万元,安排部署“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任重道远

问题一 对义务教育的认识有差距 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仍有少数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认识不足,对搞好义务教育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遂宁跨越、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思想上有差距,观念上较陈旧。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区县政府切实履行办好教育的职责,坚定不移地把义务教育摆在整个教育“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抓落实,真正构建我市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强化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为《义务教育法》实施,为义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认真总结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教育惠民的各项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问题二 学校公用经费紧张,正常运转有困难 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要求,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不收学费和杂费后,公用经费应由中、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责任。目前,各
学校所使用的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中、省补助部分,除射洪县外,其他区县均存在公用经费补助不足等问题。同时,“普九”债务无力偿还,学校发展举步维艰。有的学校因欠多年建校资金,老板讨债无门,就利用开学报名、重大节日、岁末年关到校关教室、锁校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

《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建议:要认真落实投入政策,依法做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确保《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的责任,即按小学20元/生·年、初中4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要高度重视学校负债问题,坚决锁定“普九”债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止新增债务,不断为学校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问题三 办学条件城乡差距大,教育发展不均衡 广大农村特别是部分村小办学条件没有多大变化,学生的桌椅大多还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至今有的教室还是用原仓库改建的。市城区小学生生均占地面积仅1.03平方米,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生均占地面积4平方米的标准。办学条件的差异,促使大量生源流入城市,导致城市学校因教育资源和教学设施配置跟不上而“消化不了”,部分农村尤其是一些村小因生源短缺而“吃不饱”。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
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建议:要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和政策调控,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区县差距,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机会、学习条件和发展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让绝大多数人都能享受到教育公平。要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在教育拨款、教师配置、设施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要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校点布局调整步伐,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实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特色多样化,逐步形成义务教育的城乡均衡、区域均衡和校际均衡。要认真研究城区小学规划、设置和布局调整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义务教育发展步调不一致的矛盾,逐步解决城区小学发展缓慢、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的现状。

问题四 师资队伍建设有差距,教育教学受影响 教师编制不尽合理,部分城区学校教师超编,而农村学校尤其是偏远村小教师空编。教师队伍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乡镇中学及部分村小由于教师进入量少,年轻教师难以补充,教师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教师培训不够,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部分村小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较低,更难适应现代教育、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教师的工作条件,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条件有待改善,教师的劳动和付出期待得到社会的进一步理解和尊重。

《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建议:要围绕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人才开发两大主题,着力建设适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与管理队伍。进一步完善符合义务教育特点的教师培养和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要适时调整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努力使编制“定编到校、以生定比”,市政府要协调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共同研究、联合攻关、促其解决。各级教育部门要完善教师队伍在职培训机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教师培训计划;财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经费足额纳入预算;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袁政)

Ⅷ 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切实将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加快园区发展中去。
一是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要完善行政组织、行政程序,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程序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不授权不可为。同时要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二是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根据不同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合法配置执法力量。
四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机构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
五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行政权力要积极接受群众、舆论、审计、人大、党内和司法等法制机构的监督,努力形成权力制约和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确保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Ⅸ 急啊~~依法治校的征文,800字

“依法治校”校园的保护伞

“传道、授业、解惑”,自古就被认作是教师的天职,教育是充满爱的阳光事业。随着现代素质教育的发展,“以人为本”成为教育教学中的标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己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引导、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实施人性化管理,在学校的管理活动中,给学生以关爱、始终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为基本内涵的人本思想,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构建和谐校园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
应该指出的是,“以人为本”绝不是“随人所欲”。捷克大教育家夸美钮斯认为:“人的本身里外都是一种和谐”。我们也绝不能用“以人为本”作为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借口,而是要从“人本”的角度出发,将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和人性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要加强制度建设,减少随意性行为,要求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谐利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环境的相互衔接和谐结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和谐互动教学相长,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和个性全面和谐发展,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使和谐社会成为由和谐的人组成的社会,也使和谐的人成为和谐社会的合格成员。只有这样,秩序规范才能得到强化,学校的各项日常工作才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施依法治校,健全保障制度。
实行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师生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不断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政教、教务、总务等部门及团委等条线组织的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教育、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我县司法部门、镇派出所等单位的领导参与学校领导小组的工作,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对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评估,以保障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改进治校方式,做到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广大师生要做依法治校的模范,要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完善校园法制教育,既要使全体师生懂得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要懂得如何利用合法权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达到我们建设“和谐法制校园”的目标。
二、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依法教育。
我校所在的乡镇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较快,交通环境四通八达,小钢厂,针织厂、机箱厂、养殖厂等纷纷崛起,社会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信息,均会在校园内得到较快反应。同时学生家庭开办工厂、经商、经营作坊等情况较多,学生家庭的结构比较复杂,因此,社会上一些不良观念、不良风气、不良行为,在一部分学生身上总会充分地表现出来。如,好逸恶劳、讲究吃穿、肆意浪费等。在我们学生中,也有不少人,受社会、家庭等影响使他们向往金钱,从不自觉的吸烟、打游戏机、沉迷上网等坏小习气,以至发展到小偷小摸的地步,甚至敲诈勒索他人钱物。对此,我校进行适时的教育,对那些存在不良习气的行为和学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和教育,时刻提醒学生应保持清醒的头脑,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用法律知识与一切不正当的行为作斗争。为使全校师生真正做到“身正言行端”,学校站在依法治校、以法治教的高度,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师生知法、用法、守法水平,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
三、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提高以法治校水平。
学校政教处定期举办法制教育图片展览,有实例,有图片,在校园宣传橱窗中供全校师生浏览,告诉学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增强了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另外,我校还坚持不懈地利用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校广播站、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等形式多方面宣传法律知识,全方位地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的基本概念、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树立了法制观念。
四、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
我校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中学生的特点,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和教育为突破口,定期邀请县法制办领导、马厂派出所所长等来校作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一件件活生生的事例,生动形象的比喻,深入浅出地教育学生守法和护法,使学生深刻领会到维护法制对安定团结,对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对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违法乱纪应当承担的严重后果。讲座不仅用模范遵纪的正面典型教育了师生,还引用反面事例,使他们懂得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懂得了为维护集体的利益对违法乱纪者必须制裁,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法纪的意识。
在教育教学的课堂中专门开设法制教育课程,选取了代表性较强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作原型,如青少年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案例向全校学生模拟案件的审理过程,学生通过旁听,受到了一次次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经过这样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到作为一名青少年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对身边的事情看法不再局限于个人感情,更带有理性的目光去注视周围的一切事情。
五、加强对全体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全面搞好普法教育。
在常规管理中,我校十分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利用班会课等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并适时利用法制问卷、法制调查、法制教育进家庭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和接触,将法律知识渗透到每个家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家长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对自己子女的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六、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行为。
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课堂教学中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政教处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做到“召开一次会议,分析一个案例,提高一步认识”。要求全体老师不歧视后进生,不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家长礼品,不乱收班费等。要求全体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要及时总结法制教育经验,并组织交流和学习。 以学校为阵地,以组织为先导,以教师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切实、有效、全面的进行依法治校教育,使我校成为和谐、平等、法制的现代农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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