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的案例
『壹』 教师如何依法治教
实行依法治教是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在学校工作中,校长、教师和学生只有全员行动,采取多种方式,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衡量所从事的活动,才能达到法制的目的。
一、破除旧观念,树立依法治教新意识
我国学校教育管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其中既有为世人所敬仰的优良传统,也沉积了许多组碍今天依法治教的旧观念、旧习俗,如有些家长没有认识到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些领导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视为软法,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和作法不解决,依法治教就难以实现。目前看来,需要破除的旧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破教育发展史上的所谓“德治观”。有些领导者长期以来总是习惯于把愿望是否善良、动机是否端正作为治理学校的指导思想基础。这种单纯地强调动机而不顾效果好坏的作法,致使教育管理始终不能上升到体现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高度来认识。表现在:一是寄厚望于上有“党的号召”,下有“群众支持”,以热衷于“阵风式”领导为满足。不管什么工作,只要上边一呼下边就应,风起云涌,忙个不停。比如上级来检查德育工作,学校就把活动搞得丰富多彩,领导汇报也头头是道,无可挑剔。然而,阵风一过,原来怎样做还是照样怎么做,这种风风火火搞形式主义是导致教育不能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因之一。二是希冀于“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办教育外因固然不可忽视,但主要还是靠内因,靠自己创造条件。而有些领导却是接受“恩惠式”的治校观。一旦领导不重视,社会不给什么具体支持,学校就显得束手无策,无能为力。一些工作就有落空的危险。三是把善良的愿望片面地寄托于校长个人德行上,认为教育自古以来是“慈善家”的事业,只要领导者心地虔诚,尊师重教,就可办好学校。
(二)破学校内部管理上的所谓“人治观”。有些领导者承袭了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学校一切工作都以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人在政掌,人走政怠”,使学校管理长期与法治不能贴近。由于领导者个人素质不同,各俱心态,于是各种以人的情趣、品格、好恶为特征的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有的实行“家长式”管理,领导者年长资深,以“前辈”自居,所言即法,“小字辈”则言听计从,不敢非议;有的实行“放纵式”管理,领导者无力驾驭“学校之舟”,有法难依,治校不严,无政绩可言;有的实行“掠夺式”管理,领导者为了在任期内有所建树,无视政策法规,不按教育规律办事,盲目投入人、财、物,千方百计抓实惠,不管学生能否承受,想方设法抓“升学率”,结果使师生长期处于全面紧张状态之中。
不破不立,不止不行。从总体上来说,上述两种传统的“德治观”,“人治观”是不足取的,必须破除。因为在现代国家中,调整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一切方面的规范主要是法律规范。传统的“德治观”、“人治观”有许多弊端,一方面是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僵化的思想,老一套办法观察处理事物行不通;再一方面是传统的道德规范和领导观念有很大局限性,只靠内心信念、舆论作用和个人意志力量,无法与法律规范的巨大权威性和强制力相比。正因为如此,所以必须摒弃传统的领导观念,树立新的依法治教观念。
二、学习掌握教育法规,把实行法治手段和其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
实行依法治教,首先应学法懂法,这是前提。没有法规知识,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怎样学呢?对于领导者来说,主要是参加进修院校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和自学。对于教师来说,主要是参加学校组织教育法规辅导讲座,要求能够掌握有关中小学教育的主要政策,教育法规基本知识及主要法规的基本精神。作为校长来说,应该学得多一点、深一点、好一点。对于教育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能系统了解,懂得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对于具体政策或具体文件的学习,能够根据它的制定、公布情况,判断它的形式、类别和地位,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除此之外,还要具备起码的行政法、民法和刑法的基本知识。
