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依法治国
❶ 法治的名言警句中国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❷ 宪法的名言
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❸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都有谁
法学理论
张文显 朱苏力 贺卫方 葛洪义 舒国滢 沈宗灵 孙笑侠 卓泽渊 李步云 刘作翔 付子堂 孙国华 信春鹰 郭道晖 郝铁川 吕世伦 石泰峰 王晨光 朱景文 李林 李龙 刘瀚 谢晖
法律史
曾宪义 张晋藩 武树臣 何勤华 陈盛清 范忠信 邱远猷 吴建璠 杨一凡 杨永华 俞荣根 韩延龙 怀效锋 霍存福 刘海年 倪正茂 高恒 蒲坚 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叶中 许崇德 韩大元 胡建淼 胡锦光 江必新 姜明安 罗豪才 马怀德 陈云生 方世荣 张庆福 张树义 莫纪宏 浦增元 童之伟 王名扬 王叔文 吴家麟 肖蔚云 杨海坤 袁曙宏 张光博 朱维究
刑法学
高铭暄 马克昌 赵秉志 张明楷 陈明华 陈兴良 曹子丹 储槐植 顾肖荣 何秉松 梁华仁 罗大华 欧阳涛 曲新久 阮齐林 苏惠渔 康树华 张智辉 周道鸾 卢建平 王作富 何鹏 姜伟 孙谦
民商法学
江平 梁慧星 吴汉东 王利明 孙宪忠 王卫国 赵旭东 郑成思 魏振瀛 崔建远 刘春田 刘凯湘 石少侠 司玉琢 覃有土 顾功耘 郭明瑞 龙翼飞 吴焕宁 夏吟兰 徐学鹿 杨大文 杨立新 杨振山 马俊驹 沈四宝 巫昌祯 关怀 范健 尹田
诉讼法学
江伟 陈光中 徐静村 樊崇义 龙宗智 陈瑞华 陈卫东 卞建林 陈桂明 顾培东 景汉朝 刘家兴 沈达明 宋英辉 谭世贵 汤维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国枢 王亚新 杨荣馨 张卫平 周国均 左卫民 谭兵 李浩 常怡 严端 崔敏
经济法学
杨紫烜 李昌麒 刘隆亨 刘文华 漆多俊 邵建东 史际春 徐杰 张守文 种明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吕忠梅 国际法学 韩德培 曾令良 梁西 余劲松 陈安 董立坤 龚韧刃 黄进 李双元 刘楠来 饶戈平 芮沐 张乃根 周忠海
军事法学
丛文胜 顾德欣 李昂 图们 张建田
❹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通过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历史上的第一次,相信在这次四中全会上,中央将会对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中涉及“法治中国”的项目做更为细致的部署。
去年11月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在《决定》中,法治中国建设包括五个部分的内容,即维护宪法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五个部分中为何将维护宪法权威排在首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郭道晖的解读是,在现阶段,不仅要强调依法治国,“更要强调依宪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多位专家认为,经过这一年多来高强度的反贪治腐,像蒋洁敏、李东生及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王永春已被中央政治局开除党籍,预计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这些处分予以追认,正式将他们清除出党。由于中央委员会的名额是固定的,因此中央委员会也会空缺了几个位置,这样就会就会存在中央委员会的人事递补,这将是四中全会的一个重要看点。
❺ 法治的名人名言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9、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❻ 关于法治的名句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3、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
5、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6、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7、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8、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 ——西塞罗
9、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1、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2、人无信不立, 国无法不安。
13、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 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14、诚信塑造美丽人生 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15、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6、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
17、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18、保护恶就是侵害善。
19、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 好人因为爱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坏人因为恐惧刑罚而憎恨犯罪。
21、以身试法者愚 ,以法维权者智。
22、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2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25、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卢梭
26、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7、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丁尼生
