拢乱公共秩
A. 刑法笫83条和拢乱交通/公共秩序罪怎样处罚
刑法83条规定的是考验期限。第291条规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版通秩序罪,对首要分子,处五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八十三条【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
B. 拢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内:
1.扰乱机关、团体、企容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 扰乱公共秩序罪
也不是说为不违法的问题,像你们这样不会说犯了扰乱公共秩序罪,而且该罪只适专用于首要分子也即领导分属子。只是你们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他们说的拘留应该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附上发条: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D.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哪些规定
如果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第304条都做出了规定。如果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话,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
本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
(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
(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
(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
(6)扰乱丈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7)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行为。
(8)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的行为。
(9)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
(10)寻衅滋事的行为。
(11)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的行为。(12)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3)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怎么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很多,处罚也不尽相同,譬如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例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F.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应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扰乱机版关、团体权、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还有一些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处罚的,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32条规定,不听制止非法进入军事禁区;毁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围墙、铁丝网或者界线标志的;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的;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不听制止的等行为,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处罚。对于上述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