其次,要处理好法规教育与其他教育方式的关系。领导者管理学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在诸多管理方式中,就有一个选择的排列组合问题。经常碰到的有两种关系需要处理好。一种是现有教育法规与本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关系。在学校管理中,学校直接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制定教育法规是理所当然的,有的学校由于某些方面无法可依,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如备课制度,学校一日常规,奖金发放办法等,这些行为规范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教育作用,但是不具有广泛的效力,不能称这为教育法规,只是一般规章制度而已。这样在执行过程中,就要注意,应把施行教育法规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本末倒置。在施行本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时,如有与教育法规相悖的内容或规定,要主动调整或修正。再一种是要处理好法律方法与其他管理方法的关系。学校管理的其他方法有思想教育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和现代技术方法等、规律方法和其他方法,都有自己的特点,都从某一个方面发挥管理效能。领导者在具体管理中,不能不靠法规,但不能光靠法规。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灵活选择,有时可以一种方法为主,配之以其他方法,有时可以将几种方法综合使用。如开学初制定学校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主要是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法规,同时也要使用行政方法和思想教育方法。在管理实践中,这些方法都是行之有效的,它们各自的作用是不能互相替代的,不能使用此种方法而排斥或否定另一种方法。
三、提高执行教育法规能力,坚持依法办学
学校组织、领导者和教师应有执行和运用教育法规的能力。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一)要提高自觉遵守教育法规的能力
提高守法能力,是指把法律意识转化为守法行为,要具有这种能力,一靠认识高,二靠自觉行为。所谓认识高,一是承认学校领导者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必须在教育法规和其他规范性要求之内活动;承认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享有不受法规约束、超越法律法规之上的特权。那种迷信权力至上的信条是必须抛弃的。二是要不断增强公民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所谓自觉行动,就是领导者要带头执行法规,人人执行法规,能做到积极主动地执行,而不是消极地被动地执行;能坚定忠实地执行,而不是打折扣地虚假地执行。
(二)要提高应用法规分析、评价法律现象的能力
在学校管理中,经常有许多矛盾出现,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有些师生关系问题,教师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需要用道德规范来调整;有些党员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需要用党的规章和纪律来解决;而大量的教育教学问题、教师管理问题,需要用教育法规来调节。比如有的学校随意巧立名目收资料费、晚自学费、班级活动费;有的学校编快慢班,砍掉升学不考的音乐、美术、劳动科目,占用星期天、节假日补课;有的教师对学生轻则张口训斥、挖苦,重则拳脚上身等等。对这类问题,作为领导者和教师不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必须运用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对自己,对他人的所作所为进行分析,根据事实做出判断、评价。如确认上述问题是违反教育法规行为,就必须追究责任,坚决予以纠正,并对责任者进行教育或处理。这样经常不断地分析周围的各种法律现象,搞些典型案例分析,有利于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
(三)要提高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能力
实行依法治教除了依照教育法规办学之外,同时还要与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判断一个组织或个人是否违法,要看是否做了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做法规所要求的行为。如确有违反法规行为,并造成了一定社会危害,那就构成了违法。以此标准来衡量,在学校内部不仅经常有违法行为产生,而且社会上也有大量存在。学校是社会的一角,不是世外桃源。因此,要不断抑制和防犯校内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还要与外部违法行为作斗争。例如,当社会上有的人到学校偷窃财产,毁坏校舍,占用房屋操场,扰乱教学秩序时,学校校长等领导应理直气壮地对肇事者依法予以制止,进行批评劝阻,如果无效,可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再如,当校长等领导和师生的生命健康权、荣誉权、肖像权等遭到侵害时,校长就应积极用法律手段,保证本校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依法治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法规的自我检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把做好义务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标准,对执行义务教育法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流失生严重失控的作出处理。地方人大常委会结合执行检查,进行监督,使之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各地要推广社区教育,优化青少年综合教育的社会环境。社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社区教育委员会的组织与协调下,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社会参与双向服务,共同育人的大好局面。