28、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29、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
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30、有损害即有赔偿。
31、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3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3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
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3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35、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国安邦之利器。
❼ 宪法格言30字
宪法的格言有:
1、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3、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7)郭道晖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
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❽ 法律的金句
1、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宋·包拯《致君》
只要依法治国法令畅通,纪律和风气自然清正,那样就不会有治不好的国家,也不会有顽固不化的百姓。
2、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商君书·画策第十八》
国家都是有法律的,但是没有能保证这些法律一定得到遵遁的法。
3、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柏拉图
4、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8)郭道晖依法治国扩展阅读:
法律的作用: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❾ 如何调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结合
中国法文化源远流长,从来没有中断过,这是世界文明古国所少有的。中国古代法文化无论理论的、制度的、行为的,都有跨越时空的合理性因素。中国古代的法文化以人本主义为基点,“德育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是非常注重法、理、情三者一致的。由于重视人,重视人的价值和生命,所以在法制上就提出“以法为教,民刑必教”的观点,以“教化”为先减少犯罪,这是中国古代法文化很优秀的精神。
比如,古代的死刑决定权很早就收归中央,这样的规定从汉以后一直贯穿下来。类似的制度在法典里也有明确规定,这在世界法制史上是很少有的,是重视人,以人为本在法律上的体现。为此,他援引《慎子》、《韩非子》、《商君书》中一些以法度治理国家的观点,认为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法家的思想还有待发掘,其中与现在的法治建设有联系的一些思想很有价值。
著名法学家郭道晖则提出,既要复兴我们传统文化的积极部分,更要防止“中国法文化、或者中国整个文化传统里的封建专制传统”的复辟。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陈光中认为,面对传统文化,思想不要片面化,中国的封建法制文化,从主流来看就是封建专制文化、皇权至上的文化。孟子的民本思想非常鲜明,但是并不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却是我们现在要发扬光大的;主流的专制主义甚至是残酷文化,也是不可取的。不能把过去的包袱与糟粕当成好东西。这种东西肃清起来很难,比如刑讯逼供。我们在研究与继承古代文化传统的时候不能不注意这个问题。
清华大学教授、著名历史学者秦晖在发言中说,在中国,不管是主张孔孟的仁义道德,还是主张西方的自由、民主、法治,一个共同的敌人就是以“秦制”为代表的专制集权。
在今天,不想使中国走出秦制,就不是真正的儒家,不想使中国走出秦制,也不是真正的法治。“五四”带给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启示就是,不是“反传统”是过分还是不足的问题,而是我们的确应该反传统,但我们应该区分反对哪一部分,保留哪一部分。
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认为,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但它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在人情的基础上。中国的人伦社会不是在对自由平等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从孔子起就提倡一种“无讼”的思想。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写道:中国不是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一个熟人社会,不需要诉讼。这种文化体现了我们传统的对法的看法,平民对法的看法,官员、统治者对法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提出了如何看待中华传统文化的两个观点。
第一,不要将文化都推给古人,这样就把我们自己的文化权利和责任也都推给古人了,要立足于现实的中国理论与实践,着眼于整个民族。
第二,很多个人的表现,如果能被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整体上接受或执行,就不应该将其简单归结于个人。在回顾历史的时候,重要的是从文化这个角度来反思大家曾经共同认可、共同接受的那些东西,从这个角度来辨认我们现实的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中西方文化传统中,理念差异有多大
谈到文化与“法治”,西方文化的冲击及中西文化的比较是无法回避的。
北京大学哲学系资深教授楼宇烈从宗教文化角度,阐释了中西法治文化的差别:在西方,人和神分属两个世界,当过渡到法治社会的时候,法的神圣性就顺理成章。中国没有这样的文化背景,强调以人为本,靠人的自觉较多,对法的遵守也是主要建立在对法的道德认同以及道德的自觉自律基础之上的。
外在约束一定是建立在内在约束之上,现在把内在道德约束放弃了,只靠外在约束是不可行的。“慎独”、“克己复礼”就是中国以前所依靠的底线。我们现在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就与我们对法没有一种神圣性的、绝对性的情感或者理性的认识有关。
