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⑴ 卫生局与计划生育管理局合并后叫什么名字
有些地方叫卫计委(如卫生部与计生委合并,全称是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
有些地方叫卫计局(全称叫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局)。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计委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主要职责
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
政策文件
2018年4月,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合理确定签约服务的工作目标,不要盲目追求签约率,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络
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电话
0755-82105157
⑶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怎么样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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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从黄麻布到宝安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呵
⑸ 在宝安计划生育局做微管可视人流要多少钱呢
人流没有可视的
⑹ 现在“卫计局”是不是叫“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是的,国家卫计委全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卫计局全称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例如 :珠海市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迎来重大进展。昨日上午,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称“市卫计局”)正式挂牌成立,相关科室的整合将于本周内完成,新部门的编制与原有系统保持一致。
⑺ 深圳宝安区如何办计划生育证
晕 和平这么小点地方也找不到 在和平的十字路口往和平洒店方向走81米右转就看得到了 PS:十字路口的那个超市和和平洒店之间不要走过了
⑻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秘书处(党工委办公室、交流合作处)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办、绩效评估、接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年鉴、史志及简报的编撰工作;统筹对直属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委机关的电子政务工作;统筹与市药品监管局的对口联系工作;统筹与港澳台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承担工委党务、工青妇、统战、侨务、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统筹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人事处(科技教育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机构编制、调配、工资福利、干部任免、考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国(境)政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统筹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指导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并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制度。
政策法规处(挂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本部门执法责任制;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承办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规划和财务处(信息和统计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推动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管理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基本建设;协助管理有关政府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统筹全系统对口扶持、环保绩效考核和节能降耗工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卫生统计及信息共享工作,统筹国家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和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工作。
宣传教育处
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全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负责舆情监测和政务微博工作;负责宣传品管理和文图、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全市党政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理论教育工作。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拟订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推动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实施;承担并指导妇幼保健、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人类精子库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指导、检查、监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组织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开展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导、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处(综合监督处)
指导、监督和规范公共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督办重大公共卫生违法案件;按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环境对健康影响、传染病防治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
疾病预防控制处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统筹包括疾病控制、慢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在内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之间,以及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考核评估。负责爱卫会对口协调工作。
计划生育监督管理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的执行,负责计划生育执法工作,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行政重大案件;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指导计划生育业务统计、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工作,参与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定计划生育奖励辅助政策;监督和检查生育指标的审批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医政处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统筹全系统质量强市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监管,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工作;监督医疗服务广告和义诊备案管理;承担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工作;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统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中医处
拟订中医、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研究建立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体系;指导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指导、协调和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干部保健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负责跨区域医疗资源应急调配协调;统筹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值班管理工作;统筹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⑼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的领导成员
陈金喜(局来长、党委副书记):主自持卫生局全面工作,兼管局办公室、人事、计财等工作。
钟天伦(党委书记):主持卫生局党委全面工作,兼管局党办、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工委会、团委、妇委会等工作。
胡晓霞(纪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医政、护理、院感、社区健康服务、红十字会等工作。
孙玉卫(副局长):分管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办等工作。
廖欣(副局长):分管中医中药、社会医疗机构、血液管理、科技与信息、健康教育、维稳、信访、计划生育、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保健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