『贰』 选择涉及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尊重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案例分析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人人以廉为荣、个个以腐为耻 、争当正直的人的文化氛围,我校将廉洁修身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为此,我们向全体师生员工提出倡议:
积极投身廉洁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自觉参与,带头实践,培养“廉洁、诚信、公正、俭朴”的品德,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把廉洁、诚信、公正、俭朴等优良品德的养成贯穿于学习、生活和为人行事的一言一行之中,节制贪欲,不为物所诱、不为利所惑,洁身自好、廉洁自守。
从小养成喜欢自己、乐于与同学交往、关心家人、尊敬老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真诚待人,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坚持说真话、不说假话、信守诺言、真诚待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净化我们的心灵、陶冶高尚的情操。
为人处事要公平正直,坚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待人接物、评判是非和处理问题。
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不奢侈、不浪费、不贪虚荣 、不图想乐,以俭励志,养成艰苦朴素、勤奋好学的优良品质。
希望全体教职工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无论是在教育教学,还是在社会实践等环节中,都能做到言传身教,弘扬正气,为我们同学树立廉洁诚信的好榜样。
希望同学们能正当廉政义务监督员,支持父母干净做事业、廉洁做公仆,积极向父母倡导“为民、务实、廉洁”的从政行事准则,
老师们,同学们,金秋的清风已经在我们身边吹拂,我们也期望着廉洁的清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希望广大师生与廉洁诚信同在,与公正俭朴同行,了解反腐倡廉的知识,阅读反腐倡廉的故事,学习反腐倡廉的人物,当营造廉政建设良好气氛的生力军。只要大家都能争做一个正直的人,“求公守信、崇廉倡俭”就会在我们的校园蔚然成风,就能为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为祖国、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请永远记住我们的共同目标:做一个关爱生命的正直的人!
『叁』 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案例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
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监督的国家专门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
你看可以不?
『肆』 法律教育案例及体会
2002年岁末,西南某大学两大学生某甲(女生)和某乙(男生)因发生性行为,导致某甲怀孕。该大学依据本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关于“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的规定,做出将这对相恋的男女大学生勒令退学的处理决定。某甲不服,遂以母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不禁使笔者又想到了近两年发生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北京大学92级博士生刘燕文状告北京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案;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田某状告北京科技大学,要求颁发毕业证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韩某状告财政科学研究所勒令退学案等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伍』 关于法治的经典事例
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
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
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案例分析: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5)依法治教的案例扩展阅读:
