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条例》为依据,严格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医疗服务秩序逐步好转。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包括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
(一)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审批医疗机构。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
(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没有对医疗机构设置进行规划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批准设置医疗机构。
(三)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床位(牙椅、观察床),以及设置人和设置申请人名称、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等。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提出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查实,未查实前不得批准设置。
(四)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当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备案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考核,对于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要依法及时纠正或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
⑵ 卫生部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护理文件有哪些
1、《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3-12)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3-7-22)
3、卫生部关于印发《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的通知/卫生部——(2011-3-15)
4、 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卫生部——(2010-12-22)
⑶ 卫生部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哪个的法律效力更大
我觉得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因为不可能自己说了的话不算数吧?
卫生部的规定还达不到规章级别,最高也只能是规章,更谈不上法规了。
法院判决案件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参照规章、条例等。
但没有说到司法解释。
我觉得中国的司法解释太过份了,因为在国外,法官只服从法律、执行法律的规定判案。而司法解释无形中介入了立法领域,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很不公正。
⑷ 卫生部规定,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功能不应超过多少项
同复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制功能不超过两个。
卫生部对保健食品功能做出的限定是:
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延缓衰老、改善记忆、改善视力、促进排铅、清咽润喉、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抗突变、抗疲劳、耐缺氧、抗辐射、减肥、促进生长发育、改善骨质疏松、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美容、改善胃肠道功能。
根据卫生部规定,任何保健品的功能宣传不得超过上述22种功能范围之外,
且单个保健品最多只能申报两种保健功能。
⑸ 卫生部规定得到医德规范有哪几条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⑹ 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核心制度有哪些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七、查对制度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十、护理分级制度
十一、 病历管理制度
十二、 病历书写规范
十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如帮到你,请采用
⑺ 卫生部急诊规定~~~有没有时间的限制~~~具体
普通门诊入院流程
流 程
责任部门
工作要求
病人及家属
病人在挂号处挂号后,凭挂号单到门诊各科就诊.
门诊临床各科
入院收费处
1,分诊护士对挂号较多的科室进行分诊.
2,门诊医生按《门诊诊疗工作流程》为病人做必要的基础检查.
3,如病情需要入院,由接诊医生开《住院证》给病人到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电话与相关护理单元联系床位并通知收治病人.
各病房护理单元
1,收费后,由相关病房护理单元护士按护理服务管理手册中的《病人入院,接待及出院服务程序》的要求为入院病人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体重,血压.
2,护士为病人准备好床位.
各病房护理单元
各病房护理单元护士带领病人到相应的病床.
急诊内科入院流程
流 程
责任部门
工作要求
急诊内科
由"120"接回病人或其他途径入院
急诊内科
1,到诊病人由接诊医护人员护送到抢救室按《危重病人抢救处理规范》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止血,建立静脉通道,生命支持.
2,如为病情不允许搬动的病人由急诊内科进行就地抢救处理.
3,如病情复杂或危重需要其他专业科室会诊的按《会诊制度》进出处理.
4,危重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暂时不能交纳检查费用的危重病人.
5,危重病人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医护陪同.
6,护士指引帮助病人的随行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无随行人员的先进行积极救治,同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联系病人家属或朋友办理入院手续.
临床科室
1,符合ICU收治范围的内科病人应直接由急诊内科医护人员护送入ICU,并与ICU的医护人员进行交班.
2,收入ICU的内科危重病人由ICU医生进行全过程管理.
3,其他病人必须遵循专病专治的原则收入科室治疗,并与相关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交班.
4,送入所属专科的病人按《住院诊疗服务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急诊术科入院流程
流 程
责任部门
工作要求
急诊术科
由"120"接回病人或其他途径入院
急诊术科
1,接回病人由接诊医护人员护送到抢救室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止血,建立静脉通道,生命支持,并由护士按《术前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术前准备(术前皮试,备皮,导尿等).
2,到诊病人由当班医生直接在抢救室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止血,建立静脉通道,生命支持.并立即按《会诊制度》通知相关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并由护士按《术前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术前准备(术前皮试,备皮,导尿等).
4,危重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暂时不能交纳检查费用的危重病人.
5,危重病人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医护陪同.
6,由会诊医生与病人或随同人员进行术前谈话,并记录在《手术同意书》中,由病人或随同人员签字确认;如病人或随同人员不同意手术或要求转院,必须在《门诊病历本》中签字确认.
7,初步处理后由急诊护士电话通知手术室,接诊医生通知手术医生做好术前准备.
8,术前准备的内容由接诊医生以手工方式做好记录,并随病人一同送到手术室,
9,护士同时协同病人的随同人员办理入院手续,无随同人员由护士代替办理入院手续.
急诊术科
由会诊医生或急诊护士(未经会诊)送病人到手术室,与手术室人员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