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安全
㈠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学什么
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学习基本的医学知识,掌握病案管理、疾病与手术分类、医院管理与医院统计、数据库开发、程序设计和网络系统维护常用技术,熟悉办公自动化和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
能从事医药卫生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输与监测,以及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的综合性技能型。
主要课程:
1、公共基础课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政治、体育等。
2、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基础医学课程、正常人体结构与机能、免疫学与病原生物学、病理学基础、药物学、临床医学概论、内科学、外科学、传染病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和性病学、五官科学、预防医学课程、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预防医学、社会医学等。
3、专业课主要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信息管理学、网络与办公现代化技术、数据库与统计软件、医学文献检索与管理、疾病分类学、病案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法学等。
(1)卫生信息安全扩展阅读: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各级各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医学科技信息机构等单位从事病案管理、医药卫生信息的采集与管理、各卫生单位内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医学科技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开发等工作。
培养目标:
经过三年学习,应达到下列的基本业务能力:
1、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必需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和一定的英语水平。
4、能运用统计学的方法,为各级卫生行政及医药卫生机构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5、具有从事卫生信息管理、疾病分类工作的能力。
6、具有从事档案管理、办公室常规工作和从事图书资料管理的能力。
7、具有一定的社会医疗保险知识。
8、具有一定的社会学知识,协作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
㈡ 卫生部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 规定:谁主管谁负责
据卫生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日前,卫生部制定并印发了《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卫生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意见》要求,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行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要求,做好本地区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卫生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因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范围等条件改变导致安全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调整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及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意见》指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卫生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本地卫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卫生部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机制,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职责是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掌握本地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动态和总体情况,代表本地区与卫生部及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和交流,协调落实本地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意见》要求,以下重要卫生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传染性疾病报告系统、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等跨省全国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国家、省、地市三级卫生信息平台,新农合、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国家级数据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卫生部网站系统;其他经过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定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的信息系统。
㈢ 卫生部要求落实行业信息安全责任 谁主管谁负责求解答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日前,卫生部制定并印发了《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卫生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意见》要求,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行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要求,做好本地区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卫生行业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因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范围等条件改变导致安全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调整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及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本地卫生信息安全责任,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本地卫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卫生部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机制,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联络员职责是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掌握本地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动态和总体情况,代表本地区与卫生部及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和交流,协调落实本地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02020202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意见》要求,以下重要卫生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传染性疾病报告系统、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等跨省全国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国家、省、地市三级卫生信息平台,新农合、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国家级数据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卫生部网站系统;其他经过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定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的信息系统。
《意见》强调,卫生行业各单位在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对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信息系统,应当报属地公安机关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跨省全国联网运行并由卫生部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卫生部报公安部备案;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
㈣ 关于信息安全的问题
【解决方法】
