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支疆
⑴ 如何理解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疆的关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京举行。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召开的会议。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为更好的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结合乌鲁木齐实际,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激发全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从今日起,本报特开设栏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五问”,邀请法学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从五方面以问答的形式,从不同角度深入阐释全会精神,帮助各族干部群众准确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思想、新举措。
受访嘉宾: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陈奇彪
早在今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发表重要讲话时就提出,要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如何理解“依法治疆”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陈奇彪:简单来讲,依法治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是后者的地域性体现。从哲学角度来说,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依法治疆不仅是依法治国的一个要求,也是落实依法治国重大方针的具体举措。新疆有着不同于其他省份的实际“区情”,因此,在具体践行依法治国理念时,要重点考虑到新疆的实际情况。新疆发展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所以我们在重点领域的立法等工作,就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进行。简言之,就是要从新疆的实际来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
1978年我国只有宪法和婚姻法等寥寥几部法律,截至今年3月,现行有效法律已达242部。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数量不够吗?
陈奇彪:我所了解的数据可能比你掌握的还要多一些。从数量上讲,我们的法律法规制定不算少,但这绝不是一个单纯数量级的问题。应当说,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完成。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比较健全,但有些不够完善。
其次,随着我国的经济形势、稳定形势、民生发展等方面的变化,一些潜在的问题和矛盾逐渐凸显,有些方面的问题上升为法治问题。比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到的环保问题。由此引申出来比如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问题、自然资源保护问题等等。还有反腐问题,都要通过形成一整套的法治体系来解决。可以这样理解,宪法是根基,法律是主干,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
不是说简单的就事论事,遇到哪个问题就出台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了之,而是依靠全面的法治体系建设来解决。这就更科学也更严谨。
结合新疆的具体实际来看,怎样依靠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
陈奇彪: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应当说,“去极端化”是自治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点。
当下,我们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可以简单概况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扼制极端、打击犯罪”。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也是导致暴恐案件发生的重要根源,就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这一点在以往的案件中都得到了证实。
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无论是国家还是自治区层面,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正常的宗教事务活动。尤其是自治区层面,目前已有三个不同的条例,分别对宗教活动、宗教场地和宗教人员的管理进行规范和保护。但经过多年的实际适用,这些条例或规定,已明显暴露出不够完善的弊端。比如,现行条例中提到“非法宗教活动”,至于哪些具体行为属于“非法宗教活动”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这就使得具体的基层工作在认识上可能存在模糊。
再如,“宗教极端思想”的认定,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具体的说明和解释。
因此,现在亟需制定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自治区级的宗教管理条例,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宗教管理事务需要。但做好“去极端化”工作,也是不能仅仅依靠某部法律法规就能实现的,仍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共同实现,比如就需要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推进教育发展,以及改善民生等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做支撑。
⑵ 什么是依法治疆名词解释
新复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制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敏感复杂,加之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面对特殊的区情,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举法治的大旗,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统一的准绳和标尺,来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大力推进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民主化,以实现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⑶ 如何依法治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
坚持各民族平等
坚持西部大开发战略
坚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⑷ 依法治疆与依德治疆的关系
法治是道德理念的体现,道德是法治内涵的支撑。在新疆,全面推进依内法治疆必须要法治德容治“两手抓”。首先,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新疆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按照“到人、管用、有效”要求,全面占领文化阵地,不断夯实民族团结基础;坚持用好“五把钥匙”,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二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正确、及时、恰当地处理好二者间的关系,运用好这两种方式,有的放矢,坚信新疆的法治化进程将会越来越顺利。
⑸ 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疆
一、遵循一条根本路径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推进依法版治疆,加权强立法是前提。2、推进依法治疆,严格执法是关键。3、推进依法治疆,公正司法是防线。4、推进依法治疆,公民守法是基础。
二、掌握两种基本方法
1、协调统一。2、联系实际。
三、坚持三项重要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主体。3、坚持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
四、把握四种重要关系
1、依法治疆与依法治国的关系。2、依法治疆与依德治疆的关系。3、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的关系。4、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
链接:http://www.mzb.com.cn/html/report/1501238454-1.htm
⑹ 如何实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目标
实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目标
在日前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专大会议上,要坚持依属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沉甸甸的十二个字,深刻而准确地抓住了新疆发展和治理的根本,是党的治疆方略和治疆理念的发展和升华,是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战略。
实施好这个总体战略是历史赋予新疆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的重大时代命题。
⑺ 如何理解依法治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这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方略,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经验的总结。新疆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的作用。
只有坚持依法治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一个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
(7)依法支疆扩展阅读:
健全法治体系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根本。依法治疆要围绕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突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也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爱法尊法守法。
要加强对全民的法治教育和法治普及,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同时加大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力度,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公正。
⑻ 依法治疆'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依法治疆的五个坚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⑼ 什么是“支边”、“支内”
支边,即支援边疆建设。支内,即支援内地建设。
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中规定:鼓励科技人员到边远地区工作;边远省、自治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优惠待遇。
1995年3月和1996年10月,中组部、人事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为西藏、新疆选派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定期轮换进藏、进疆的干部,除和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一样享受在内地的住房、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外,还可享受一次性的补贴。
他们在藏、在疆工作期间,享受所在地区同类人员的地区津贴和其他各项待遇。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可合并使用,一年一次,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医疗费用的报销,采取在西藏、新疆治疗的,由西藏、新疆所在单位报销;在内地治疗的,由派出单位承担,等等。
(9)依法支疆扩展阅读
20 世纪 50 年代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采取民族地区自己培养与内地支援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多渠道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建设人才。内地许多大学毕业生、教师到边疆、民族地区的各级院校工作;
内地高等院校接收大批来自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广西、青海、贵州、云南、四川等省、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和教师学习或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