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共科
Ⅰ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专业,要考那些科目
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市政公用实务3门,两年内全部通过即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Ⅱ 市政公用工程须报考哪些科目
市政建造师考试科目:
(1)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项目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
(2)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
Ⅲ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考试考哪几门通过分数是多少谢谢!
一级建造师来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源为:
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满分13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满分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满分160,其中案例题120分)。
(3)市政公共科扩展阅读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一级建造师成绩是否需要一次通过全部科目,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动弹治理办法,即: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必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但并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需通过几个科目或必需通过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为一年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这些理解都是不准确的。另外,免试部门科目的职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Ⅳ 报一级建造师的市政专业已考过三科公共科,可不可以改为建筑专业
(1)不能中途更改专业,否则已通过科目作废。
(2)只能通过市政专业以后,再增项建筑专业。
Ⅳ 一级市政有哪几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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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科目介绍
杜飘蓉 2014-04-23 16:23:18
很多考生都认为,市政工程是一级建造师专业科目中最难得,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自从参加过103网校的市政网课之后,我便没有这种感觉了。
103网校老师对我介绍过,市政工程是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的,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的,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或设备。其中还包括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一级建造师考试中选择最多的一项专业考核科目。
同时,103网校老师又做了进一步的介绍,103网校老师表示,市政工程所包含的工程建设有很多种,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河湖水系工程、地下管线工程、架空杆线工程、街道绿化工程。其中,道路交通工程包括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河湖水系统呈包括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架空杆线工程包括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街道绿化工程包括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等。
但103网校老师也介绍过,在这些工程中,我需要掌握的应该是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和水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这也是需要103网校老师进行系统讲解的。
之后,103网校老师也对我介绍了一下市政工程中需要我们学习的课程,其中便包括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工程识图、计算机辅助绘图、应用化学、水处理工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建筑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学、水力与水文学、结构设计基础、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给排水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概论、桥梁工程概论、房屋建筑概论、工程监理基础、市政工程造价编制等。
Ⅵ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哪一科最难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满分100分);建版设工程法规及相关权知识78分(满分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满分160,其中案例题120分)。
Ⅶ 建设局公用事业科是管什么
科室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绿化占用挖掘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生产企业。 四、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上报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负责审批四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五、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工程和公共事业性项目的计划编制及可行性方案论证。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建设程序。 七、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程序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设局所属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属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附属工程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建设工程方案会审,对区间道路、绿地、排污、排水、照明、自来水、煤气、环卫和停车场地等建设工程附属设施施工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会审通过的施工图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四、负责附属工程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管理的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监督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行为。 三、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工程竣工验收。 四、参与对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五、负责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库的管理。 七、编制市政公用(含园林绿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八、负责工程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燃气管理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政策法规,拟订本市燃气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行业政策、法规。 二、负责管理全市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 三、负责新开办的燃气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的资质审批和正常的资质年检工作。 四、负责管理燃气质量、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五、定期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事故,并查清事故原因,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负责燃气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联络员职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决定,提高市政公用管理科工作人员和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水准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实施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联络员作为领导助手、参谋和桥梁的作用。 一、联络员为市政公用管理科的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一家单位并相对固定、适时调整。 二、联络员工作职责: 1、熟悉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和相关政策、业务,树立谦虚谨慎、为群众服务、为领导分忧的观念,主动、积极、创新奉献,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熟悉、了解所联络单位的主要工作性质、分工、阶段重点工作及分管、联系部门,与所联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根据所联络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季度例会和其他重要决定中明确的工作由联络员负责跟进落实、提醒和督办,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与基层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开展调查研究,并将了解到的重要信息随时向主管领导作客观反映。 5、以工作效率为重,处理好科室与单位、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强化纪律观念,不从联络员工作中谋取任何特权和一己私利。 7、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尤其要努力学习和掌握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 8、联络员到联络单位联络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科里每半个月开一次联络员碰头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联络工作情况。 市政科内部分工及联络员制度: 一、科室内部分工: 科长杨东风负责科全面工作; 副科长朱国祥负责燃气全面工作、工程管理工作; 李观霞负责项目库管理、园林资质申报预审、造价监督核算、工程管理、科室内勤B岗; 陈丹负责科室内勤A岗(包括附属工程验收资料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窗口B岗; 赵建恒负责附属工程验收A岗、社区整治监管; 朱樟生负责燃气管理、附属工程验收B岗。 二、联络员制度 杨东风负责联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朱国祥负责联络市市政园林管理局; 赵建恒负责市污水处理厂; 朱樟生负责联络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李观霞负责联络市自来水厂; 陈丹负责联络市路灯管理所。
Ⅷ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只过了两科公共科,第二年想直接改报市政专业,这两科公共科能算吗只要考市政实务吗
(1)第二年不能直接改报市政专业。
(2)否则这两科公共科目成绩无效。
Ⅸ 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科是做什么的
一、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有关城市公用事业地方规章制度,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法定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国有公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城市公用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应用;承担城市公用事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实施和引进工作。
(四)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供气、供暖、公交、客运管等城市公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用产品质量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测、信息发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公共资源冠名权、广告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标准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各类管网的规划、审批、建设、备案工作;按权限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审批。
(六)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执法监察与法制建设工作。制定城市公用行业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做好法制宣传、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制定、调整城市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
(七)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筹措、使用并监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指导行业统计数据备案、报送工作。
(八)指导县(市、区)城市公用行业规划、改革、发展、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用事业管理局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燃气、广场、下水管道、城市养犬、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