一个好的案例应该具备以下三大特点:
1、故事性
案例之所以为人所青睐,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本身包含了一个典型的故事情景。自然而然地就把人们无形中带入一种身临其境的情景当中,一起与事件中的主人公思考,一起共鸣。这表明,案例本身是带有一种交融情景的事件陈述。
2、戏剧性
案例的戏剧性与人们常见的戏剧性感受不大相同,案例的戏剧性是这个故事当中有事件发展的高潮之突破,即故事当中有明显的冲突环节,和主人公是如何化解冲突的行为和思考。正是这些冲突环节和矛盾呈现破解细节让人耐人寻味,因此,一个好的案例是一个好的戏剧片段。
3、意义未尽性
所谓意义未尽性,是指案例当中含有多种可能性,能启发人们更多的思考,启发人们产生人类的某种共同情怀和不一般的感受,从这一点来看,不是所有事件都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案例。它在人们的广泛生产生活当中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是人为不可造就的。
『陆』 关于“安全法制教育”的案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柒』 依法治校事例
案例一:“按章接送 依法治校”
周末中午12点半,初三年级办公室内,一教师还在准备下个礼拜的教案,一个满头大汗的家长气急败坏的冲进办公室,嚷道:“你们学校怎么搞的,学生没有免接送卡就把学生放出学校了?”那位老师让家长坐下,拿起电话,拨打了班主任的号码,班主任证实给学生的“放行条”上写的是“自接”,这说明学生是有意自行上的校车;然后,该老师又联系生活处主任,查得当天接送校车老师名单,电话接通了,“初三×××,在我的车上,他没有免接送卡,我正要带他返校。”坐在电话旁边汗水不停流的家长笑了,“对不起,刚才是我太急躁,这个孩子是我朋友的,我只是他在广州的监护人,他的行为习惯不是太好,以前在香港就经常这样钻学校的空子逃课,有学校这样严格 的‘放行条’制度,我们这些做家长的就放心了。”
案例分析:
华美依据全寄宿学校“安全第一”的特点,认真贯彻和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和规定,完善学校保护机制,坚持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手段消灭一切不安全因素。例如在接送学生方面常抓不懈,时常给予学生接送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校车安全运行小组”严格执行《学校校车接送规程》接送学生,同时学校“总值”还要及时对学生的接送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
《学校校车接送规程》中明确指出“学生只能在班主任开具放行条的前提下由持接送卡的家长亲自接送,但是我们的学生家庭情况很不一致,有的家长常年在外、或者是临时有事外出,不能在规定时间接送学生,可这些家长仍希望他们的孩子能够在周末回到家中,怎么办?学生能否自行回家?这安全吗?学校相应出台了《学校校车接送规程》的“学生免接送卡”附带制度——制度适用华美中学部、一学期前拥有华美学籍的学生。
首先由家长针对自己不能够准时接送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然后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通过考察学生的具体表现,确认校车接送点的安全系数,认为学生可以在校车接送点自行出入,便予以批准,并且代表学校和家长签订办理“学生免接送卡”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学校和家长双方各自义务和职责、“学生免接送卡”的使用方法和范围等,例如协议的第三条就规定:办理“学生免接送卡”后,学生乘校车自行下车回家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家长职责;协议的第一条规定:“学生免接送卡”仅限于学生乘校车回家、回校时使用,学生须向校警或跟车老师出示“学生免接送卡”并签字。学生不能凭“学生免接送卡”自行出入学校——使用方法和范围。
协议书签订以后,班主任再一次进行慎重细致的考核,然后报请学部和总校校务部领导批准方可到“招生办”办理贴有学生相片和具名班级、卡号、下车地点、家长签名的“学生免接送卡”。
如此严格规范化的“学生免接送卡”办理制度,无疑加强了学生、家长、老师的安全意识,既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又提高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威望。
华美学校学生人数多,而且分布广,每逢周末和学期结束,学校车辆接送学生的线路多达50多条,为了保障学生能够安全顺利的回家和返校,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员和财力,但真正能够保障学校建立11年来,未发生一例接送安全事故的首要条件是学校做到了——“按章接送、依法治校”!。
案例二:以法促德 文明奉献
“我捐50”,“我捐100”,“我捐……”
这是发生在2004年的一幕。华美的师生们忘不了那个日子,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晕倒在他的课桌下,他患的是一种突发性的疾病,而这个病,完全可以让他失去学业,同时,他那并不富裕的家庭将会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同学们坐不住了,他们向自己的“战友”伸出了援助之手,一个班级、一个年级、一个学部、整个学校、学生的家长……人们都动起来了!
39876元!当总校校长把这笔捐款送到学生母亲手中时,这位母亲泪流满面,这是华美师生沉甸甸的心意啊!
