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⑴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是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界限的重要标志。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扩展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动员、团结和组织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充满创新活力的基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体现出了明显的制度优势。
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最真实、最广泛的民主,能够真正实现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是由金钱与资本主宰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形式上的民主。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人依法所享有的民主权利,是不受财产、职位、民族和性别差异限制的平等权利。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了我国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人民可以依法选举人民代表,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政治上的主人。
在社会文化生活中,人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享有信仰自由、文化创造与文化享受的多种、广泛的文化权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上的主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真实地享有主人翁的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被充分地调动和发挥出来。
这为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所证明。
⑵ 试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才能使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要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之一。社会主义的法律通过人民民主程序来制定,通过人民民主监督来实行,民主和法治向来不可分割。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之,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依法领导,目的在于保证国家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运行,就会在民主法治轨道上发展。
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⑶ 简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抄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扩展阅读:
党的领导不是靠行政权力来实现的,而是靠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来实现的。党的领导只能依靠自己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依靠向人民群众作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和执行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的领导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所面临的直接任务的不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的不同,因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党的领导的含义曾经作出不同的表述。
⑷ 如何理解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关系
应当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
第一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之所在。
第二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是人民利益、人民意志。
一方面,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中国,法体现的就是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说,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是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能够实现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
第三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之中。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基本的原则,就是法治,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法治,形成完备的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建设也会得到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也会得到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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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怎样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特色,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方面,党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在社会方面,党努力扩大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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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考试啊,我以前也是学政治的。不过现在已经上大学了,呵呵
⑹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2)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3)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⑺ 怎样正确认识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应当从三个层面来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
第一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体现党的宗旨,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之所在。
认识不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关系,把二者机械的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么是思想上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要么就是别有用心的挑拨。至于一些人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其目的更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引向邪路。
第二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是人民利益、人民意志。
一方面,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在社会主义中国,法体现的就是人民政权的意志,维护和保障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的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国家政权和国家法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所以说,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维护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是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能够实现辩证统一的基石与连接点。
离开了这一基石和连接点,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也就不能实现辩证统一。如果我们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不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的意愿,不能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保障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就必然不能符合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的要求,这时,党作为执政党必然要对法治进行修正;如果我们党的领导违背了自己的宗旨,党的执政必然也和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矛盾。始终坚持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的辩证统一,是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键所在。
第三个层面,必须认识到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辩证统一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之中。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辩证统一,不仅是理论命题,而且是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基本的原则,就是法治,通过各领域、各系统实现法治,形成完备的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建设也会得到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也会得到不断完善。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把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探索出符合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能够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研究和学习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关系的实践意义之所在。
⑻ 如何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而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同时,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之所以说二者是一致的,是因为有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三个理由。
从必然性上看,依法治国需要党的领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良法才能有善治,而要有良法就必须要有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组织来领导制定。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以寻求善治为目标的依法治国必须要党来领导,以善治为己任的依法治国和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己任的党的领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从必要性上看,依法治国也需要党的领导。人类社会治乱兴衰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法治从来不能在乱世中实现,善治不可能在无序下完成。当前的中国,社会矛盾尖锐复杂,人们诉求差异多元。依法治国的实现条件需要一个具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功能的政治实体来创造前提。在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具有这样的能力和功能。所以,从依法治国的实现条件和中国共产党的自身条件的现实性上看,二者是一致的。
从可行性上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能实现统一的。一是本质上可以一致。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二是在程序上可以做到。这就是我们能够把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也就是通过立法机关把党的意志变成国家法律;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从这点上看,二者也能一致。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只有明确二者的关系,才能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和“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科学论断,这既是对那种不要党的领导的资产阶级宪政主张的回击,也是我们理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这一论断的金钥匙。
⑼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只有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才能使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要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之一。社会主义的法律通过人民民主程序来制定,通过人民民主监督来实行,民主和法治向来不可分割。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总之,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依法领导,目的在于保证国家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运行,就会在民主法治轨道上发展。
这就是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9)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治是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首要战略任务。它科学地阐明了党的内在领导,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法治。这种关系清楚地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科学地回答了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问题,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可动摇的根本。跟随。
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党团结一致,领导了中国各族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扎根于中国土地的政治体制。
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从性质,目标,道路等方面全面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内涵。这是两院制,宪政民主,以及在西方国家实施的三个国家。分权与多党制的政治制度本质上是不同的,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固定海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中国的政治体制具有特殊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优势和最大力量的最根本来源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
⑽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是怎样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