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人教材)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常用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① 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管理维护制度、软件维护制度、用户管理制度、密钥管理制度、各种操作规程及守则、出入门卫管理值班制度、各种行政领导部门的定期检查或监督制度。机要重地的机房应规定双人进出及不准单人在机房操作计算机的制度。机房门加双锁,保证两把钥匙同时使用才能打开。信息处理机要专机专用,不允许兼作其他用途。终端操作员离开终端时必须退出登录界面,避免其他人员非授权使用。
② 计算机处理控制管理制度。包括编制及控制数据处理流程、程序软件和数据的管理、复制移植和存储介质的管理,文件档案日志的标准化和通信网络系统的管理。
③ 文档资料管理。各种凭证、单据、账簿、报表和文字资科,必须妥善保管和严格控制;交叉复核记账;各类人员所掌握的资料要与其职责一致,如终端操作员只能使用终端操作规程及手册,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使用系统手册。
④ 操作及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指定具体使用和操作的计算机或服务器,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范围;
●程序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岗位分离且不混岗;
●禁止在系统运行的机器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不越权运行程序,不查阅无关参数及机密信息;
●当出现运行或操作异常时应立即报告;
●建立和完善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当相关人员调离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人员调离的时马上收回钥匙、移交工作、更换口令、取消账号,并向被调离的工作人员申明其保密义务。
⑤ 机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机房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或随机地进行安全检查。机房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机房门卫管理、机房安全工作、机房卫生工作、机房操作管理等。电脑可以像图书一样管理。
⑥ 其他的重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密码口令管理制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制度、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对外交流维护管理制度等。
⑦ 风险分析及安全培训
● 定期进行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制定意外灾难应急预案和恢复计划。如关键技术人员的多种联络方法、备份数据的取得、系统重建的组织等。
●建立健全系统安全考核培训制度。除了应当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和新员工进行考核培训之外,还要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更新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对于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机密、财政金融或人事档案等重要信息的工作人员,更要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应挑选可靠素质好的人员担任。
㈤ 突发事件分为哪四类
突发事件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卫生信息安全扩展阅读:
北京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
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34类突发事件按照危害和紧急等程度分为四级进行预警,市民可于9月30日前登录该网站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制定此标准是为规范北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快速地向公众提供权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征求意见稿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目前,全市在此基础上可细化为34小类。
34类预警包括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地震、空气重污染、房屋拆迁群体性事件、道路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霾等,“危险化学品”被列为第一类,分为四级。
其中,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将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另外,政府部门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中心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发布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预警信息人员覆盖率、时效性评估等。
㈥ 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基本包括以下;国家安全、校园安全、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
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安全具有空间属性和时间属性:空间和时间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产生安全状态或者危险状态;空间和时间二者不同时具备时,产生安全状态或者危险状态。
举例:十字路口等红灯,红灯提示纵向行驶车辆在60秒内,在停车线以内让行,在这60秒内,停车线以内的车辆、横行的车辆和斑马线上行人都是安全的状态,行车线以内停车就是空间的定位,60秒就是时间,二者同时作用,才能保证安全状态。
相反:如果在这60秒内,有车闯红灯了,空间位置发生了变化,和时间同时发生了作用,那么就会产生危险,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的发生。这就是空间和时间同时作用产生的安全或者不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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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具有空间属性和时间属性:空间和时间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产生安全状态或者危险状态;空间和时间二者不同时具备时,产生安全状态或者危险状态。为了安全需要做的:
一、控制、预防、排除及避免意外伤害事件,以维护身体生命安全。
二、提高警觉心态,养成良好习惯,以确保生活的安全,及工作的顺利。
三、由个人身体、生命,与生活之安全,进而达到团体活动、社会运作、国家生存之安全。
其要项则为:
一、生活安全教育:包括衣、食、住、行、工作、运动、急救、护理、防病、防伤、防毒、防水、防火、防风、防电、防震等。
二、交通安全教育:由于道路交通频繁,特别加强作项目推行,以防止行路、乘车之意外事件。
三、培养应变避难、防空疏散等知识与技能。安全教育实施方式,则以教学活动为主,行政措施为辅。行政措施在提供安全之设备与环境;教学则心理态度之涵泳、习惯行为之陶冶与知识技能之培养相辅并重。其预期教育效果,则寄望于个人安全、团体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统整而远大目标之体现。
理论上说,绝对的安全在无条件情况下是不存在的!(理论都是基于条件系的-既条件的复数形式)
那么,在一个固定阶段里的本质安全的状态下,我们可以认为此条件下是绝对安全的。如果放置在一个长时期的历史状态下,安全则只能是相对的。
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是一种辨证(分辨论证)关系。
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必须做吗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吧… 这东西之前各地有自己的管理条例,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版安全法》正式生权效,从国家层面用法律手段进一步规范了这个“等级保护”。
贵司的信息系统出现问题(意外宕机、被攻击、数据泄露等)会造成对个人的利益侵害(隐私权、财产等),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侵害的,那最好都去做一下这个“等级保护”。因为现在不做等级保护的话万一将来系统出了事,可能会根据网络安全法进行处罚,以前可能只是行政条例,现在就是“违法”了,最近已经有不少例子了……。
不做会怎么样?其实要是不出事的话,我觉得还真不会怎么样吧(目前来看?),也不是说做了这个等级保护系统就绝对安全,这个就像开个店就算消防审批通过了也不能保证绝不发生火灾一样,但是如果做了么万一那啥了应该能少罚点款吧……。
以上仅为本人个人见解,实际你还是自己研究下你那的政策吧……反正各地都有专业的检测机构能做这个事情的,收钱是肯定的,多少钱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可以去“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看看贵单位所在地的测评机构是哪些,找有资质有能力的测评机构咨询下,毕竟他们可能专业些。
㈧ 如何防范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信息管理中存在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这个要说起来,可以说一本书,你要说说具体遇到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