案例分析:
正是因为学校贯彻执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才提高了学生们良好道德规范的整体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校坚持开展的“学雷锋,做文明中学生,建文明校园”的活动。
活动中,由学部政教处发出倡导,要求各班选派代表参加校园管理,轮流值周。从遵章守纪、行为举止到卫生保洁、绿化、美化等具体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同学们都能自觉遵守。在这样有序、有律的校园环境里,同学们不仅能锻炼吃苦耐劳的意志,坚韧不拔的精神,同时也造就培养了自己良好的文明习惯。良好的习惯必然养成优良的品性、而优良的品性将会对学生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这些在外人眼中可能被冠以“公主““皇帝”称号的学生们,他们奉献着爱心,以自己的言行纠正了不知情者的偏见。不仅如此,在区委、区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为灾区献爱心”活动中,我们的学生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案例三:处分学生 依法办理
华美学校中学部的学籍管理在总校校长办公室的统筹之下,分门别类、有条不紊的由专人负责,协同招生办统一存放,严格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章程》,特别是操作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处分条例”在学籍管理制度和实际运用过程中不折不扣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的处理程序,彻底杜绝了未成年学生被开除事件的发生。
2004届初三(6)班学生R于2003年8月从广州某学校转学华美,入读华美后中学部派出档案员到该学校调来冉某学籍档案,档案中反映的R的以往表现和他入学华美时的笔试、面试表现基本一致——学习成绩还行,行为规范比较糟糕。依据华美学校的学生入学程序由R家长和招生办签订了“试读协议”,R自2003年8月8日成为了华美学校的一名试读学生。
R就读华美学校一学期里不能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常早退、迟到,不能与同学和睦相处,不尊敬老师,甚至相邀同学殴打低年级学生,引起其他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影响极其恶劣,虽经班主任、学校、家长多次教育仍然毫无效果。按照“试读协议”:学生在试读阶段屡次违规违纪的学校可以劝其退学。但是考虑到冉某属于未成年学生,初三年级仍然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更为了学校的办学行为不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章程》相悖,中学部行政会议最终决定留下R,后由班主任整理材料提出申请、政教处酌情给予冉某以适当的处分。
今天,R一改初入华美的绝大部分陋习,2004年8月已经被华美学校正式录取为高中一年级学生。
R常说:“如果不是华美的宽容,我是读不了高中的。”
R的家长常说:“如果不是华美的依法办学,我的儿子一年前就步入社会了。”
是的:“试读”是手段,处分是方法,我们最终的目标是依法教育我们的学生!
『捌』 中国古代依法治国的典型事例
1、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申不害提出,韩非加以发展的“术治”
术治的中心思想是“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韩非子·定法》)。他们认为“法”是公开的,“术”则是藏在君主心中、暗自运用的,君主掌握这种统治术,就可使“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巩固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这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3、道家思想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治国策略,所以治国是无为而治的第一应用。为了贯彻无为而治的方针 ,各级政府官员既要抛弃各种政绩主义和形式主义,也要抛弃“为人民谋幸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仁政理念。
宽刑简政、轻徭薄赋、与民休戚,尽量靠万民的自为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无治无不治,自己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即可;同时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信任和依靠下属,让下属去完成各项工作,自已主要做好识人用人的工作。
(8)依法治教的案例扩展阅读:
早在公元前七世纪左右,管仲为齐国相,提出了“以法治国”的主张,他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治的信心。他凭借“以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使齐国大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管仲不仅强调“以法治国”,同时也注意建设道德体系,使法治与道德教化相结合。他以“礼义廉耻”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体系,并且上升到关系国家存亡的地位,他说:“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从管仲起,到韩非综合法家思想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历时已数百年。在这期间,法家的思想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成为先秦最具代表性的法理学。
网络-商鞅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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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案例
“幼儿园管理现代化,必须依靠依法治园,这样才能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使制度和法律贯穿于园所管理的整个过程。” 作为园长,在管理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因此,学法、懂法、知法、遵法、依法、执法;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选择合法正当的方式解决问题,是我们必须努力做到的事情。 作为一名新园长,自己更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清楚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哪些是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园所、保护好孩子、保护好教师、保护好自己。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运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去达到管理的最佳境界,才能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做到泰然面对,正确处理。 “园长在依法治园中最重要的作为是建立健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在管理中得以实施”。 各个部分、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和各种管理行为都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整个园所的管理过程表现为制度和法律的运行过程。只有将园所管理的全过程纳入到制度和法制的运行过程中,园所管理才能从无序走向有序,从随意走向标准,从经验走向科学,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依法办园,依法治园,做个有法制观念的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