陈光中以最近发生的两个法律事件为引,展开了对中西文化差异的讨论。美国在校园枪击案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其联邦法院反而通过了更加放开个人持有枪支权利的决定。与之鲜明对比的,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理从未松懈过,近期更是成果辉煌。这反映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把个人的自由权利凌驾于社会安全之上,而我们是强调安全第一、集体人权第一,这反映出两国主导价值观是有差异的,但都有合理性。所以对于“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不能片面强调一方,而应相互结合。
秦晖认为,中华法本身有些好的东西,应该发挥。反过来讲,在西方,不管是衡平法还是罗马法也都有它的中世纪时代,也很难说那个时代实行的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法治,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拜占庭帝国:《拜占庭政治史》提出了“““1“by1““”的说法,强调皇帝用罗马法来治理,尽管当时的罗马法非常发达,但它绝不是现代法治的概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苏亦工认为,学习西方,也要认识和鉴别西方,注意不要盲目地接受它极端化的思想。对于西方的思想,如果我们吸收来的是其中很极端化的东西,在新的环境下没有了克制、没有了天敌,就可能无限蔓延,引发灾难。
如何看待当下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如何化解当前我国法治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会学者将讨论的焦点集中到了法治与道德的关系上。
郭道晖提出“为政以德”应该作为“依法治国”的补充。他认为“德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只能处于辅助的地位。先秦时期孔孟所讲的“以德治国”,是要统治者为政以德,实行仁政,并非针对老百姓而言。其实,要真正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者也要为政以德。司法是社会规范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讲良心,司法也不能实现公正。
《检察日报》副总编辑王松苗阐述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他认为:第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不矛盾的,依法治国讲的是依法治权,以德治国讲的是以德治事。法治不是万能的,很多事情靠道德教化反而更有效果。“依法治权”与“以德化人”应该也完全可以统一。
第二,“以德治国”是有中华传统的法律文化根基的。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中庸,强调宽恕,强调“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与现代“调解”一脉相承,有利于息事宁人,和谐关系。
第三,“以德治国”与当代法治生活需要是合拍的,能够满足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需要。有时候非黑即白的判决非但不能缓和矛盾,而且加剧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我个人认为,法律在和谐社会里面只能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但是要实现诚信友爱,法律是做不到的,只能靠道德。法律永远无法浓化人的感情。
第四,我们要对法治充满信心,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安排。同时也要让德治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使两者和谐统一,共同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教授认为前人创造的文化遗产中,有一些可以继承甚至照搬、照用的,还有一些是绝对不能照搬照用的,而是应该从精神的层面和价值的层面去借鉴。对调解制度要有一个辩证的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行政法学专家应松年从当年公务员法的起草,联想到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他指出,中国古代有行政方面的规范、制度,没有现代的行政法制度。
所以,他在赞成文化对法治有巨大影响的同时,认为现代法治不能建立在某种文化基础之上,而应建立在某种经济基础之上。
当今中国要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专制道路当然不能沿用,必然要走法治这条路,也就是说必须有一套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之道。
吸取传统营养,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法治的建立要求法治观念的率先确立来作为其思想基础。对法治文化观念的理解和诠释成为与会学者进一步探讨的话题。
衣俊卿认为,任何法制体系、制度背后都有文化的影响,没有发现到是因为还未自觉,所以要“跳出来”看,要找深层的文化模式对中国法治确立所产生的影响。现代的法治应该是在一种理性文化基础上建立的,但我国的传统文化不是理性文化,而是经验文化。从“辛普森案”可以看出美国当时对程序的尊重已经到了何种程度,从“赵作海案”可以看出我们对法律还是不够“敬畏”。
衣俊卿说,现在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是拿几个观念来指导法治,而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自觉。对法的“敬畏”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法治不仅仅是公、检、法机关的事情,它是一个法治国家从行政到公、检、法再到民众等所有社会层面对法律的态度,这也是对我们法治现状的诊断和治疗。
李德顺总结说,法治文化其实就是表达了一种理想,即让法治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具体任务和特殊权力,法律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权利和责任。立足于中华文化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批判和改造,探索出应有的和合理的东西,将其按照法治的精神制度化、体系化、程序化。这样壮大的是我们自己,也让我们能理直气壮地面对世界。