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A. 请问一下大家,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是广东省公立合法医院吗是省卫生人口计生委监管单位吗
该专科医院是否是公立医院不清楚,但所有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医院,都得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B.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网站
广东卫计委
http://www.gdwst.gov.cn/wsbg/newslist/newslooks.php?id=15782
C. 计划生育证都改成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吗以前的都是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的 是卫生和
全国各地的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都已经陆续合并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D.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怎么样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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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广东省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5 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十条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三、将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将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中“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六倍的社会抚养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F. 广东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必须清楚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办理 一、办理流程: 1.1 到女方户籍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盖章原件2份)一式两份; 1.2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加具男方单位、社区居委会及街道计生办盖章; 1.3由女方户籍地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核发。(即交到女方所在的居委会) 二、所需材料: 持双方户口薄(含户主首页)、身份证、结婚证 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两份); 新婚学习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 孕妇听课证(原件),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即围产卡(原件), 女方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 PS: 新婚学习证书在女方户口所属民政局即是登记结婚的地方领取; 孕妇听课证由居委会发通知书,到指定的婚育学校或医院免费听课后盖章或直接由婚育学校补发; 围产卡由居委会发指定医院办理围产卡指南,带身份证到指定的社会服务医院办理围产卡; ☆有单位的需双方单位出具婚育证明(需加盖计生办公室的公章); ☆如有一方是外市户籍,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最后在计划生育合同上面签字(一式两份) 等领证 一般是5个工作日内完成!
G.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
1、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3、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具体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所需准备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好《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提出申请。 2、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 帮到你就给个好评吧
H.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越秀区东风西路182号) 是广东省卫生厅附近吗
不在附近,省厅临近东风东路,市卫计委在东风西路。坐公交要15分钟 5个站公交线路:56路,全程约4.3公里 1、从广东省卫生厅步行约100米,到达市八医院(肝病医院)站 2、乘坐56路,经过5站, 到达市一医院站 3、步行约240米,到达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I. 广东省那一年计生局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国家立法后,即2002年9月以后全国各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全部改为以“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局、办。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6号)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修订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8月8日
J.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是哪个部门负责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是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订,由广东省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